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剑阁县店子镇2020年农村环境及乡镇集中式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剑阁县店子镇2020年农村环境及乡镇集中式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剑阁县店子镇2020年农村环境及乡镇集中式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剑阁县店子镇2020年农村环境及乡镇集中式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网上(远程)获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剑阁县店子镇2020年农村环境及乡镇集中式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元) | 2940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到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网上(远程)获取 | ||
方式: | 1.本项目仅接受网上(远程)办理: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84@qq.com。3.报名咨询电话:186*****266。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资格审查当日交至四川金至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供应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资格审查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6.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供应商从“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7.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资格审查。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附件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1.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3.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4.资格审查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现场宣布,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书面告知并详细说明理由,同时在项目结果公告中向社会公开(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的除外)。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书面确认其资格审查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理由。 |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
应在2021年01月0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广元市利州区万源三号路万达广场万达晶座A22-22本项目会议室 |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1月04日前 | |||
九、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
一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94000元;备案登记编号:剑财采备案2020-374。二、监督部门:剑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剑阁县店子镇场镇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神先生;联系电话:158*****12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金至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万源三号路万达广场万达晶座A22-22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6*****26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电话: | 186*****266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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