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2×30000Nm3/h空分装置及2×10000Nm3/h(纯氧)变压吸附制氧装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2×30000Nm3/h空分装置及2×10000Nm3/h(纯氧)变压吸附制氧装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2×30000Nm3/h空分装置及2×10000Nm3/h(纯氧)变压吸附制氧装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2×30000Nm3/h空分装置及2×10000Nm3/h(纯氧)变压吸附制氧装置EPC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9】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河钢集团“十三五”规划,唐银公司拟通过退城搬迁的方式,拟在唐山市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内建设唐银退城搬迁项目,建设成“绿色化”、“智能化”、“品牌化”的新一代流程钢厂。 建设1500立方米高炉2座、100吨转炉2座、同时配套建设综合原料场、600吨石灰窑2座和200吨白云石窑1座、烧结机265平方米2台、4.0×42米链篦机—5.0×35米回转窑1座(120万吨链篦机—回转窑1座)、高速棒材生产线1条、高速线材生产线2条、1450mm热轧带钢生产线1条,以及精炼系统、连铸系统、各工艺环境除尘系统、炼钢系统、水渣系统、制氧系统、水处理系统、自动信息化系统、物流系统、压空系统、循环水系统、余热回收利用系统、脱硫脱硝系统、供电系统等公辅配套设施。 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园区内。
2.2招标范围: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2×30000Nm3/h空分装置及2×10000Nm3/h(纯氧)变压吸附制氧装置EPC总承包。 本工程为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负责两套30000Nm3/h空分制氧装置以及两套10000Nm3/h变压吸附制氧装置的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调试、交付、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包括总图、工艺、管道、土建(建筑与结构)、机械、设备、电气、仪控、给排水、暖通、消防、通讯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4)两套30000Nm3/h空分制氧装置计划工期:投产(出氧、出氮)工期为 470个日历日,其中第一套制氧系统工期为425个日历日;第二套制氧系统工期为470个日历日,该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到出氧、氮之日。 两套10000Nm3/h变压吸附制氧装置计划工期:投产(出氧)工期为 335个日历日,该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到出氧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化工专业甲级或冶金行业甲级资质;化工、冶金工程总承包一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资质组成必须满足本次项目所有设计、建筑安装施工、机电设备成套供应等业务;资质证书范围须涵盖可承接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冶金或化工行业30000Nm3/h及以上成套设备供货或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套(须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首页、标的页、盖章页复印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兼任任何职务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25至2020-12-29,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14 08:30,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唐银道1号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办公大楼3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唐银道1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邮编:

/

邮编:100080
联系人:

刘俊杰

联系人:刘志坚、田建英
电话:

****-*******

电话:151*****208139*****416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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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zgzblzj@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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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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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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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标签: 总承包 制氧装置 变压吸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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