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建设招标公告
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建设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建设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建设项目
1.3服务内容:建设省产权交易集团官方网站,完成网站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并提供网站后台技术维护支持(详见采购文件)。
1.4服 务 期:30个自然日内完成网站开发、调试、测试、上线。合同签订后1年内,对此网站提供免费运维服务。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网站上线试运行两个月无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网站上线满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10%。每次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其 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评审+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30,000.00元(含税)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9:00至2020年12月28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6,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17:00时前
6.3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意向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将保函手续费用(50元/单)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函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9:00
7.2响应文件审核时间:2020年12月29日9:00开始
7.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206会议室(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7.4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及原件外,须提供全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7.5响应文件以收到时间为准,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评审+一次报价组合方式
8.2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8.3竞价条件:经评审,综合得分前两名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若最终仅有一家意向供应商通过评审,则一家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赵先生、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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