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政法办)关于吴中高新区微型消防站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政法办)关于吴中高新区微型消防站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政法办)关于吴中高新区微型消防站劳务外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吴中高新区微型消防站劳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X2020-WZ-G-021
项目名称:吴中高新区微型消防站劳务外包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万元整(¥*******.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
1、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2、人员配备
(1)人员配置不少于10人:其中消防站队长1人;消防站训练督导员:1人;消防战斗员不少于8人;
(2)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身体素质参照国家消防员标准,退伍军人优先,熟悉建筑物或楼宇消防控制系统者优先。
(3)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在消防部队进行为期不少于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站房器材
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4、岗位职责
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熟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流程,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5、值守联动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5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6、管理训练:
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7、工作时间:
(1)24小时在岗值守。
(2)正常工作日从事排查整治工作,8:30——17:30。
(3)战斗员实行上六休一工作制,保持白天8人在岗。夜间住宿制管理,随时候命。
8、其他说明:
(1)如遇到突发的、紧急的任务,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2)投标单位需针对本项目制定一套服务和管理的考核和评分细则,供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进行季度考核和评分时作为参考,评分结果必须如实反映管理的状况、必须与月度服务费的支付和奖罚挂钩。
(2)服务人员的考核细则: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 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3、********96(系统问题咨询):139*****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和资产管理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政法办)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兴街118号
联 系 人:吴心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毓霏、吴极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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