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第三期建设项目厨房设备、用品及餐厅配套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第三期建设项目厨房设备、用品及餐厅配套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第三期建设项目厨房设备、用品及餐厅配套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汕头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第三期建设项目厨房设备、用品及餐厅配套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5幢2410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0-202012-01408-0028
项目名称:汕头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第三期建设项目厨房设备、用品及餐厅配套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50元
最高限价(如有):*******.23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厨房设备、用品及餐厅配套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厨房设备如电磁双头大锅炉、电磁单头高背矮汤炉、燃气四头煲仔炉等一批(详见技术参数)。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完毕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⑤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在《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5幢2410号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5幢2410号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携原件核对):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获取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12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元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中山路263号万豪南湾花园5幢2410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广东国元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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