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丰县电动车产业园创业中心办公楼装潢工程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项目编号:丰采磋C(2020)SDX11015]
[丰]丰县电动车产业园创业中心办公楼装潢工程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项目编号:丰采磋C(2020)SDX11015]
项目名称:[丰]丰县电动车产业园创业中心办公楼装潢工程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项目编号:丰采磋C(2020)SDX11015]
项目概况
丰县电动车产业园创业中心办公楼装潢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丰采磋C(2020)SDX11015
项目名称:丰县电动车产业园创业中心办公楼装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2万元
最高限价:332万元
采购需求:丰县电动车产业园创业中心办公楼装潢工程,采购预算金额332万元(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第七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3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丰县”网。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下载《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本公告附件进行下载);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所需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填写齐全,盖鲜章,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2@qq.com),报名合格后发指定邮箱。
售价:3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账号信息:
收款人:江苏圣德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县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本公告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更正公告栏,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竞争性磋商
终止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询问和质疑
1、根据江苏圣德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丰县常店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丰县常店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丰县常店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丰县常店镇人民政府(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丰县常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80*****587
通讯地址:丰县常店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丰县常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丰县常店镇
联系人:徐书乐
联系方式:180*****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圣德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新城花园小区14号楼二单元302室
联系人:邵明轩
联系方式:15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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