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液氯便携式微量水分析仪招标公告

质监部液氯便携式微量水分析仪招标公告


2020-12-25 09:41:44

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质监部液氯便携式微量水分析仪仪器采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66号
项目名称:质监部液氯便携式微量水分析仪采购
招标编号:HWZB-********137
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报名参加投标。
1.投标方具有独立法人和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资格;投标方为仪器生产厂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为经销商的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元以上;
2.投标方必须是拥有工业液氯便携式微量水分析仪生产厂家的相关授权或直接为工业分析仪厂家;
3.投标方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6套同类产品的生产销售业绩(包括已生产同类设备的数量、制造年份、用户单位)及由相关用户出具的良好业绩证明(如用户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4.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售后服务及快速反应的能力;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5.同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20年12月25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31日16时30分,每天8:30至16:30 (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66号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报名,无法现场报名的,也可将资料原件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haijing_zb@163.com。
1.单位营业执照(三合一)或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4.产品授权证书或授权经销委托书。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年1月8日14时4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恕不接受。
六、答疑、澄清及其他文件联系邮箱:haijing_zb@163.com
招标人联系人:张浩、季伯哲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haijing_zb@163.com

青岛海湾化学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微量水分析仪 便携 液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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