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转让持有乌鲁木齐市瑞呈伍怡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交易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转让持有乌鲁木齐市瑞呈伍怡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项目名称:【交易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转让持有乌鲁木齐市瑞呈伍怡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

标的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转让持有乌鲁木齐市瑞呈伍怡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项目编号25GQ********
挂牌起始日期2020/12/24挂牌截止日期2021/1/2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7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乌鲁木齐市瑞呈伍怡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农林街5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旭东
成立时间2010/07/09注册资本(万元)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1F所属行业农业
经营范围机肥料(粉状)、有机肥料(颗粒)、有机-无机复混肥料(颗粒)、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粉剂)、生物有机肥(颗粒)、含腐殖酸水溶肥料(水剂)、复混肥料(颗粒)、土壤调理剂(土壤改良肥)、复合微生物肥料、油渣、生物菌种生产加工及销售;肥料配方工艺技术研究、转让;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农业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农业种植,牛、羊养殖。
职工人数0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新疆天山绿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65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35
内部决议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委员会常委会议纪要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2019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872.590.510.51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902.78795.12107.66
审计机构名称新疆华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0/10/313.38-4.12-4.12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893.84790.3103.54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新疆新新华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号新新华夏评报字(2020)第033号
评估基准日2019/12/31核准(备案)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兵团第十二师国资委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720.55793.88-73.3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5.6655
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
注册地(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头屯河区五一农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68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持有产(股)权比例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5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兵团第十二师国资委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中共兵团第十二师委员会 《关于调整师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改革方案的通知》 (师党发〔2020〕18号)
转让方承诺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1、经2020年11月6日股东会研究同意,标的公司乌鲁木齐瑞呈伍怡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评估的厂房拆迁款优先补偿五一农场前期无偿投入资713,066.00元,优先补偿新疆天山绿园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前期无偿投资资产481,895.20元,剩余厂房拆迁补偿6,532,912.80元为乌鲁木齐瑞呈伍怡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需优先缴纳企业所得税、清偿公司存续期间所有债务、欠款、退还股本及支付投资收益,明确必须优先偿还五一农场撤销投资应收股权款1,027,484.27元和应收往年欠款659,466.56元。 2、五一农场所持乌鲁木齐市瑞呈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转让后,五一农场不再对瑞呈伍怡农业科技公司经营续存期间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乌鲁木齐市瑞呈伍怡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承担公司续存期间的全部债权债务,否则由乌鲁木齐市瑞呈伍怡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控股股东新疆天山绿园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如由于新疆天山绿园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身原因未能竞价成功获得摘牌,或后续放弃竞价及该项目流拍,需诉讼解散公司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乌鲁木齐市瑞呈伍怡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己承担。 4、瑞呈农业科技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人员分流安置。 5、经《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占用土地为租赁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土地,2011年5月建成的2项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标的企业提供了《权属证明》。 6、根据2018年7月1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第十二师东坪大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师发改发【2018】65号)及第十二师东坪大道公路建设项目(乌昌快速路--六十户乡段)土地勘测定界图,被评估单位的地上付着物已划入征地拆迁范围内,具体征地拆迁工作将在评估基准日之后实施。 7、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中,3#库房和4#库房两项库房已于2019年9月拆除。 8、因该土地以租赁的方式使用,未规定中止日期。本次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评估,未考虑土地因素对房屋建筑物使用年限的影响。 9、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102.748427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对转让标的受让形式方面的要求:不接受。 五、本次转让 35 %股权挂牌价格为: 102.748427 万元。 六、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0.82 万元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1、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4、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新疆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八、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向交易所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向转让方支付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受让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受让方将向交易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内容和项目包括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服务费及鉴证费。交易所向受让方主张违约金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将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且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 九、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0/12/24 至 2021/1/21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30.82万元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增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
服务费
附件下载****************5.pdf">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交易部 联系人:明瑞鹏 联系电话:****-******* 132*****627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工作日 10:00-13:30 15:30-18:50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188号兵房大厦三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其 他

标签: 股权 科技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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