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排刀车床设备比价公告

数控排刀车床设备比价公告

项目名称:数控排刀车床设备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24 16:34:42 截止时间:2020-12-29

主要内容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对数控排刀车床设备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特邀请具有此采购项供货能力的厂商前来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比价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数控排刀车床。

1.2 所属固投建设项目名称:2020年JP生产能力改造项目。

1.3 项目用途:主要用于钨合金等金属原材料的车削加工。

1.4 比价采购范围:数控排刀车床 6台。

设备规格:最大回转直径:≥Φ400mm;机床最大加工长度:≥200mm;主轴通孔直径:≥50mm。

设备环境条件:工作温度:0~45℃;相对湿度:≤95%;海拔高度:≤1000m;工作电压:380V±10%,50Hz±2%,三相交流;工作气压:0.4~0.6 MPa。 以上工作环境下,设备能正常工作。

1.5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0天(设备到达买方现场时间)。

1.6 交货地点: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加区1104工房。

2.技术性能指标

“供货要求”,即《数控排刀车床设备采购技术要求》需线下对接。

3. 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及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三年以上类似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绩,提供至少3家用户业绩清单和联系方式。提供能体现全部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设备的正式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制造商须具备上述“3.1资质要求”、“3.2业绩要求”。

4.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4.1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29 日北京时间 14: 00分钟,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大道599号) B401 办公室。联系人:王怡 ***-********

4.2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 12 月 29 日北京时间 14: 00 分, B401 办公室。采购人建议但不强制投标人参与现场开标(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小时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采购人)。未参与的单位不得对开、评过程及结论提出异议。

5. 投标文件的内容构成

5.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两个部分。

5.2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包括:(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3)分项报价表(包含但不限于投标设备价格、随机专用工具价格、备品备件价格、相关税费等);(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5)资格业绩证明资料(包含投标人基本情况、营业执照等)。

5.3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包括:(6)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7)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8)技术支持资料;(9)其他资料(如有)。尤其对《数控排刀车床设备采购技术要求》中对于加“★”的条款,必须详细描述如何达到需方要求。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不得出现价格内容。

6.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封装

6.1 投标人须完整地编制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明确格式的部分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格式)。

6.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及其他要求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之处,均应当盖单位公章(鲜章);凡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处,均应当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6.3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应当分开装订成册,胶封,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共3份。

6.4 投标人须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装入一个密封袋(信封)内,并标明:数控排刀车床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信封封口须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7. 投标报价要求

7.1 最高投标限价:

?无

7.2 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填写投标总价,还须认真填写《分项报价表》。本项目报价为设备达到使用状态的价格,其报价包含:卖方的设备开发费、制造费、安装调试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质量保证及技术服务费、运输费、销售费、管理费、相关税费(含13%的增值税)、利润。

7.3 不允许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7.4 特别提醒:①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出现多报了比价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货物和价格情况发生,采购人均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比价采购文件要求,多报部分不扣除评标。该投标人若中标,其供货范围不调整。②若投标人对采购货物的供货范围有漏报的情况发生,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供货范围没漏项而投标报价时有漏报、漏项的情况发生,采购人均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比价采购文件要求,漏报、漏项部分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之中。该投标人若中标,其投标报价不调整。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万元。

9. 投标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10. 对投标人相关行为的约束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其列入黑名单:

(1)撤回已递交并开标的投标;(2)拒不执行比价采购结果;(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4)提供虚假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骗取中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11. 答疑

投标人如果对比价采购要求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于开标时间节点24小时前以书面(含电子形式)向采购人递交,采购人汇集所有比价采购疑问后向投标人答疑,未递交疑问的投标人视为完全理解比价采购文件要求。书面(含电子形式)答疑和补遗文件作为比价采购文件的补充。

12.提出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对本次比价采购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部门提出异议;投标人认为本次比价采购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审计部门投诉;投标人认为本次比价采购活动中有关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可以向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提出异议或投诉、举报,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或问题线索材料。对于无证明材料投诉或无问题线索材料举报的投标人,经评审小组简单多数同意,可以将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列入采购人黑名单。

13. 特别提示

本次比价采购活动为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组织的竞争性采购活动,适用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凡递交了投标文件的单位视为完全同意本次比价采购文件要求。对于付款方式有特殊需求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明确说明。

联系人:黄先生 138*****203



标签: 车床设备 数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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