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南靖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南靖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南靖县人民法院对南靖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南靖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邮政服务 | 1 | 180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司法送达工作包括:电话送达、电子送达、直接送达(含跨域现场领取)、外勤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办理等,直至最后形成有效送达报告。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通过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且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靖县分公司是适合提供南靖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项目的唯一主体,同时其作为唯一国有快递企业,具有安全性高(邮件安全、信息对接安全)、网点覆盖广、传递时效快、售后服务有保障、服务经验丰富等优势。本项目具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故我方建议对“南靖县人民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靖县分公司。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靖县分公司;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邮政综合楼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郑英琴 | 漳州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陈海坤 | 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中心 | 高级经济师 |
李艳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副教授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南靖县人民法院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121号
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南靖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漳州市南靖县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南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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