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人工智能教室设备招标公告

实验小学人工智能教室设备招标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实验小学

乙方:福州朋博志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RZ[GK]*******的闽侯县实验小学人工智能教室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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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A******** 其他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希沃、商汤、国产定制1(批)385000385000国内1.交互智能平板: 希沃F86EC; 2.人工智能教学实验平台:商汤云服务; 3.《Python编程初步》课程:商汤人工智能配套课程; 4.迷你小车课程基础版:商汤人工智能配套课程; 5.智能车课程基础版:商汤人工智能配套课程; 6.迷你小车:商汤EIG-SRM-1908; 7.智能视觉套件:商汤EIG-SST-2004; 8.迷你小车打印教学赛道:商汤EIG-SRM-way-C-1908; 9.迷你小车教学赛道桌:国产定制; 10.教师培训服务:商汤定制; 11.进校教学服务:商汤定制; 12.辅导竞赛: 商汤定制; 13.展示台:国产定制; 14.形象墙:国产定制; 15.相框挂画: 国产定制; 16.形象墙射灯: 国产定制; 17.学生拼接六边桌(带凳子): 国产定制; 18.教师讲台: 国产定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伍仟元整(¥38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号;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约定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邀请专家验收,费用由我司提供。。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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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80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并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支付合同金额的80%;
220在完成入校培训服务与协助参加比赛完成后两年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分发配送:根据采购人要 求,分类型对器材进项分装、打包, 并配送至每一学校地点; 14.2 保修期:所有设备保修六 年,非人为因素六年内包换。投标产品实行三包政策,在维保期内如 发现产品损坏(人为损坏除外), 我司无条件提供全新产品进行更 换;14.3 售后响应:开通 24 小时售 后热线,对采购人提出的货物运行 故障,在电话通话当中即时做出明 确的答复,如无法解决,保证 1 小 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免 费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或更换 新货物等服务。如 12 小时内不能 排除故障,负责提供替代产品,并 承担费用; 14.4 摆放服务:对各学校现有 器材进行清算盘点,并根据采购人 要求,按照图纸,做好新、旧产品 分类整理摆放工作,对每一种产品 贴定位标签、对每一个展示柜贴柜 号、橱签,并做好现场卫生清理工 作; 14.5 技术培训:根据采购人需 求及产品的难易程度,提供本地化 培训或生产基地培训,通过分类讲 解、强调重点、穿插互动等培训模 式,对产品的设 计原理、组成、 结构、用途及使用方法进行详细讲 解及演示,直至校方有关人员完全 掌握为止;(包含教师培训、入校 教学服务、辅导竞赛、线上启蒙课 程等); 14.6 售后回访:每年进行定期 回访、调查,维保期内回访周期为 一~六个月,维保期外,回访周期 为三个月,以便随时掌握产品的使 用情况,及时提供维修、升级服务 和使用指导; 14.7 终身售后:维保期限后, 我司仍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15 分钟内响应,1 小时内到达现场排 除故障。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 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 配件的成本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闽侯县实验小学乙方:福州朋博志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创新村民委员会办公楼220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刘慎奇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59*****737
联系方法:139*****917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账号:********3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教室 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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