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治超检测系统运行服务(2021年度)的招标公告
非现场治超检测系统运行服务(2021年度)的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非现场治超检测系统运行服务项目(2021年度)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非现场治超检测系统运行服务项目(2021年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上海本地必须具有服务队伍及常设办公地,且能够提供及时服务。2)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非现场治超检测系统运行服务项目(2021年度)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1-0227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是基于道路治超非现场检测系统内采取的信息,定期进行图像筛查、图像复查数据汇总、收集、分析、筛选各项数据信息,制作上报各类报表,进一步为后续治超执法、设计规划、数据预测等提供依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要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21.1.1-2021.12.31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10、最高限价:112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2、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2-25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2-30 09: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2)授权委托书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3)上海本地必须具有服务队伍及常设办公地证明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12月25日9:30至2020年12月30日9:3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600元)。(2)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00号人才大厦1101室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1-0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年1月5日13:45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00号人才大厦110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00号人才大厦11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纸质文件)并密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供应商的企业CA证书及能无限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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