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5清水铺至安龙线城管止点双向止点至郎岱出入口(与S214重复路段止点)段(原S314线K36+000-K117+000)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S215清水铺至安龙线城管止点双向止点至郎岱出入口(与S214重复路段止点)段(原S314线K36+000-K117+000)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S215清水铺至安龙线城管止点双向止点至郎岱出入口(与S214重复路段止点)段(原S314线K36+000-K117+000)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15清水铺至安龙线城管止点双向止点至郎岱出入口(与S214重复路段止点)段(原S314线K36+000-K117+000)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黔路复【2020】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

2.2项目规模:K36+170~K115+300路段部分边坡采用SNS主动冲力柔性防护网及挂网喷浆对边坡进行防护;K63+050~K63+130、K65+800~K65+900、K75+760~K75+960路段边坡采用被动防护网+拦石墙对边坡进行防护;恢复沿线受损路基路面、完善排水设施。在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新建C25砼挡墙490.7立方米;M10浆砌片石45立方米;C40砼格构梁锚杆挡墙127.88立方米;SNS主动防护网50549.0平方米;RX-500型被动防护网2536.0平方米;锚杆挂网喷浆支护9060.0平方米;清除表层松散石方603立方米。本项目审定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93.82万元。

2.3计划工期:360天

2.4招标范围:公开选择S215清水铺至安龙线城管止点双向止点至郎岱出入口(与S214重复路段止点)段(原S314线K36+000-K117+000)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单位,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当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S215清水铺至安龙线城管止点双向止点至郎岱出入口(与S214重复路段止点)段(原S314线K36+000-K117+000)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2)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3)安全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财务要求:2019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 1 。3.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公路局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贵州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7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应优先引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①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②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③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④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⑤交通运输部以及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均没有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1)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2)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3)仅有1次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4)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6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6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公路局官网上发布。


7. 其他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省公路局不予受理。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凤凰东路23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西侧腾祥·迈德国际一期A1-A3 栋(A3)1 单元11 层
邮编:553000邮编:550000
联系人:李俊联系人:高毅
电话:/电话:****-********
手机号码:187*****306手机号码:152*****863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恢复 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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