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区户外显示屏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度假区户外显示屏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度假区户外显示屏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度假区户外显示屏智能化建设项目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度假区户外显示屏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
2.2 合同估算价:约44.9万元
2.3 招标范围:宜兴市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户外显示屏(全彩屏、处理器、电源、箱体等)。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工期15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1)全彩屏:大华、海康、洲明;
(2)处理器:诺瓦、大华、海康;
(3)收发器:大华、海康、洲明;
(4)电源:诚联、创联、恒泰源;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通信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
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若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时还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对该投标人的授权书复印件,授权单位应承担该项目的一切法律责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报名地址: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宜兴市沧浦路56号)。
4.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请到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宜兴市沧浦路56号)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9时 ,开标地点为宜兴市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6、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上级公司授权书原件或者上级公司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付至审定价款的90%,第二年春节前付清余款。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8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沧浦路56号
联 系 人:宗工
电 话:173*****283
邮 编:21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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