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和田市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市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ts.gov.cn/)的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参与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Y-ZFCG-2020-001
项目名称:和田市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需求:2020年和田市玉龙喀什镇、吉亚乡、拉斯奎镇、肖尔巴格乡、阿克恰勒乡卫生院扩建增加了1800到4000平方米不等的化验室、维药室、体检室、检测室、住院部等功能间,都产生医疗污水,原有医疗污水处理系统有部分处理工艺不达标,部分卫生院现有医疗污水系统处理量无法满足现有的医疗污水处理规模,现对以上卫生院的污水处理系统提升工艺和扩大处理量进行采购。(具体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必须具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的货物和服务)、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有采购需求相应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范围)。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10月、11月、12月)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附:2020年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查询并打印)。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在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另附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交予现场工作人员,否则视为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否决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ts.gov.cn/)
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和田市人民政府网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采购)文件可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8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联系人:刘天明 联系方式:138*****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露 联系方式:152*****5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敏 监督投诉电话:****-*******
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疆建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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