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招标公告

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标公告
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项目业主为延津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和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2]129号
2.2工程名称: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3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2.4规 模:解决延津县2560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2.5总 投 资:约1297万元
2.6计划工期:约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为 八 个标段(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监理;
第二标段: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钻井及附属工程;
第三标段: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供水设备采购;
第四标段: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丰庄镇大罗寨、前王庄、后王庄、殷庄)PVC-M管材供应及安装工程;
第五标段: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魏邱乡沙河、新庄、何自村、荆保寨、位庄、朱寨)PVC-M管材供应及安装工程;
第六标段: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丰庄镇李皮寨、席村、河道、侯庄、秦庄)PVC-M管材供应及安装工程;
第七标段: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榆林乡西娄庄、东屯镇东崔元庄、魏邱乡前西南庄、后西南庄、西吴、小韩庄)PVC-M管材供应及安装工程;
第八标段:延津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丰庄镇、魏邱乡主管道)PVC-M管材供应及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财务状况良好,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同类工程施工、供货、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有水利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总监必须注册于本单位);
第二标段(钻井及附属):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凿井壹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第三标段(供水设备):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主要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并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商;
第四、五、六、七、八标段(PVC-M管材):企业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并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商;
3.2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
3.3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4投标人与授权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5不接受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施工标段的每个投标人可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中两个及以上标段时,只能选择标段号在前面的一个标段中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同时提供原件的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各标段均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供评委审查):
第一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与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务合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外省企业报名须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第二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与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务合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外省企业报名须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第三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与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务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
第四、五、六、七、八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与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务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3年01月15日9:00时,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55*****178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371—******** 136*****987
8. 监督单位
延津县检察院:****-******* 延津县审计局:****-*******
延津县财政局:****-******* 延津县发改委:****-*******
延津县监察局:****-******* 延津县水利局:****-*******


2012年1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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