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教育集团智能语音机器人等软件招标公告

新华教育集团智能语音机器人等软件招标公告



项目要求
项目名称: 新华教育集团智能语音机器人等软件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JYCGB-********
项目概述: 新华教育集团(母公司中国东方教育,香港上市,股票代码00667HK),1988年创建于安徽合肥,目前在全国29个省份及香港地区开办194所院校,学校总建筑面积达187余万平方米,常年在校生15万余人,拥有员工1万余人。
集团成功打造了新华电脑教育(新华互联网科技)、新东方烹饪教育、万通汽车教育、华信智原、欧米奇西点西餐教育、美味学院、欧曼谛时尚美业教育等七大职教品牌,办学成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了“品牌中国金谱奖-中国教育行业年度十佳品牌”、“改革开放30年中国民办教育成功典范”和“改革开放30年中国十大品牌教育集团”等多项殊荣。
30多年来,新华教育集团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送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实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新华教育集团成功开创的直营连锁职业教育形式,对推动我国职业教育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带头作用,成为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典范。
因集团需求,现对集团全国院校智能语音机器人、智能质检软件、企业微信集成管理软件进行招(邀)标采购,热忱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公告开始时间: 2020-12-24
公告截止时间: 2021-01-0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 投标单位应是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批准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的专业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5.2年以内具有职业教育行业3个及以上的成功案例;
6.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7. 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8.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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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软件 机器人 智能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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