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公司沧州华源商贸综合楼及平房
华晨公司沧州华源商贸综合楼及平房
项目名称: | 华晨公司沧州华源商贸综合楼及平房 |
项目概况: | 租赁范围:1)房屋位于沧州市石油二部院内,现飞达公司办公楼斜对面。2)拟招租房屋为综合楼一幢为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平房一幢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532平方米;平房与综合楼之间场地(含花坛)1063平方米。房屋可用于公司办公、办学、宾馆经营等,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或非法活动,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危险化学品、爆炸品等影响周围环境的项目。租赁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赁要求:1)房屋出租期间,承租方需承担水、电、物业(含门前三包)等各种费用。2)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期届满,如不续租,在15日内退还房屋使用权,且不得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原有装修、装潢均归招租人所有和使用,不得故意损毁。3)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合作名义进行转租,不得将房屋进行抵押;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4)房屋可用于公司办公、办学、宾馆经营等,营业范围须符合国家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治安、消防、环保等)要求,不得违法经营或非法活动,不得经营危害房屋安全(如化学化工品、易燃易爆品等),高烟气排放、高粉尘、污染、噪音(如机械加工业)等行业。5)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满足安全、环保、质量、卫生等国家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租赁房产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6)由于市政规划征地拆迁等政策原因导致可能对承租方经营的影响不可预测,风险由承租方承担。投标限价:不低于36万元,不含增值税租金支付方式:第1年租金自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第2年租金自上一年到期后15日内支付。合同期届满(24个月),如果承租方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其他第三人取得出租权。第3年租金按第一次合同金额涨幅不低于5%,第4年租金按第3年租金涨幅不低于5%,第5年租金按第4年租金涨幅不低于5% |
项目单位: | 华北油田天成集团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承租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资质要求: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信誉要求:1)承租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系统查询,承租方无围标、串标或质量问题行政处罚记录。(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孙先生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该项目将于2020年12月30日15:00时(北京时间)在河北华北石油天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17室组织谈判,承租人须按有关规定派授权代表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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