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环境监测站莆田市市控及以下空气自动监测站委托运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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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环境监测站莆田市市控及以下空气自动监测站委托运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12/25】


莆田市环境监测站莆田市市控及以下空气自动监测站委托运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环境监测站委托,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300]LX[GK]*******、莆田市环境监测站莆田市市控及以下空气自动监测站委托运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莆田市环境监测站莆田市市控及以下空气自动监测站委托运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15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0]LX[GK]*******
项目名称:莆田市环境监测站莆田市市控及以下空气自动监测站委托运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2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169999-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1(项)

(一)总体要求 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环保行业规定及站房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依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B31T1090-2018),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既要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减少故障,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中标人有责任保证项目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二)运维管理要求 运维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简单,高效,可操作性。中标人可按照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以满足运维需求。 1.环境管理 (1)观察站点周边环境的变化,并进行记录。 (2)查看站点外围的道路、供电、通讯、给排水设施等,并进行记录。 (3)如果发现影响站点代表性和监测正常运行的环境变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监测中心。 (4)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监测规范规定的控制高度限值时,对采样有影响的树枝进行剪除。 2.站房管理 (1)查看站房的基础设施,包括避雷系统、消防、供电、通讯、给排水设施等。 (2)检查站房外部状况,包括建筑物、站房防漏防渗、气象杆和天线设施。 (3)注意站房内部异常气味和噪音,并排查。 (4)检查站房内部设施,包括消防、照明、强弱电和接地、通讯网络、应急设施等。 (5)检查室内空调的是否工作正常和查看室内的温湿度。检查空调的出风口,防止出风直接吹在电磁阀和采样管上。冬夏季节检查站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引起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及时调整站房温度降低温差,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 (6)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每1个月至少清洗1次,防止尘土阻塞空调机过滤网影响运行效率; (7)站房空调发生故障时应根据应急管理时效要求及时修复,如不能修复应及时更换,以确保子站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8)检查站房排风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9)保持站房内部卫生整洁。 (10)记录巡检情况,如果发现影响自动站安全和正常运行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修复,同时报告招标人。 (11)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12)离开现场前确保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3.档案管理 (1)机房布局及设备装配资料整理存档 (2)各种维护规章制度和维护手册整理存档 (3)巡检记录及存档保管 (4)运行维护作业表制作管理 (5)故障记录和分析报告管理 (6)各类技术培训资料及设备合同的售后服务内容存档 (二)运行维护主要内容及要求 1、运维主要内容 委托专业环保公司对莆田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运行管理及维护维修。具体内容包括: (1)对莆田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采样系统、分析系统、控制系统、数据记录和传输系统(包括电脑、打印机、MODEN、UPS)、气象仪器、校准仪器等仪器仪表及其它辅助设备(空调、除湿机、稳压电源等)和联网软件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维修、质量保证和校准等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各级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空气站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保证数据在数据平台的准确传输。 (2)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土建部分(包括站房、站牌、电、绿化、消防和防雷设施等)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维保、卫生保洁。 (3)如看到异常状态,判断原因,如有必要协调巡检人员现场检查。 2运维总体要求 (1)根据要求提供一套校准设备,包含以下: 臭氧校准仪,或多元动态校准仪包含了臭氧校准系统,使用的臭氧校准设备需在一级标准光度计进行传递后使用。 流量计两台(一大一小,小流量计0-50 mL每分钟,大流量计300 mL-30 L每分钟),适用被审核站颗粒物和校准仪质量流量控制器(MFC)校准和检查,带有效的计量部门证书。 温度计,带有效的计量部门证书。 大气压力计,带有效的计量部门证书。 (2)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环保行业规定及站房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本着为招标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既要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减少故障,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 (3)财产保护: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招标人所有。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中标人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4)数据质量要求 造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修改设备运行过程参数或数采仪设置等,一旦发现立即辞退运行管理公司、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永久列入本单位采购黑名单,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 需按下表要求做好质控项目,未完成的每站次每项扣500元。 分析仪性能质量控制目标: 表2 精度检查目标 参数 控制极限 SO2,NO、NO2,O3、苯系物、CO ±5% PM10、PM2.5 采样流量 ±5% 表3 跨度检查目标 参数 运行评价指标 警告极限 控制极限 SO2、O3、NO、 NO2、苯系物、CO 所有级别跨度 ±3% ±5% PM10、PM2.5 传感器校准常数 ±2.5% ±5% 泄漏流量 主要 ≤0.05L/Min ≤0.10L/Min 流量准确度 全部 ±2.5% ±5% 表4 气体分析仪质控项目及频率表 项目 仪器名称 频率 方法与要求 零点检查 (SO2、NO、NO2、O3、苯系物、CO) 每周一次。 手工 多点校准 SO2、NO、NO2、O3、苯系物、CO 1、每季度一次 2、投入使用前; 3、影响线性的大修后; 4、表现出严重的不准确(故障诊断); 5、更换氙灯及其它部件后。 1、手工; 2、进行5点(包括零点)校准。 精度检查 SO2、NO、NO2、O3、苯系、CO 每季度1次 手工 NO2-NO转换效率 NO2 每半年一次 1、手工 2、转换效率≥96% 表5 PM10、PM2.5质控内容及频率表 项目 仪器名称 频率 方法与要求 流量校准 β射线监测仪 每6个月1次 1、使用可追溯的流量传递标准; 2、确保相对误差≤±5% 。 质量标准校准 每年1次 1、使用可追溯的质量校准膜; 2、校准值应不超出标准值的±2%。 表6 气象参数仪质控项目及频率表 项目 仪器名称 频率 方法与要求 精度检查 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速、压力) 每季度1次 手工 量值溯源:在溯源证书有效期内完成SO2、NO、NO2、O3、CO仪器的量值溯源。 每年对空气站进行仪器性能考核,发现不合格的,每站每参数扣除500元,上级监测站对空气站进行仪器性能考核及数据比对工作发现不合格的,每站每参数扣除500元。 3 运维考核 每季度配合招标人进行一次运维检查,中标商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的相应条款开展考核,考核未通过扣除相应运维费用。 (1)六参数有效数据捕集率:保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各子站六参数全年数据获取率>90%(计算方法按行业标准执行)。每个空气自动站六参数每天各监测项目有不少于20个有效小时平均值。每站每月每个污染物有不少于27个(2月份25个)有效日均值,每年有不少于12个有效月均值。以单站单参数考核,如果每月有效天数少于27天,每参数每天扣500元(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以半年度计算,若单站单参数的每月有效天数少于27天的次数超过6次,即中止与中标商的合同。 (2)开机率:避免为了降低监测费用,出现人为停机的现象,除外部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每半年出现24小时以上的停机次数应少于6次,半年内超出6次的每站次扣500元。若确实需要停机,需提前报告,抽查发现未报告的每站次扣1000元。 (3)日常巡查和维护要求:每天至少两次检查各子站数据,每周至少一次到现场巡检各个子站,对整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进行检查。要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及时更换易耗品及进行检查,未完成的每站次每项扣500元。遇到可能影响空气站运行的特殊天气情况如台风、雷电、暴雨等时,中标商应及时到达现场,并对站房及所有仪器进行常规检查,确保正常运行,未完成的每站次扣500元。中标商应按要求做好相关的巡检记录,没有巡查记录或记录不完善的每站次扣500元。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中标商应立即解决,并做好相应巡检和处理记录等;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向采购人负责人汇报,并以书面形式说明故障原因及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未及时报告的每站次扣1000元。 (4)空气自动站的维修考核: 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中土建部分(包括站房、电、防雷设施等)的所有物品或部件和所有仪器设备(仪表、UPS、仪器防雷设施等)维护皆为维修维保范围,所有物品、部件、仪器、设备、软件的故障、损坏皆由中标商负责维修或更换。由于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损毁的,中标商负责购买零部件并维修好仪器,无法修复的应更换新机;对于负有责任的个人,应终止该人的运营资格退回公司。 土建部分(包括站房、电、防雷设施等)的所有物品或部件未及时更换或修复影响系统运行或造成不良影响,采购人可自行更换或修复,所发生的费用从运行管理及维修费中扣除。 自动监测子站相关设备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为1小时;一般故障现场维修响应时间为4小时之内,要求及时调查并找出故障原因;48小时内修复或更换有故障的设备,恢复正常运行状态,能够连通并正常上传数据;通信中断,数据传不到环境自动监测的点位,要赴点位现场维护,并及时联系通信公司协助解决通信故障。招标人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商维修费内扣除。 连续3次未能履行维修责任,招标人可单方面中止协议,扣除全部维修费用;中标商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在运维服务期内,委派至少1个全职人员于开展现场工作。驻点人员要求如下:具有一年以上的空气站运维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熟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原理,设备运维操作并具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平台软件的应用及管理能力。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日报、周报、季报、半年报与年报等,并可参与相关应急调度等。 4 运行维护具体内容 1)常规六参数 (1)每日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内需每隔两小时远程查看站点仪器运行和数据情况,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a)判断数采工控机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b)根据仪器参数信息判断仪器运行情况:查看状态参数,确认是否正常范围内。若发现参数异常或者存在报警信息,应根据故障报警信号判断现场情况,若是远程无法解决问题,需及时到现场处理。 c)发现监测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时,在每日8时-20时出现的故障,应在4h内响应并解决。其他时间出现的故障,应在第二天12时前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网络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 (2)每周工作内容 每周至少巡视站点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a)站房内外环境: 检查站房的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常的气味和噪声; 检查站房内温度是否保持在20-30℃,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在夏季节应注意站房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使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应及时调整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温控措施; 确保采样头周围1m内无障碍物;拆下防尘罩,检查采样管口是否清洁:将食指伸入管口滑动一圈,看是否有明显灰尘,如果有,需要及时清洁。清洁前需要向业主报备,清洁前后做好计录; 在经常出现雷雨天气的地区,应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站点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传输线是否有损坏,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每周对站房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时保洁。保证所有物品与工具在事先规定的区域内; 查看站房内仪器设备、备机备件、辅助工具等并核对台账,确认物品是否齐全,有无丢失或损坏,如果发现物品丢失,马上上报招标方。 b)监测系统情况 检查站房钢瓶气压力是否充足(低于2 MPa必须更换,低于5 MPa需要储备下一瓶)。 检查氢气发生器储水罐是否需要加水(小于1/3容量必须添加),硅胶是否需要更换(变色部分不得超过硅胶总量的2/3)。 检查各标准气体钢瓶压力是否充足,有无泄漏,是否在保质期内(必须保证各项标气无缝衔接)。 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再想想检验的具体方法);检查各仪器采样过滤膜污染情况,按要求及时更换滤膜(每周换一次,最多不超过两周)。 每周对二氧化硫、一氧化氮、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监测仪进行1次零点检查(因子若超过±5ppb应进行校准)、跨度检查(响应超过检查浓度点±3%应进行校准)。 (3)每月工作内容 a)每月检查校准各仪器时钟,并与数采工控机保持一致; b)每月检查站点各仪器采样流量,若实测流量大于设定值的10%,需对采样流量进行重新校准,若实测流量低于设定值的10%需要对采样管路进行检漏,排除漏气的可能之后重新对采样流量进行校准; c)开展通标(10ppb)检查,通标不得多于3个循环,以确定各组分浓度偏差,如超过10%物种标点浓度偏差大于20%,或超过全部20%物种标点浓度偏差大于20%,需重新建立标准曲线。 d)按照采购方要求形成站点监测月报,在第二个月15日之前完成并提交给采购方。 (4)每季工作内容 在月度巡检作业内容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作业内容: a)对站房内稳压器做保养和性能检查(如稳压器工作状态,输出电压是否稳定,电源相序检查,接线柱或插头是否牢固及是否有烧焦痕迹等)。 b)对常规因子仪器进行多点线性检查,相关系数应满足r≥0.999,且通标浓度点实测浓度与理论浓度的相对偏差必须都在±3%以内,如若达不到要求,则需联系仪器供应商对仪器进行相关检查。 c)对站房内设施的检查(门、锁、开关、插座检查维护)。 d)检查站房的消防设施是否仍在有效期内,并记录。 e)对每个子站完成书面季度报告,交与相关管理部门处(每季度维护结束后10日之内上交)。 (5)每半年工作内容 在季度巡检作业内容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作业内容: a)每半年检查一次动态稀释仪的大小流量,大小质量流量计按照分布均匀的原则各挑取10个流量点进行检查,10个点的偏差全部要求控制在±2%以内,一旦出现任一点偏差超出该范围,则需要对该点进行校准,校准完成之后重新对每个流量点检查一遍,直到所有点的偏差都控制在±2%以内。 b)每半年更换一次零气发生器的活性炭洗涤器与NO洗涤器。 (6)每年工作内容 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监测仪的系统保养,对采样管路、仪器内部进样管路等;根据仪器说明书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保养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开展多点校准,进行仪器重复性、稳定性和方法检出限的测定,以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7)应急情况 若出现连续报警的情况(同一个站点出现连续3小时报警),仪器发生故障,则需要2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之内解决故障;若故障无法彻底解决,12小时之内需要更换备机。 (8)其它要求 a)完成每年一次的强制检定工作; b)完成每季度的质量保证检查,并提供交通的便利,中标方对采购方提出的整改要求需要在一个月之内落实; c)采购方交代的其它临时性事务工作; d)参加采购方召开运维会议。 2)VOCs自动监测仪 (1)每日工作内容 远程连接到仪器现场端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网络情况检查。 仪器电脑及控制软件(包括仪器流量、压力、FID温度等状态参数)检查。 仪器谱图检查(基线情况,峰响应或出峰情况)。 数据文件及完整性检查。 (2)每周工作内容: 现场巡检并根据要求做好标气和空白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具体内容包括: 辅助设施运行状况检查,钢瓶气,发生器,采样管等是否正常。 电源、电脑、空调等站房条件及环境的检查及维护。 仪器运行状态参数检查。 每两周开展通标(10ppb)检查,通标不得多于3个循环,以确定各组分浓度偏差,36个区域评估VOCs物种如超过10%物种标点浓度偏差大于20%,或超过全部20%物种标点浓度偏差大于20%,需重新建立标准曲线。 每两周开展VOCs空白检查,每个目标化合物空白响应应小于0.5ppb,所有目标化合物空白总响应应小于5ppb。 (3)每月工作内容: 每月开展采样流量检查,采样流量(或体积)与设定值误差超过±10%时,要检查气路,对流量(体积)进行校正;若无法开展采样流量检查,应开展仪器气密性检查和采样抽力检查。 (4)每季度工作内容: 多点线性检查和要求:至少6点不同浓度(含零点,1ppb、5ppb、10ppb、20ppb、30ppb依次从低浓度到高浓度通入)的标气开展对仪器的线性化测试,以确定VOCs各组分定量的准确性,36个区域评估VOCs物种中至少85%物种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应满足r≥0.95且36个区域评估VOCs物种中至少90%物种1ppb浓度偏差应小于30%;其他因子至少80%物种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应满足r≥0.95且1ppb浓度偏差应小于30%。 每季度开展精密度(5ppb)检查,所有目标化合物的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10%。 开展高浓度残留检查,通30ppb标准物质,立即采集零气,采集1个循环的零气后,要求每个目标化合物响应小于0.5ppb。 (5)每年工作内容: 仪器预防性维修维护和仪器性能指标的更新或测试;具体包括: 按照仪器说明书要求,开展仪器的关键部件的更换或清洗,并对仪器内部管路进行清洁或更换,使得仪器性能处于一个良好的水平。 开展预防性维护后或者仪器维修后,需更对仪器的检出限(连续通标准曲线最低浓度点7次开展测定)、校准曲线、稳定性和重复性等指标进行重新测定,检出限应满足PAMS≤2ppb。 3)非甲烷烃自动监测仪 (1)每周工作内容: 应完成点检并做好记录,包括:主要性能指标检查、氢气发生器、载气和零气供应情况检查,应做好标气校准峰窗记录;开展空白及标点检查,空白响应应小于0.50PPM,标点响应偏差应小于±5%。 (2)每季工作内容: 应使用标准气体更新多点标准曲线和峰窗,按照DB31/T 1090-2018开展多组分测定示值误差的测定并符合相关要求。 (3)每年工作内容: 应开展不少于一次监测仪的系统保养,对采样管路、仪器内部进样管路和FID检测器进行清洗等;根据仪器说明书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保养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按照DB31/T 1090-2018的测试方法开展多点校准,进行仪器重复性、稳定性和方法检出限的测定,以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中土建部分(包括站房、电、防雷设施等)的所有物品或部件和所有仪器设备(仪表、UPS、仪器防雷设施等)及数据传输软件升级维护皆为维修维保范围,所有物品、部件、仪器、设备、软件的故障、损坏皆由中标方负责维修或更换,耗品耗材和备品备件由中标方采购。由于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损毁的,中标方负责购买零部件并维修好仪器,无法修复的应更换新机;对于负有责任的个人,应终止该人的运营资格退回公司;中标方除免费修复仪器外,每站次扣除1000元。 5)土建部分(包括站房、电、防雷设施等)的所有物品或部件未及时更换或修复影响系统运行或造成不良影响,采购人可自行更换或修复,所发生的费用从运行管理及维修费中扣除。 6)故障期间,中标方必须以自备备机进行监测或人工采样分析以满足2条款。 7)中标方连续5次未能履行维修责任,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止协议,扣除全部维修费用;中标方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5 管理要求 (1)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拥有管理自主权,但没有对外经营权,也不得委托给第三方运营管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2)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严格按照采购人制订的操作规范和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中标方提出的运行管理和维修考核指标要求。中标方必须接受采购人代表提出的各项指令,接受采购人代表的检查和考核。 (3)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承担仪器设备的保管责任。中标方必须遵守安全保卫制度,配备专职看守人员,配齐专用安全、消防等器材,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因为公司的保管责任导致仪器设备的丢失,公司应按照设备原价值赔偿或恢复原状。 (4)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承担安全、消防等所有生产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中标方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5)不论何时,中标方都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中标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报告和传输有关的监测数据,均不得向外界传递任何监测数据。 (6)人事管理 本项目所需管理、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均由中标方负责派出。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应符合其投标时拟派人员要求。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拥有用人自主权,有权在计划数内招聘、辞退和奖罚员工。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用人用工制度和劳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人事管理;采购人对中标方员工人身安全、劳资纠纷概不负责。 (7)财务管理 中标方的财务管理范围是对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所发生的管理费用的财务管理。 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对本项目财务管理进行单独列账核算,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本项目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8)筹备及移交 委托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中标方向采购人提交运行工作计划; 委托合同生效10天后,采购人向中标方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9)遇到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中标方应提前派人巡查做好防范工作,降低自然灾害对空气自动站的影响。 (10)运营管理期间,如果采购人要改造或升级监测子站的,中标方有义务配合工作。 (11)中标方根据具体的投标人案确定详细培训方案,可委托本项目设备厂家和采购人对中标方进行技术培训,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6 运行管理费的支付和使用 (1)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后即正式进入委托管理阶段。在委托管理期间,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委托运行管理费。采购人每当年按照各空气站考核意见汇总情况支付运行管理费用,在每年开始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年度的运行管理费。3年期满办结财产移交手续后15天内付余款。(如需扣除因运营管理不当扣除的费用,按实际金额支付,如遇到上级部门空气站上收,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并按实际运营日期支付运营费用)。 (2)在委托管理期间采取管理费与考核相挂钩的办法,采购人将按招标文件和委托合同的运行管理和维修考核指标规定对中标方进行考核,中标方的运行管理和维修考核指标未达到采购人规定的要求时要相应扣除其费用。 (3)中标方承担的有关费用 中标方所提供的运营服务费用应包括日常运营工作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耗材、易耗件、备品备件、交通费、维修费、人工费、水电费、网络费等费用。 7 运维验收要求 整个运维服务期结束前20日内,中标方须提交各监测子站运营状况总结报告,对于未修复的仪器,中标方须于合同结束时完成修复,双方对各子站站房设备和仪器性能进行验收,并经采购方确认后结案。报告内容包含下列各项:各监测子站仪器运行情况总结;各监测仪器可能潜在的问题及建议;气体使用状况;仪器故障未修复状况;PM10、PM2.5采样滤膜使用估算;灭火器有效期限;站房安全危害与改善状况等。 (三)运营服务期限及合同执行 1.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日计算,若因监测事权上收,则运营期限至监测事权上收之日终止。) 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必须在10天内完成项目移交手续。 3.湄洲岛空气自动监测站目前财权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所有,我站代为运维管理,市政府同意纳入市级财政支出前,湄洲岛子站的运维费用均由管委会负责支出,该站点运维服务合同由中标方与管委会签订。若该站点监测事权变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日计算,若因监测事权上收,则运营期限至监测事权上收之日终止。)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投标人运维人员最少2个具备本项目需维护的分析仪器、监测设备的专业维护能力,且至少2名持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与质控培训合格证”,投标人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证书原件备查)描述:投标人运维人员最少2个具备本项目需维护的分析仪器、监测设备的专业维护能力,且至少2名持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与质控培训合格证”,投标人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证书原件备查)
(3)明细:投标人中标后需配备2名专职驻莆田市环境监测站的大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人员及运维保障车辆1部,并提供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描述:投标人中标后需配备2名专职驻莆田市环境监测站的大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人员及运维保障车辆1部,并提供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明细:情况说明描述:情况说明 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5)明细: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业绩。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为无效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描述: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业绩。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为无效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最新一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25 18:00至2021-01-14 17: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1-15 14: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南广场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莆田市市政府
联系方式:188*****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建绣路221号201#
联系方式:189*****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桂霞
电   话:189*****9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12-25


附件:
莆田市环境监测站莆田市市控及以下空气自动监测站委托运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网上招标文件.docx
莆田市环境监测站莆田市市控及以下空气自动监测站委托运维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docx

标签: 运维 委托 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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