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溪口镇渠村村民委员会渠村、高山、杉溪三村联建种子烘干房建设项目渠村谷物干燥机货物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建宁县溪口镇渠村村民委员会渠村、高山、杉溪三村联建种子烘干房建设项目渠村谷物干燥机货物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建宁县溪口镇渠村村民委员会渠村、高山、杉溪三村联建种子烘干房建设项目渠村谷物干燥机货物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渠村、高山、杉溪三村联建种子烘干房建设项目渠村谷物干燥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分离及干燥设备/干燥机械

采购单位建宁县溪口镇渠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建宁县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5日20: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2.3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叶
项目联系电话152*****593
采购单位建宁县溪口镇渠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建宁县溪口镇渠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先生、159*****87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叶、152*****593

项目概况

渠村、高山、杉溪三村联建种子烘干房建设项目渠村谷物干燥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2020]-1119号

项目名称:渠村、高山、杉溪三村联建种子烘干房建设项目渠村谷物干燥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询价邀请

本招标项目渠村、高山、杉溪三村联建种子烘干房建设项目渠村谷物干燥机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建宁县溪口镇渠村村民委员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受到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DP[2020]-1119号

2.招标项目内容:渠村、高山、杉溪三村联建种子烘干房建设项目渠村谷物干燥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合同包

采购品名

数量

预算金额

主要技术规格

包1

渠村、高山、杉溪三村联建种子烘干房建设项目渠村谷物干燥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4台

423000元

详见第三章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被邀请的供应商可从202012 25日至20201228 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盖章(均须注明网址);

4.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5.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29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0年1229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得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仟元整(¥8000.00)

8.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9.本次招标邀请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公示

10.招标人:建宁县溪口镇渠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建宁县溪口镇渠村,邮编:365001

联系人: 先生 电话:159*****87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 ,邮编:365000

联系人:小叶 ;联系电话:152*****593

合同履行期限:按询价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

方式:符合条件被邀请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 12 月 25 日至2020年 12 月 28 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宁县溪口镇渠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建宁县溪口镇渠村        

联系方式:丁先生、159*****8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6路体育馆A区1796号            

联系方式:小叶、152*****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叶

电 话:  152*****5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干燥机 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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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鼎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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