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直流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2-12-21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的委托,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直流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DCZ********-2
2.招标内容:
直流电缆采购数量:40KM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
3.2近5年具有类似本项目招标货物的城市轨道交通或电气化铁路正线的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份合同证明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12月21日起至2013年1月6日止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公休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此次招标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业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合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6、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10日13:00至13:4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④(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月10日13:45(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10日13:4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一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
联系人:王丽萍
电话:0411--- ********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0411--- ********-*** 传真:0411---********
联系人:王磊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区支行********9366
项目编号:DCZ
********-2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直流电缆采购招 标 文 件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DCZ)中国 大连2012年11月总目录投 标 邀 请………………………………………………………第1页第一分册商务部分(第一章~第三章)……………………第4-97页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11页第二章合同格式………………………………………………第29页第三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69页评分细则…………………………………………………………第89页开标一览表………………………………………………………第96页第二分册技术部分(第四章)………………………………第98页 投 标 邀 请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的委托,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直流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1.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1.1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直流电缆采购1.2招标编号:DCZ
********-22.招标内容:直流电缆采购 数量:40KM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3.2近5年具有类似本项目招标货物的城市轨道交通或电气化铁路正线的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份合同证明文件);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本招标项目是一整体项目,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6.交货及完工时间、地点:满足施工进度和顺序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确保交货及时及货物完整。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8.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8.1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8.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业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此次招标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合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9.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2年12月21日起至2013年1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7:00(公休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10.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11、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七套副本,并附有投标保证金。12、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10日13:00至13:4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④(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3、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13:45(北京时间)14、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10日13:4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一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5.联系方式:招标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联系人:王丽萍电话:0411---
********招标代理结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邮政编码:116021电话:(0411)
********、
********-***传真:(0411)
********联 系 人:李月荣、王磊E—mail :967@VIP.163.COM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开 户 行:中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区支行帐号:
********9366 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直流电缆采购项目编号:DCZ
********-2第一分册 商务部分 分 目 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11投标人须知12一、说明121、资金来源122、定义及其他12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44、投标费用14二、招标文件145、招标文件构成146、招标文件的澄清157、招标文件的修改1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8、编制要求169、投标文件构成1610、投标文件格式:1711、投标报价1712、投标货币18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8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915、投标保证金2016、投标有效期21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21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2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9、投标截止期2220、迟交的投标文件22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3五、开标与评标2322、开标2323、评标24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7六、授予合同2725. 合同授予标准27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827. 中标通知书2828. 签订合同2929.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930. 中标服务费3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直流电缆采购22招标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11本次招标项目包括设备的设计、生产、运输、供货、安装指导、工程协调、现场配套设计、调试、试验、检验、试运行、验收及文件资料、培训、保险(运输保险及强制保险)、售后服务、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必要的服务。投标总价除货物价格外、还应包含运输费、装卸费、工厂监造、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用户需求书”和“合同条款”所涉及的报价要求及报价因素等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415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电汇、支票、汇票、投标担保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担保函必须为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式附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如在开标当日(2013年1月10日)13:00至13:45(北京时间)期间到开标现场递交,其他时间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注: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 传真:(0411)
********516.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17正本的份数:1份,副本的份数:7份71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0日13:45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开标地点。“投标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直流电缆采购招标编号:DCZ
********-2投标人:”822.1开标日期:2013年1月10日13:45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928.1合同签字地点: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1028.1签订合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五(15)天内。1129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签订合同后十五(15)天内。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人民币)。备注: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1223.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定义及其他2.1 招标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2.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2.3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非进口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只接受非进口产品投标。2.5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5.1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2.5.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2.5.3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2.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6.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6.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2.6.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2.6.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2.7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8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9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见投标邀请。(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7条款所规定的投标人。3.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货物。3.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2章 合同格式第3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4章 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开标一览表评分标准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五(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招标方将根据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要求决定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决定召开标前答疑会,则将提前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在标前答疑会上,招标方将对投标人提出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问题进行答复。会后将把招标方在标前答疑会上所作的答复整理成会议纪要,并发给所有投标人。该会议纪要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原先所发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或者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方在标前答疑会上口头答复的内容与该会议纪要中的内容不一致,应以会议纪要中的表述为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的机构回函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期,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三(3)天前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8.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8.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文件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投标函”;(2)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投标报价表”;(3)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主要部件说明一览表”(4)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规格偏离表”;(5)按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6)按照规定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8)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第3章项目需求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等。(10)项目实施计划(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原材料检验制度和检验方法、供货组织程序、实施计划等);(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1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13)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提高其竞争力的其他书面承诺或文件;9.2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技术规格的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判为无效标。10、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3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单价、总价和及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对所供应的货物报出厂价,该报价必须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包括质量保证期内需配备的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要支付的一切费用;(2)伴随服务费,应包括设备开通并投入使用所需要一切技术服务费用,该报价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土建配合、保险、运输等费用,也应包括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他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产品的技术状况列出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3)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此费用仅供评标参考,不计入投标总价,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3)年内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价格将不高于其在投标时所报价格。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6 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11.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1.8投标人投标前应勘察施工现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及不可预见费用。12、投标货币12.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项目实施能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保修期或使用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3章要求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4)应对用户需求书和合同通用条款有关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进行响应,提出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货物合格性文件。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汇票;或2)支票;或3)电汇;或4)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或5)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29条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按本须知30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后五(5)天内原额退还。15.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或(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或(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9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或(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0条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6)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均简称为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按18.3条规定进行标记。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即二层包封)。18.3 内外层信封均应: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年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8.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3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投标截止期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期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9.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2.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4 唱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误唱和漏唱内容当场提出更正和补唱。22.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3、评标23.1 评标委员会23.1.1受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意见。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2.1 评分因素及权重。详见评分标准及细则23.2.2打分方法:各项评分因素的满分均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以各项因素的汇总得分乘以该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然后累加。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如下:评标总得分=F1×A1+ F2×A2+………Fn×An,其中F1、F2 、………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注:后附评分标准表23.3投标文件的澄清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据此,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23.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3.4.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4.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议,或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的;(2)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过期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过期的;(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4)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7)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8)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投标文件不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1)投标货物漏项;(12)弄虚作假企图骗取中标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23.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3.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投标报价构成分析。投标报价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规定和要求。不合理报价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3.5.3 投标报价分析的原则是:(1)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11.2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所有内容,否则按漏项处理。若投标货物的某项费用没有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其它费用”如果有的话,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23.6中标人的确定23.6.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3.6.2 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经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总得分最高;(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2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4.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5. 合同授予标准25.1 除第26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25.2招标方将保留在授予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的权利。最终审查的内容是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中标候选人产品情况、售后服务、履约能力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以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最终审查的方式有:(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未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招标方将有权认为中标候选人不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5.3 如在最终审查阶段发现中标候选人不符合定标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复会,招标人报告最终审查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重新做出推荐意见。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6.1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 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发布中标公告。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 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8.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9.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9.1 履约保证金29.1.1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1.2 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保护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29.1.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银行汇票或支票。29.1.4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29.2预付款担保(有预付款的话)29.2.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29.2.2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29.2.3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两种情况办理:(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政府采购预付款担保函: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或(3)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采购人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29.2.4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预付款退还卖方。29.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29.1条、29.2条规定执行,采购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采购。30. 中标服务费30.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见30.4)30.2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三(3)天内将中标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并领取中标通知书。30.3本次招标标按货物招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30.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9.9(万元)?第2章合同格式 分目录前附表36合同封面样本37一、合同文件38二、合同范围和条件38三、供货要求38四、资料要求38五、伴随服务要求39六、合同价格39七、支付条件39八、合同生效与终止39九、合同份数39附件141货物说明一览表41附件241技术规格和要求41附件341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41附件441伴随服务内容及工程实施计划41附件541合同价格一览表41附件6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42附件747预付款银行保函47附件849工程过程中的环境目标及要求49附件950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50附件1053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53附件115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55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581.定义582.适用性583.适用法律584.合同标的585.原产地596.标准和技术规格597.专利权及保密598.合同价格599.买卖双方责任范围5910.支付条款6011.交货6012.保险6113.包装6214.运输标记6215. 技术服务费用6316.备件信息6317.工厂监造和检验6318.安装施工6419.质量保证6620.索赔6821.履约延误6922.误期赔偿6923.侵权和保密7024.不可抗力7025.税费7026.履约保证金7027.预付款保证金7128.争端的解决7129.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7230.分包与外购7331.安全责任7332.通知733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7434.合同生效与终止7435.其他74 前附表序号内容1买方: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2卖方:系指中标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称为卖方。3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4合同标的: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直流电缆采购5交货及完工时间、地点:满足施工进度和顺序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确保交货及时及货物完整。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付款形式:银行支票或汇票或银行划款。8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并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保证金和足额有效的预付款银行保函(或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预付款担保)后十五(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货物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提交项目全部决算资料并经大连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剩余10%工程款自质保期结束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9质量保证期: 三年其他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 合同封面样本大连市金州新区至普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买方: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买方:年月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买方”)为和 (以下简称“卖方”)为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文件1.1下列文件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有关附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4)招标文件;5)批准的图纸;6)投标文件;7)其他构成本合同的文件。1.2一旦上述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了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则应按自上而下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供货要求本合同项下卖方所供货物的品种、数量、型号、原产地及交货时间见附件1(货物说明一览表);所供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和要求见附件2(批准的技术规格要求)。四、资料要求本合同项下卖方所供的技术资料名称及交付时间见附件3(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五、伴随服务要求本合同项下卖方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及工程实施计划见附件4(伴随服务内容及工程实施计划)。六、合同价格本合同项下针对卖方所完成的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买方应支付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元(RMB )。此合同总价是不变的总包价格,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数量的变化外,合同价格将不予以调整。具体分项价格见附件5(合同价格一览表)。七、支付条件本合同所购货物的支付条件在“合同条款”第10条中有明确规定。八、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即生效:1、合同已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2、卖方已按规定递交了履约保函。本合同在质保期满并货款两清后终止。九、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10份。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1货物说明一览表交货批次货物名称产地规格数量单位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 附件2技术规格和要求附件3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格式与第三章的“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的格式相同。附件4伴随服务内容及工程实施计划附件5合同价格一览表格式与第三章中所附的有关投标报价表的格式相同。 附件6(一)履约保证金保函开具日期:致:(买方名称)(合同名称)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有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通用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前完全有效,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并办理到货验收手续、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之日后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或(二)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担保公司)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7(一)预付款银行保函出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根据 “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卖方名称、地址)(以下简称“卖方”),向买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通用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到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或(二)政府采购预付款担保函(担保公司)格式及内容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1.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1 “买方”系指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1.2 “卖方”系指供货人,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1.3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1.5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1.6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运输、保险、提供技术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7 “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1.8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使用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附件中指明。1.9 “接口”系指根据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之间、以及设备与买方或其分包商提供的设备之间的接口说明,并提供与其他专业有关接口所需的必要信息。2.合同标的本合同所订货物将用于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2.1 货物及服务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包括设备的设计、生产、运输、供货、安装指导、工程协调、现场配套设计、调试、试验、检验、试运行、验收及文件资料、培训、保险(运输保险及强制保险)、售后服务、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必要的服务。2.2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是卖方在其自身注册的工厂生产的产品。2.3 如在货物合成标中,确有某一产品或原料非卖方注册厂所能生产,经买方同意,经部分产品或原料的来源可不同于卖方注册地,但卖方应在投标时加以明确说明,并注明厂家的有关情况。2.4 卖方提供合同货物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1、附件2。2.5 卖方提供合同货物的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按合同附件1。2.6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按合同附件3。2.7 卖方提供货物的运输及保险。3.供货范围3.1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合同附件1、附件2。(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货物、配件、技术资料。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包括发货清单中未列入而确实属于供方供货范围内或“用户需求书”对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货物、技术资料等补上,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 4.合同价格本合同项下针对卖方所完成的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买方应支付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元(RMB )。此合同总价是不变的总包价格,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数量的变化外,合同价格将不予以调整。具体分项价格见附件5(合同价格一览表)。5. 付款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5.2付款方式:银行支票或汇票或银行划款。5.3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并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保证金和足额有效的预付款保函后十五(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货物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提交项目全部决算资料并经大连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至财政审核决算值的90%;剩余财政审核决算值的10%工程款自质保期结束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6.交货和运输6.1 合同货物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交货及时和货物完整。交货时间见合同附件1。6.2 安装及交货地点:合同货物安装及交货地点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6.3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6.4 合同附件1约定的交货时间范围内的交货均视为正常交货。供需双方因需要而变更货物的交货时间,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前10日通知对方,并且要得到对方书面认可。7.包装要求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项目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负责。7.2 每件包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的详细清单、合格证。7.3配件应分别包装,并满足7.2款要求。8.技术服务8.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检验、试验、安装、维保等全过程的服务。8.2 卖方需派代表到项目现场进行服务。8.3 买方有权将卖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8.4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买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7日内卖方没有答复,将按11.2条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9.质量保证9.1 标准9.1.1货物应符合“用户需求书”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该标准必须是有关机关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2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9.2 检验与验收9.2.1 验收要求9.2.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买方可根据需要随时派人到卖方工厂检查生产技术情况或派专人驻厂监造和抽检产品的质量,卖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一切因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支付。买方人员检查和验收均不减轻卖方对货物及服务质量的全部责任。9.2.1.2 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合同项下货物的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如下:(1)货物出厂前检查;(2)到货验收;(3)预验收;(4)最终验收。检验试验根据“用户需求书”(或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任何情况下,某一步骤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均不能免除卖方于后续试验、检验和验收程序中的合同责任。9.2.1.3 除合同规定由买方负担检验试验费用的情形外,进行上述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承担。9.2.2 货物出厂前检查货物出厂前检查按“用户需求书”执行。卖方对所有试验的结果、步骤、数据等须有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必要时由双方代表签字。9.2.3到货验收9.2.3.1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9.2.3.2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9.2.4预验收预验收即货物达到使用标准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用户需求书”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则预验收通过。9.2.5 最终验收最终验收指卖方履行完质保期的责任和义务后,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进行的验收。9.3 保修9.3.1 在货物预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承担正常维保的材料、消耗品费用,并对货物由于制造工艺或原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9.3.2 如发现上述问题,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9.3.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和部件。9.3.4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没有按9.3.3款要求办理,买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9.3.5 上述9.2款所述的各项检验,无论未发现问题还是已按索赔要求对货物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9.4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预验收起 。10.产权与风险的转移10.1货物的产权和风险,均在货物通过预验收后转移买方。11.违约罚款11.1 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未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0%;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合同货物迟交,违约金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卖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工程施工有重大影响的货物如迟交超过2个月时,卖方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过合同总价的5%,与此同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2 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迟、疏忽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卖方将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且卖方还需支付由于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买方直接损失的费用。11.3卖方对于根据合同11.1、11.2款承担的违约金总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12.不可抗力12.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2.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另一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3.保险卖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对货物在制造、运输、存放、安装和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以及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费用由卖方承担。14.税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应由卖方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卖方承担。15.分包与外购15.1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的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比例应征得买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15.2 卖方对所有外购部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16.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16.1 合同的变更16.1.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后方能生效。16.1.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的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6.2 合同终止16.2.1当合同双方完成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16.2.2若双方同意,合同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终止。16.2.3 如果买方发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3)卖方在本合同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包括卖方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招投标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擅自改变货物规格型号、关键部件配套厂家、降低质量等。16.2.4买方根据16.2.3款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完成被中止了的工程。卖方应承担买方为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完成中止工程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2.5如果买方严重违背合同规定,而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的部分和全部。但卖方应在终止合同前1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如买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弥补,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2.6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清偿能力,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争端的解决17.1买卖双方应通过直接的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7.2 仲裁17.2.1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应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17.2.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7.2.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7.2.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8. 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19. 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2)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10份。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双方修改或补充的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3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分目录一.投标函格式77二. 投标报价表格式78表一.投标分项报价表78表二.伴随服务费分项报价表80表三.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报价表81表四.供业主选购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一览表82三. 主要部件说明一览表83四. 技术规格偏离表84附:技术参数明细表85五.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86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7七.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88八. 项目实施方案94 一.投标函格式致: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表(3)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保证遵守DCZ
********-2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0条关于中标服务费的规定。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二. 投标报价表格式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及原产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安装指导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专用测试设备运输及保险费培训费设计联络费其他合计合计=数量*单价+安装指导费+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专用测试设备+运输及保险费+培训费+设计联络费+其他(如果有的话,应详细列出明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设计费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2.6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表一.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测试设备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小计=4*5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测试设备合计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1.此表所列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表二.供业主选购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测试设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小计=4*5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测试设备合计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1. 该价格不进入投标总价,仅供评标时考虑。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三. 主要部件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系统及部件名称型号和规格生产厂家原产地主要参数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四.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规格投标人响应规格偏离偏离简述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附:技术参数明细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五.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序号技术资料名称份数编制(开发)单位交付时间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日期: 备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七.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目录:7-1投标人资格声明7-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7-3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业绩情况7-4 投标人目前正在履行的业绩情况填写须知1)投标人对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招标方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7-1 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资格声明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为响应你方 年 月日的(项目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副本。(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有关资料。投标人(公章)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名称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地址传真签字邮编电话 7-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涉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文件、彩页、检测报告等。备注(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 7-3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名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简述合同金额业主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注:(1)对表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业绩合同。(2)投标人近5年具有类似本项目招标货物的城市轨道交通或电气化铁路正线的业绩(须提供合同等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7-4 投标人目前正在履行的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名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简述合同金额业主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对表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业绩合同。八 涉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格式1、投标担保格式: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担保公司)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中小企业声明书格式中小企业声明书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评 分 细 则 评分细则一、评分细则分项评价因素权重%分值说明价格部分投标报价30100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注:1、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技术部分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程度25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各项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技术参数无偏离的得100-81分;货物情况较好,技术参数偏离不大的得80-61分;货物情况一般,技术参数偏离很大,但尚能采用的得60-40分。货物的性能品质25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原材料的产地、质量、材质的化学成分、材质检测报告等对所提供货物的档次、结构、质量、制造工艺水平、技术先进性、运行稳定性、可靠性、与本地气候环境的适用性等进行综合评定。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00-81分、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80-61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60-40分。商务部分项目实施计划10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原材料检验制度和检验方法、供货组织程序、供货计划及运送、仓储方案、实施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价。突出100-81分、优良80-61分、一般60-40分。售后服务9100对售后服务作出清晰、优惠的承诺,并提供客户正面证明。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售后服务承诺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100-81分;售后服务方案比较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售后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80-61分;售后服务方案一般,售后服务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0-40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100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得满分,没有得0分;(二)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说明节能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相应技术评分因素加分 +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技术评分因素评分总分值(50分)×K2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0×K2。注: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予加分。环保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环保程度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3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相应技术评分因素加分 + 价格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相应技术评分因素评分总分值(50分)×K3 +(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30×K3。备注:(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三、备注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方案等。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评分说明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评委评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得分 + 价格得分 + 相应加分项得分。3、投标人综合得分说明:分别计算出各评委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委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价格因素平均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总得分。4、获得最高综合得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5、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部分评审得分高的;(3)商务部分评审得分高的;6、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介绍相关情况。投标人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 标 一 览 表 开 标 一 览 表招标项目: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直流电缆采购招标编号:DCZ
********-2 年 月 日包号设备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万元)交货及完工时间、地点备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直流电缆采购项目编号:DCZ
********-2第二分册 技术部分 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旅顺新港)直流电缆技 术 规 格 书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9月目 录1. 概况12. 环境条件13. 1500V直流电缆13.1 系统参数13.2 采用的标准及规范13.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23.4 结构、工艺及材料44. 供货范围55. 试验及验收55.1 基本要求55.2 试验65.3 验收96. 技术资料96.1 概述96.2 技术文件106.3 手册116.4 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的审查和确认116.5 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的交付117. 质量控制117.1 质量体系117.2 制造中的质量保证127.3 现场安装中的质量保证137.4 运行中的质量保证及供货商的质保责任138. 售后服务与承诺138.1 供货商的维修服务138.2 维修档案148.3 服务内容和保证措施149. 培训149.1 概述149.2 培训材料149.3 培训设施149.4培训时间、地点要求159.5 培训费用1510. 设计联络及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1510.1 基本要求1510.2 设计联络费用1610.3 设计联络内容1611. 交货期、运输及包装1711.1 交货期1711.2 交货地点1711.3 包装储运1711.4 运输与现场保管1812. 工期计划1812.1 工程执行管理模式1812.2 项目计划和进度控制1812.3 工程执行计划时间表19 1. 概况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旅顺新港),设车站14座(其中6座预留)和车辆段1处,全线有13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分别位于河口站、区间(东软~黄泥川)、黄泥川站、龙王塘站、李塘沟站(预留)、塔河湾站、大学城站(预留)、郭水路站(预留)、寺沟站(预留)、石板桥站(预留)、铁山镇站、旅顺新港站、铁山镇车辆段,降压所2座,分别位于东软站、旅顺站,车辆段设跟随所一处。供电系统采用分散供电方式,高压进线为AC10kV,直流馈线为DC1500V。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河口~旅顺新港)供电系统电缆工程1500V直流电缆。2. 环境条件环境温度: -21.5℃~+40℃,最高日温度+40℃,最高月平均温度不大于30℃,最高年平均温度25℃。相对湿度: 日平均值不大于95%;月平均值不大于90%;有凝露出现。饱和蒸气压: 日平均值不大于2.2×10-3Mpa,月平均值不大于1.8×10-3Mpa。海拔高度: ≦1000m地震烈度: ≦7度雷电日: 中雷区敷设条件:电缆在高架桥、电缆隧道、电缆沟的电缆支架上以及直埋管槽等方式敷设。在电缆沟、直埋、管槽中敷设时有可能长时间浸泡在水中。3. 1500V直流电缆3.1 系统参数系统额定电压: DC1500V系统最高工作电压: DC1800V3.2 采用的标准及规范电缆的制造、试验和验收除了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外,还符合但不限于如下标准,所有标准都应采用最新标准:GB/T12706-2002《额定电压1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GB/T2952-89 《电缆外护层》GB/T18380.3-2001《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部分:成束电线或电缆的燃烧试验方法》GB17650.2-1998《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2 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酸度的方法》GB17651-1998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GB2406-80《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GB/T3953 《电工圆铜线》GB/T3956 《电缆的导体》GB/T3048-94《电线电缆及塑料电性能试验方法》 GB/T2951-94《电线电缆机械物理性能试验方法》GB6995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GB8170 《数字修约规则》 GB50217《电力电缆工程设计规范》GB4005 《电线电缆交货盘》若供货商采用除上述之外的其它被承认的相关国内、国际标准,应明确提出并提供相应标准复印件,经买方批准后方可采用。3.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3.3.1 电缆规格铜导体B类阻燃、低烟、无卤、单芯挤出式乙丙橡胶绝缘。导体截面:1×150mm2、1×120mm2。直流标称电压:1500 V。电缆设计使用年限不小于30年。3.3.2 电缆特性要求1、电缆具有低烟、无卤、阻燃等特性,同时考虑防水、抗日照、防紫外线、防鼠等要求。2、电缆防水、防潮性能满足:电缆浸水72小时,去除外面的保护层后,用肉眼观察,绝缘层表面是干燥的。3、电缆燃烧时的阻燃性能满足GB18380.3-2001规定的B类成束电缆垂直燃烧试验。4、电缆燃烧时的低烟性能满足在GB/T17651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燃烧时产生的烟浓度最小透光率不小于60%。5、铜导体的20℃直流电阻符合GB/T3956规定的要求。6、电缆最小弯曲:1×150mm2不大于0.8m;1×120mm2不大于0.6m。3.3.3 主要技术参数序号项目单位内容备注1导体标称截面1×150mm2、1×120 mm2厂家提供2工作电压(直流)V15003最高电压(直流)V18004直流耐压试验kV55min工频耐压试验kV6导体铜导体-形状-标称截面mm2标称外径mm单线根数-单线直径mm紧压系数7绝缘材料标称厚度mm最小厚度mm8内护套材料标称厚度mm9外护套材料标称厚度mm1020℃导体最大直流电阻Ω/km1190℃导体最小绝缘电阻常数MΩ?km12导体允许长期最高工作温度℃13短路时导体最高工作温度℃141秒钟短路导体允许电流KA15载流量直埋(环境温度30℃)A空气敷设(环境温度40℃,无间隙扁平或重叠敷设)A1620℃导体最小绝缘阻抗17电缆外径近似值mm18电缆重量近似值kg/m19最小弯曲半径mm20燃烧试验:成束B类m21平均氧指数不小于%2272小时耐湿试验23耐紫外线试验:42天氙灯照射,断裂伸长率最大变化率%3.4 结构、工艺及材料3.4.1 导体Ⅱ类铜导体,采用多股圆形铜线绞合紧压成导体,导体表面光滑、无油污、毛刺,以及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其组成、性能和外观符合GB/T3956-97标准的规定,紧压系数不小于0.90。3.4.2 绝缘绝缘采用进口高品质挤出式乙丙橡胶材料,其性能符合IEC 60502-1-97标准。绝缘标称厚度为2.0mm,绝缘厚度平均值不小于标称值,最薄点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90%-0.1mm。3.4.5 防水内衬层电缆具有径向阻水的防水层,厚度为0.25 mm,材料为铝塑复合带,外挤包不透水具有高阻燃性能的内衬层,其厚度满足GB/T12706-2002的要求。3.4.6 护套采用低烟、无卤、阻燃护套材料,标称厚度按GB/T12706-2002的规定;护套材料有良好低烟、无卤、阻燃及抗日照、紫外线老化的特性。3.4.7 铭牌及标示1、成品电缆的护套表面印有生产厂家、电缆型号、额定电压、电缆长度米标和生产年份、日期等连续标记(每隔一米为一组),标记应字迹清楚正确、容易辨认、耐擦。2、每个包装件上附有标签,并标明: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规格、额定电压长度、重量、生产日期。标准编号或认证标志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4. 供货范围序号产品型号、规格数量(km)备注1DC1500V-1×150mm211正线及车辆段上网电缆2DC1500V-1×120mm229正线及车辆段接地电缆注:电缆数量为本阶段计算值,最终数量以施工所用数量为准。其他要求:厂家投标时应根据供货范围内电缆数量,报出一总价,并另外报出一电缆单价,以备最终使用电缆数量调整,重新调整合同总价。电缆材料应选择品牌产品。卖方在报标时应指明其投标产品中主要技术的外协厂家和主要外购材料的制造单位。买方有权利对其外协厂家和外购材料单位进行调查和在制造过程中对合同部件进行检查和测试。如发现外协厂家和外购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本技术要求,买方有权利提出质疑和更换。5. 试验及验收5.1 基本要求5.1.1 电缆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并应提供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及试验的验收标准。5.1.2 卖方在出厂试验1个月前应将试验标准、计划和报告送业主和监理检查。5.1.3 卖方应配合进行所有电缆的现场试验。5.1.4 买方认为某项试验的条件、内容、程序、测量、记录等任意一项不符合相关的要求,有权拒绝接收试验报告并要求重做该项试验。5.1.5 买方有权派人员到卖方的工厂、试验场地及试验室对电缆的制造、试验等生产过程进行抽查。5.1.6 买方人员提出的关系到设备质量的问题,卖方应在1周内给予答复。5.2 试验试验包含如下内容,但不限于此:5.2.1 10kV电力电缆试验1、型式试验1)电气性能试验局部放电试验弯曲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tg?值试验加热循环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及随后的工频电压试验4h电压试验2)机械物理性能试验:--绝缘及护套厚度测量--老化前和老化后绝缘机械性能试验--老化前和老化后护套机械性能试验--成品电缆段的附加老化试验--绝缘和护套的高温压力试验--交联聚乙烯绝缘吸水试验--交联聚乙烯绝缘收缩试验--交联聚乙烯绝缘热延伸试验--低烟阻燃外护套热失重试验--低烟阻燃外护套抗开裂试验--低烟阻燃外护套低温拉伸试验--半导电层剥离试验--电缆的防水、低烟、阻燃性能试验*护套材料氧指数测试*护套材料烟密度试验*电缆烟密度试验*电缆燃烧时逸出气体的pH值和导电率*成束电缆燃烧试验*电缆防水试验(试验样品长度3米)*电缆耐紫外线老化试验3、出厂检查与试验出厂试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导体直流电阻试验局部放电试验: 交流电压试验 4、抽样试验抽样试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结构和尺寸检查导体结构绝缘层XLPE厚度:屏蔽结构护套厚度外径外观标识--交联聚乙烯绝缘热缩延伸试验:--4h交流电压试验--热延伸试验--电缆防水试验和成束电缆燃烧试验5.2.2 1500V直流电缆试验1、型式试验1)电气性能试验 冲击电压试验 4h交流电压试验2)机械物理性能试验老化前和老化后绝缘机械性能试验老化前和老化后护套机械性能试验成品电缆段的附加老化试验挤出式乙丙橡胶绝缘吸水试验挤出式乙丙橡胶绝缘收缩试验挤出式乙丙橡胶绝缘热延伸试验护套熔体指数试验护套碳黑含量试验印刷标志耐擦试验电缆防水试验(试验样品长度3m)成束电缆燃烧试验电缆烟浓度试验电缆燃烧时逸出气体的pH值和导电率测试现场试验绝缘电阻直流电压试验(4U0/15min)3、出厂试验导体直流电阻试验交流电压试验(6.5kV/5min,不击穿)4、抽样试验结构和尺寸检查导体结构绝缘厚度护套厚度外径外观标识4h交流电压试验挤出式乙丙橡胶绝缘热延伸试验5.3 验收5.3.1 工厂验收1、进行型式试验时,通知买方派人参加。2、买方派人参加出厂和抽样试验。3、卖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各项型式试验报告和逐项的出厂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不论买方是否派人参加与否,卖方均对其试验的真实性和数据结论负全责。5.3.2 现场试验1、电缆试验合格方可出厂,出厂产品应附质量检验合格证。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总工期、试验计划和现场试验规格书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3、试验验收报告由招标人有关人员、投标人督导人员和施工单位签字。4、投标人有责任协助施工单位解决试验中发生的技术问题。5、投标人对现场试验的项目和内容提出建议,由招标人确认。6、现场试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试验内容:绝缘电阻直流绝缘耐压5.3.3 产品验收产品验收分型式试验,出厂试验、现场检验和最终验收。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时所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如规格型号不一致时应做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产品验收试验计划,合格项目的标准,招标人参加验收的人员、工作日数,提供相应的试验仪表设备,负责试验验收所发生的试验仪器材料和招标人人员到投标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6. 技术资料6.1 概述1、所有技术文件按招标人规定统一编制。2、所有技术文件提交招标人确认、批准。3、按招标人对图纸、文件的编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图纸、技术规格、设计标准、分析报告、计算书和规定的所有其他文件。文件应有招标人的审核签字,证明提交的资料是用于本工程且正确无误。初步方案的图纸、技术规格及设计文件,只应作为参考资料,并应在封面上用印章或标记清楚地予以表示。4、向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均充分、全面和详细的说明电缆及其部件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5、计算书均按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供电交直流电缆工程技术要求进行计算。6、卖方对提供的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和及时性负完全责任。7、卖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产品在国内生产的,必须使用中文;产品由国外供货的,除提供英文版本外,还应对所有的图纸、文件提供中文版本。8、所有文件都表示出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日期和版本索引。图纸均表示出标题、序号和比例。9、为了使本合同设备与其它系统设备顺利接口,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编制接口文件并制定执行措施。10、卖方及时提供招标人所要有关设备技术资料。11、卖方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在电缆设计和制造时有更新时最新部分资料。12、卖方及时提供招标人认为资料不能满足检修、必须增加的资料、手册和技术文件。6.2 技术文件设备技术规格书产品合格证明书电缆及其主要部件的最终说明书计算过程及结果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电缆的出厂试验规格书及试验报告生产工序检验报告外购件检验报告设备履历本非国标但经双方确认的标准6.3 手册提供手册内容:技术手册施工手册维护手册6.4 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的审查和确认6.4.1 卖方用于生产的手册和技术文件,应是经过买方的审核、确认后的图纸。买方确认后,在图纸加盖确认章,该章仅表明买方已同意卖方按图纸生产,但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准确性由卖方负责。6.4.2 如果图纸经过了确认,卖方未经买方认可,不按图生产,买方有权拒绝接收产品。6.4.3 图纸审查和确认的具体范围、时间和程序,由双方讨论决定。6.4.4 技术文件的审查和确认,由双方讨论决定。6.5 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的交付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以便买方运行人员使用。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的交付的数量序 号名称交付时间数 量1图纸82技术规格书83施工手册84维修手册85电缆试验规格书86电缆试验报告及检验报告87经双方确认的技术条款88所有最终文件的电子文件光盘1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交付时间在设计联络时具体讨论决定。另外,当招标人需要设备的其他技术资料时,厂家应及时提供。7. 质量控制7.1 质量体系7.1.1 供货商应建立和贯彻规定了的质量体系,并把IS9000质量保证体系作为保证产品符合技术要求的一种手段。7.1.2 供货商应把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在如下过程中:设计过程、文件控制过程、原材料采购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试验过程中,供货商应向买方提供现行、有效、成文的质量体系文件。7.2 制造中的质量保证7.2.1供货商应保证其提供的电缆是专为本合同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7.2.2供货商根据订货图纸资料进行工厂设计并得到买方认可后方能生产。买方认可只是确认工作程序可以进入生产阶段,不负任何其他责任。7.2.3 供货商为生产本投标产品应制定生产组织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明确本项目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经买方许可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组人员。7.2.4 投标产品的加工制造必须由中标方(生产厂、供货商)直接组织生产,不得外委。7.2.5 与投标产品配套的各零部件,如供货商不能生产,由供货商直接到另部件方生产厂订货,不得委托第三方转供。7.2.6 供货商对外购件,应逐件进行入厂检验,并作为产品出厂检验内容,检验记录随产品交买方。外购件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货商全权负责解决。7.2.7 买方有权参加试验和生产过程中的检查,供货商负责指导施工。买方派人参加投标产品的出厂试验验收等事项,供货商根据合同供货时间,提前一周(7天)通知买方并负责接待试验、验收人员。7.2.8重要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供货商在投标时应指明其投标设备中主要元件的外协厂家和主要外购件的制造单位。买方有权利对其外协厂家和外构件制造单位进行调查和在制造过程中对合同部件进行检查和测试。如发现外协厂家和外构件制造单位提供的部件不能满足本合同设备的技术要求,买方有权向供货商提出质疑和更换。7.2.9 电缆监造,供货商在生产供货电缆过程中,买方有权派设备监理人员驻厂监造。供货电缆出厂试验应由供货商负责执行,出厂试验时设备监理应参与,供货商和设备监理负责人员应在试验报告上签字确认,出厂试验报告作为随箱技术文件提供买方。7.3 现场安装中的质量保证7.3.1供货商应派专门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指导施工,参加现场验收、送电。在卖方指导下设备安装和调试出现故障和意外,卖方应承担责任。现场安装中出现属于供货商责任引起的不良项目,由供货商负责无条件解决。7.3.2卖方应在安装过程中,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作好技术服务,完成自己的合同义务。7.3.3 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向买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经卖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卖方负全部责任。7.4 运行中的质量保证及供货商的质保责任7.4.1本合同规定的设备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的起始时间为供货商获得买方的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开始算起。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供货商免费负责保修保换,免费更换零部件及维修。如出现供货商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供货商责任,供货商应无偿换货,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各项风险和费用。7.4.2保证期后产品在运行中,如因供货商设计、工艺和材料的缺陷造成产品的任何缺陷,供货商应对缺陷负责保修。供货商应保证提供产品终身所需的维修配件。7.4.3供货商应保证其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产品寿命期内运行良好和达到供货商投标文件所规定的使用年限。无论在产品生产、施工、产品验收和运行中,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和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影响产品安全可靠地运行或/和使用寿命时,供货商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买方相应的损失。8. 售后服务与承诺8.1 供货商的维修服务维修服务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并连续进行、直到修复。应急时,供货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8.2 维修档案供货商必须为买方建立,对每次联系、服务、回访及质量反馈信息等资料记录在案,并作质量分析。8.3 服务内容和保证措施供货商应在投标书中说明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的服务内容和保证措施(包括在该阶段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及相关的资质)。9. 培训9.1 概述9.1.1 卖方所有的技术培训的安排均应服从买方总的培训计划和内容的要求。9.1.2 卖方在开始培训前一个月,必须向买方提交详细的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如下,但不限于此:1、培训的课程、地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2、授课人员的姓名及职称;3、理论课;4、实践课;5、问题解答。9.2 培训材料9.2.1 所有的培训材料,包括音像制品均应采用中文。所有与培训有关的外文资料必须译成中文,并以中文版本为准。9.2.2 在培训实施一个月前,卖方应将培训材料提交给买方代表审批和确认。9.2.3 所有的培训材料应易拷贝,音像制品应能拷贝。9.3 培训设施9.3.1 卖方应负责进行工厂和现场的培训,并负责提供工厂和现场培训地点的所有培训设施(如教室、办公家具和声像设备等)。9.3.2 培训时卖方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辅助设施,包括辅助教具、模拟装置、演示单元、幻灯片和挂图等。9.4培训时间、地点要求9.4.1 工厂培训时间安排在产品出厂检验前30天以内进行,根据培训计划书的具体要求安排培训课时,具体培训时间根据买方的培训计划确定。9.4.2 现场培训安排在安装调试阶段的安装现场。具体培训时间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买方的培训计划确定。9.5 培训费用9.5.1 培训费用包含在卖方的合同报价中。9.5.2 在买方所在地进行的培训,卖方人员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支付。9.5.3 因卖方原因导致技术培训不能按期完成,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进行培训,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9.5.4 因培训计划变更而引起的培训费用的变更,应由买卖双方重新进行协商确定。10. 设计联络及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10.1 基本要求10.1.1 在合同产品的设计过程中,根据设计进程和时间表的要求,业主将派技术人员进行设计联络。卖方必须按照买方制定的《设计联络计划》的时间和次数的要求,提前做好设计联络的准备工作。10.1.2 卖方应保证互提文件、图纸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接受买方代表的督促和检查。10.1.3 卖方应出席买方代表组织的设计联络会议。10.1.4 卖方应配合买方代表对各类接口的技术完善工作,参与由买方代表组织的技术研讨会。10.1.5 根据买方代表的组织安排,卖方必须参加买方与其它各方进行的设计联络。10.1.6 在设计联络期间,买方派出人员有权向卖方提出质疑并召开会议讨论有关事项,卖方应澄清业主提出的问题。10.1.7 在卖方工厂内举行的设计联络,卖方应提供会议室、办公设施(计算机和打印机等)。10.1.8 卖方必须指定专门的人员接待业主人员和处理有关工作和生活问题。10.1.9 卖方参加设计联络的技术人员必须是在合同产品方面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所有参加联络会议的技术人员必须精通技术工作、身体健康。10.1.10 在设计联络会议期间,买方与卖方双方签署会议纪要,作为工程设计及产品制造的依据。10.2 设计联络费用10.2.1 设计联络费包括卖方所在地设计联络的买方人员的食宿、办公用品、往返及当地交通费用等。10.2.2 如设计联络安排在买方所在地,参加设计联络的卖方人员的一切费用均有卖方自理。10.2.3 卖方应在买方代表的组织下,参加与其它相关合同设备的设计联络会议,会议地点设在其它相关合同设备的生产厂家时,卖方参加人员的所有费用由卖方自理。10.2.4 本系统设计联络会议的次数为两次。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两次设计联络会议后仍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买方有权临时增加设计联络的次数。所有设计联络会议的相关费用被认为包含在投标价内。10.3 设计联络内容10.3.1 第一次设计联络1、时间:6天; 地点:工厂; 买方人数:8人。2、买方完成工作审查各类电缆及附件断面结构图(含参数)审查各类电缆盘外型图审查各类电缆包装图审查各类电缆运输图3、卖方向买方提供资料各类电缆断面结构图(含参数)各类电缆盘外型图各类电缆包装图(含标识)各类电缆运输图电缆出厂试验大纲工厂验收和技术培训方案型式试验报告10.3.2 第二次设计联络1、时间:6天; 地点:工厂; 买方人数:8人。2、需要完成的工作确认各类电缆断面结构图(含参数)确认各类电缆盘外型图确认各类电缆包装图(含标识);确认各类电缆运输图;审查设备出厂试验大纲审查工厂验收和技术培训方案审查型式试验报告遗留问题澄清11. 交货期、运输及包装11.1 交货期交货期按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确定。卖方交货前应提前10天通知买方并得到确认后交货,如工程进度调整,买方应提前15天通知卖方变更交货期。11.2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卸货。11.3 包装储运11.3.1 电缆的包装,运输至交货地点由卖方负责,其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在投标报价表中,分项列出包装费、运输费。11.3.2 电缆的包装应满足大连露天储存的要求,存储时间不超过9个月,而且要防雨、防霜、防雪、防风沙、防粉尘侵入。11.3.3 产品由供方的检查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厂,每个出厂的包装件上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保书,产品试验报告和安装使用说明书。11.3.4 电缆包装在符合GB4005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电缆盘能经受所有在运输、现场搬运中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电缆盘能承受在安装或处理电缆时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并不会损伤电缆及盘本身。电缆端头可靠密封。11.3.5 每一交货盘上将标明:厂名或商标、电缆型号及规格、长度、毛重、正确旋转方向及制造年月和标准编号。11.3.6 交货长度1、电缆的交货长度原则上不小于100m,允许根据双方协议长度交货。2、长度计量误差应不超过±0.5%。11.4 运输与现场保管11.4.1 运输方式:运输任务应由卖方承担、其运输形式也由卖方确定,不论采取何种运输方式,卖方都应在电缆运输过程中采取应有的安全措施保证电缆的绝对安全。卖方在电缆运输前应向买方设备监理提供设备运输方式和运输过程中防范措施等有关资料,待设备监理确认后进行发货。11.4.2 现场保管:如电缆运抵现场后,应在买方设备监理的监督下进行电缆验收,达到合格验收后应向施工单位进行移交。如电缆不能及时进行安装,电缆的现场保管应由业主/施工单位承担。12. 工期计划12.1 工程执行管理模式各设备和系统卖方必须服从业主代表在招标、进度、计划、接口、设计联络、设备生产、质量保证、工厂试验、设备运输、设备安装、设备调试、验收、用户培训、技术文件等方面的项目全过程管理。12.2 项目计划和进度控制12.2.1 卖方必须根据买方工期总体要求,于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出《项目进度计划》,经买方代表审核后,报买方批准。并根据最终审批的《项目进度计划》和买方及买方代表的要求严格执行,按期(季、年)提交各项计划给买方代表审查。12.2.2 买方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工程执行计划时间表中的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及时调整《项目进度计划》,交买方代表审核后,报买方批准。12.2.3 卖方必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本合同产品和服务的进度管理,其人员资历应事先报买方代表批准。12.2.4 买方代表对卖方的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全过程控制,买方按买方代表确认的进度,分阶段付款,具体付款方式见合同商务部分。12.2.5 卖方进度如有任何延迟、提前或可以预见的任何延迟、提前,必须及早书面通知买方代表。12.2.6 卖方如需变更进度计划,必须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买方代表提出书面申请。12.2.7 买方变更供货时间,由买方代表在原定供货计划前30天通知卖方。12.3 工程执行计划时间表序号内容时间备注1设计联络、产品系统设计2施工图设计3电缆生产、生产监造及接口配合调试阶段4工厂试验阶段5电缆运输、到货及仓储阶段6电缆安装、调试阶段7系统调试、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