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智慧住建”智慧安监子系统全市联网及运维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智慧住建”智慧安监子系统全市联网及运维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项目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智慧住建”智慧安监子系统全市联网及运维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智慧住建”智慧安监子系统全市联网及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温州市住建局紧急启用“智慧住建”智慧安监子系统。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系统快速建成投用和后续运维高效便捷,直接委托温州市“智慧住建”系统承建商作为系统联网和运维服务的供应商。 浙江华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工地物联网运维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由该公司承建工地物联网运维服务可有效保障工地物联网运维服务的质量。 “智慧住建”智慧安监子系统全市联网及运维服务过程中,项目承接单位不但需要熟悉“智慧住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逻辑架构和系统的各类接口,还需要对监管业务、工地情况和物联网设备调试维护有足够的经验。由“智慧住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一期)”承建商浙江华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接“智慧住建”智慧安监子系统全市联网及运维服务,不仅可以保证项目日常运行过程中的顺畅和一致性,也降低两个承接单位对接的时间成本,避免了不同厂商之间因沟通产生的其他不确定性因素。如更换承接主体,无法保障与采购内容所需服务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导致服务成本增加。 结合该购买服务实际情况及要求,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购买服务项目如更换承接主体,无法保障与采购内容所需服务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导致服务成本增加;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11条第1项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供应商浙江华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华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四营堂巷46、48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27日至2021年01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杨
联系电话:189*****252
传真:/
地 址:府东路561号建设大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陈先生、马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singleSource****************
附件信息:
********687/202012/a1b32137-b1e2-44fa-8101-e75b381dafb0">论证意见扫描.pdf
1.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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