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大众汽车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大众汽车招标公告

海丰县人民法院大众汽车SVW71810CJ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HCG120035 采购品目:大众汽车SVW71810CJ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海丰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大众汽车SVW71810CJ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CG120035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众汽车SVW71810CJ (招标文件下载)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1.92万元,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的厂商或经销商(符合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我中心统一向项目所在地的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年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资格。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如下证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办理可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27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海丰

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月15日下午2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丰县人民法院。
2、联系电话:****-*******
3、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4、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5、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6、集中采购机构传真:****-*******
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丰支行
帐号:4400 1737 1050 5300 3764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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