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南苑医院口腔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丰台区南苑医院口腔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口腔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的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的南苑医院口腔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南苑医院口腔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686-1241Q477251Z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镇公所胡同3号

联系人:孙光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邮编:10002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项目联系人:潘红云、王丽红

采购用途:自用

项目预算金额:30.9万元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单位

数量

1

牙科用电动抽吸机

环境温度:5 ℃ ~ 40 ℃

相对湿度:≤ 70%大气压力:86 ~ 106Kpa

3

2

牙科用无油空气

压缩机

环境温度:5 ℃ ~ 40 ℃

相对湿度:≤ 70%大气压力:86 ~ 106Kpa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注:经批复,本次招标设备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已经得到了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后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

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有该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应有中国境内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提供的是进口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进口产品注册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有一条不符合,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2月21 日至 2013年1月10日止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212室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京伦饭店建国饭店中间胡同向北)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3年1月10日下午1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下午1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3年1月10日下午1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09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查。

资格证明文件名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权限内容须至少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贸易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细则。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账 号:****************566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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