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建设工程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1] 571号。项目业主为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招标人为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镇三里闸村17组(人民西路北侧、隆田路西侧);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399962平方米;

(3)招标范围:30-33号楼桩基、土建、安装,建筑面积为20436.32平方米。;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01月20日到2013年12月06日;工期:306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建设规模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房屋建筑工程;2400.00[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HAX***************水利水电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施工类;房屋建筑工程;2400.00[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HAX***************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房屋建筑工程;2400.00[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3个标段的投标,不限中。(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5)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3(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1月11日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或)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海安资格后审专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标段;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0万圆/标段。
2)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答辩3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分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无
企业信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在建工程,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交费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8.评标办法

2.2详细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18分,工程造价80分,答辩2分,总分100分。
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18分)
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质量,增强评标公正性,本工程实行技术标远程评标。招标人已经将编制好的技术标目录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投标人,投标人应按目录要求编制技术标文件,并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开标时,光盘中的数据将由清标工作组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派的技术人员导入电子评标系统供评委评审,原始光盘作为招投标资料存档。当投标人技术标导入评标系统后,应由该投标人对导入的投标文件确认,招标人应作好相应的书面记录。
为保证数据的标准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技术标标书制作软件》。投标人未使用上述软件导致投标文件的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技术文件总页数不得超过300页,否则扣0.5分。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0.8-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6-2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1.6-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6-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6-2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6-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6-2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6-2分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6-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0.8-1分
2.2.3工程造价评审(80分)
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除外。
招标价调整系数定为桩基10 %、土建5%、安装8%。招标控制价*K2*K*97%为D,低于D值的投标人电子投标报价始终不参加招标最低控制价C值的计算。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报价(低于D值的除外)的算术平均值为A1,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低于D值的除外)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设低于A1的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报价(低于D值的除外)的算术平均值为A2,若投标报价低于A1的投标人(低于D值的除外)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2×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为90%。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2.2.3.3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计算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7人( 含7人)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7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2.2.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70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1分(该分值最低不得少于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3.5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10分)
(1)因光盘数据不完整影响清标的,不参加偏离程度分析且不得基本分10分。
(2)与偏离程度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5%(含±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5%,每项扣0.01分(依清单子目数而定)。
2.2.4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增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审内容,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1.6分以上,2分以内。项目负责人不到场,该项不得分。
评委出题二-四道,供项目负责人书面回答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吴建华
联系人:夏殿琴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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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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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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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1] 571号。项目业主为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招标人为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镇三里闸村17组(人民西路北侧、隆田路西侧);(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399962平方米;(3)招标范围:38、39、40、47-49号楼桩基、土建、安装,建筑面积为19772.38平方米;34、35、37、46号楼桩基、土建、安装,建筑面积为20215.52平方米; 30-33号楼桩基、土建、安装,建筑面积为20436.32平方米。(4)计划开、竣工时间:一标段:2013年01月20日到 2013年11月04日,工期:288日历天; 二标段:2013年01月20日到 2013年12月06日,工期:320日历天;三标段:2013年01月20日到 2013年11月22日,工期:306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无。(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标段序号招标内容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万元)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等级HAX***************38、39、40、47-49号楼桩基、土建、安装19912.3824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HAX***************34、35、37、46号楼桩基、土建、安装20215.522400HAX***************30-33号楼桩基、土建、安装20436.322400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3个标段的投标,不限中;(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5)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不限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2年 12月 21日 到2013年 01月 11日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1月 11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7.其他事项 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0万圆整;二标段为人民币 40万圆整;三标段为人民币 40万圆整。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城安平西路105号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邮编:邮编: 联系人:吴建华联系人:徐慧电话:****-********电话:****-********159*****886 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38、39、40、47-49号楼桩基、土建、安装标段施工招标34、35、37、46号楼桩基、土建、安装标段施工招标30-33号楼桩基、土建、安装标段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项目编号:HAX********276标段编号:招标人: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盖单位章)日期:2012年 12 月 21 日 目录招标文件备案表………………………………………………………………. (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二、投标人须知………………………………………………………. (8)(一)总则…………………………………………….……………….. (8)(二)招标文件……………………………..…………………….. (10)(三)投标文件……………………………..…………………….. (11)(四)投标报价…………………………….……….…………….. (14)(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20)(六)开标、评标、定标……………………….…………………..(21)(七)授予合同………………………………….…………………..(24)第二章评标办法……………………………………….………………….(27)多因素综合评估法…………………………………………………….(2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略)…………………………….………….(39)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9)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60)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71)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72)第六章工程量清单……………………………………………..…………..(7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7)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组长签字):日期:年 月 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年月 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21.1建设地点海安镇三里闸村17组(人民西路北侧、隆田路西侧)31.1建设规模一标段:38、39、40、47-49号楼建筑面积为19912.38平方米,均为砖混结构7层,深层搅拌桩;二标段:34、35、37、46号楼建筑面积为20215.52平方米,均为砖混结构7层,深层搅拌桩; 三标段:30-33号楼建筑面积为20536.32平方米,均为砖混结构7层,深层搅拌桩。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1.1工期要求一标段:计划开工时间: 2013年01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 2013年11月04日施工总工期: 288日历天定额工期: 360日历天二标段:计划开工时间: 2013年01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 2013年12月06日施工总工期:320 日历天定额工期: 399日历天三标段:计划开工时间: 2013年01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 2013年11月22日施工总工期: 306 日历天定额工期: 382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71.1资金来源自 筹81.2招标范围桩基、土建、安装。9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1012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3.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1214.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地点:海安镇三里闸村17组(人民西路北侧、隆田路西侧)13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及其技术资料;人工单价:按苏建价〔2011〕812号文执行;材料价格按海安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2012]第5期市场指导价取定,缺项部分按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2012]第11期市场指导价取定(市场指导价没有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1418.3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费用汇总表、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采纳的招标价调整系数值及有关说明等。1518.4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时间:2012年12月 31 日16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零份。(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副本贰份、含分析表的电子文件贰份)17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 徐慧截止时间:2013年 01月 11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1824开 标开标时间:2013年01月 11 日 9 时 00分开标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1925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远程评标的,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必须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资深专家库中抽取,且在工程所在地的资深专家分库中最多只能抽取1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由资深专家担任。2036.1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 其中:工期为 5 % ,质量为5%。2136.2安全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0.5%2236.3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 二、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2.1下列项目属中标人施工承包范围:一标段:38、39、40、47-49号楼桩基、土建、安装;二标段:34、35、37、46号楼桩基、土建、安装; 三标段:30-33号楼桩基、土建、安装。本工程包含桩基工程。桩基工程如中标人不具有相应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须分包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分包合同须经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投标人自行勘踏现场确认,临时场地自备。(2)施工用水、电:水、电接驳,按发包人指定地点,定量表记、接至施工现场管线(电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场内外道路: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4)其他:本工程的施工质量与验收、工期、工程款的支付以及材料、设备的供应等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2)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3)业绩要求: 无(4)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6)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交费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商务(技术)标刻盘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全部在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或)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海安资格后审专栏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刻录。投标人如就其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投标单位专用CA证书登陆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通过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并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过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疑邮箱 hazbb********@163.com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公管办备案后,将在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或)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海安资格后审专栏公布给所有投标人。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将无记名批量发售空白的招投标专用光盘,商务(技术)标刻盘文件由投标人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或)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海安资格后审专栏下载后自行刻入招投标专用光盘。投标人将投标报价书刻入投标报价专用光盘前,必须先将该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下载后刻入投标报价专用光盘;投标人将技术标刻入技术标专用光盘前,必须先将该工程的技术标评标办法(XML格式)和招标文件下载后刻入技术标专用光盘。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补充通知报公管办备案后,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和(或)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海安资格后审专栏公布给各投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 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2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8.1、8.2、8.3、8.4、8.5、8.6、8.8、8.9.1、8.9.2、8.10、8.11、8.12条内容,其中技术标包括以下 8.8、8.11 条,商务标包括以下 8.1、8.2、8.3、8.4、8.5、8.6、8.10 、8.12条 ,资格后审资料包包括8.9.1、8.9.2条。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8.3投标函;8.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8.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8.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8.7如以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协议书(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8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投标文件总页数不得超过300页,否则扣0.5分。8.9.1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4)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8.9.2资格审查材料;(第七章第九节“资格审查材料”)8.10本工程商务标电子标书(招投标商务标专用光盘)壹套;8.11本工程技术标电子标书(招投标技术标专用光盘)壹套。 (电子标书必须使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专用光盘,其它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效)8.12由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数量较多,投标人可不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但需要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8.1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9.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投标保证金13.1本工程执行《关于海安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的管理规定,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入至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户名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银行帐号:********136*****6962。汇款特别说明:(1)汇款前应登录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参与报名,报名网址为: http://www.ntcetc.cn:81/ntzbbhy/login.aspx ,在报名界面的下方选择打印报名回执码,成功获取保证金缴纳码,此保证金缴纳码系您交保证金的唯一标识码,切记重视!(2)汇款请采用电汇形式,不可从同城系统转入,不可用转账支票转入。用途栏须注明您的保证金缴纳码,以确保银行能读取您的保证金信息。各投标人应将银行进账单、银行业务委托书回执(回单)或银行网上银行回单等(不需密封)开标时随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方式入帐,现金缴纳方式无效。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提前办理相关事项,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经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在投标保证金递交前按有关规定至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需核验开户许可证),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敬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名称便于银行核对)。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提前办理相关事项,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1项。13.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13.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一)放弃中标项目的;(二)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三)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6条第2款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四)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同时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 投标报价15.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16.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工程价款调整(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格。(2)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本工程执行《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8招标控制价18.1国有和国有控股投资建设工程在进行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应设立招标控制价。设立招标控制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18.2.1招标控制价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一个项目只能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编制,并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水平、有关费用计取标准按江苏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计价表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指导价缺项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项目措施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综合考虑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管理水平。18.2.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需要,选择典型工程测算并发布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18.2.3招标人应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和市场价格水平并参照调整系数幅度范围确定招标控制价。在确定招标控制价时应明确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不得采用定额预算价总价下浮的形式,调整幅度在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费用的综合单价计算中得以体现,其他项目费(计日工除外)、规费、税金及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不得在调整范围。本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定为桩基 10 %、土建5%、安装8%。招标控制价计算程序如下:招标控制价计算程序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备注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工程量*综合单价-材料暂估价)*(1-招标调整系数)+材料暂估价 二措施费用(一)*费率或(工程量*综合单价-材料暂估价)*(1-招标调整系数)+材料暂估价 三其它项目费用计日工*单价*(1-招标调整系数)四规费(一+二+三)*费率按规定计取五税金(一+二+三+四)*费率按规定计取六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 18.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控制价编制应使用表格:招标控制价封面、总说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及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及措施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包括:封—2、表—01、表—02、表—03、表—04—1、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1、表—15—2)。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采纳的招标价调整系数值及有关说明等,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本工程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编制深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18.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18.4.1招标控制价实施备查制度。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备查工作应严格按照《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查制度》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招标控制价前三个工作日之前,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相关备查手续。18.4.2招标控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5天前经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投标人。具体公布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18.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18.5.1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当在开标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招标控制价,在开标7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并补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查。18.5.2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核实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由招投标监管机构会同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责成招标人修改。18.5.3对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诉,投诉人要求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招标人设立的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复核确认的招标控制价误差范围在±2%以内(含±2%)的,原招标控制价有效,复核费用由投诉人承担;误差在±2%以外的,招标控制价应以复核确认的为准,复核费用由原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承担。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1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投标报价的编制规定执行,其投标文件将按27.3的规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9.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9.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19.4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19.5不可竞争费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项目应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和招标控制价中足额计取,不得下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列入其工程量清单通用措施项目清单中,并应将该费用分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基本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考评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奖励费”单独列项,其中基本费和考评费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规定费率计算,奖励费用应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该工程具体创建目标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规定确定费率,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报价时计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擅自更改(本工程不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工作仍按《南通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考评办法〉的通知》(通建工[2007]116号)文件精神执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最终费率为准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计算相关费用,未经核定,一律不得计取。工程排污费:包括废气、污水、固体、扬尘及危险废物和噪声排污费等内容,应按有权部门征收的实际金额计算。施工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而受到的罚款,不属于工程排污费,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计取方法: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招标控制价中,暂不计入;竣工结算时按有权部门规定计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按通建价[2012]8号文件精神执行,即不计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按09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计取。税金按海安县现行规定的标准3.413%执行。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计取并在工程造价中单列。19.6 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19.7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已列入工程量清单,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19.8 投标报价应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19.9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如因拆迁等原因不能开工, 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增加工程款和索赔。19.10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如承包人拖延工期,那么延期内的监理费由承包人支付。19.11 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若因此发生上访,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并自愿支付违约金每次人民币伍万元整。19.12 该工程在电源配电箱设置浪涌保护,所用产品必须符合气象部门检测要求且由有资质的单位施工,具体要求请咨询海安县气象局,以确保防雷验收合格,所需费用列入投标报价。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投标人应准备壹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零份(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副本贰份、含分析表的电子文件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0.2当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以及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时,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第一册(技术标)第二册(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第一册(技术标)和第二册(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如需提供技术标、商务标专用光盘的,技术标、商务标专用光盘应分别夹(装)在技术标、商务标正本中。注:采用资格后审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后审资料包、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资格后审资料包、技术标、商务标必须分别密封。资格后审资料包、技术标、商务标都必须以显著标志密封,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在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20.4可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在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按招标文件第20条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不再接受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异议或投诉),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采用技术标电子标书,技术标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先行当众进行复制或导入,供评标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其投标将被拒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其投标将被拒绝。25.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但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资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7.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2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7.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7.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7.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时不一致的;27.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27.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7.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7.9技术标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7.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27.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7.1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 27.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27.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27.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7.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7.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7.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或招标最低控制价)的;27.1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8.评标、定标工作在公管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29.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管办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电子标书报价如同纸质文件明显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按27.4条款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采用施工组织设计网上远程评标的技术标电子标书如多处关键章节同纸质文件明显不一致或表达意思相反,为保证网上评标的顺利进行,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按27.4条款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为了能通过评标系统中植入的招标最低控制价计算程序快速准确地计算出招标最低控制价C值,进入C值计算程序的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商务标光盘能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报价。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3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三日。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二)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四)投标人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 (五)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 (六)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 (七)授予合同34.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34.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34.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3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签定施工合同时合同条文应按照08规范中合同价款 、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条款内容要求以及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详细约定。36. 履约担保及中标差额保证金3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36.2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各地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定标后7日内,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37.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公管办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39.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网上给予公布。第二章 评标办法(多因素综合评估法)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答辩3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分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2.1.1 形式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企业、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无企业信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无在建工程,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交费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2详细评审标准施工组织设计18分,工程造价80分,答辩2分,总分100分。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18分)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质量,增强评标公正性,本工程实行技术标远程评标。招标人已经将编制好的技术标目录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投标人,投标人应按目录要求编制技术标文件,并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开标时,光盘中的数据将由清标工作组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派的技术人员导入电子评标系统供评委评审,原始光盘作为招投标资料存档。当投标人技术标导入评标系统后,应由该投标人对导入的投标文件确认,招标人应作好相应的书面记录。为保证数据的标准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技术标标书制作软件》。投标人未使用上述软件导致投标文件的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文件总页数不得超过300页,否则扣0.5分。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0.8-1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6-2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1.6-2分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6-2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6-2分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6-2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6-2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6-2分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6-2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0.8-1分2.2.3工程造价评审(80分)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2.3.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除外。招标价调整系数定为桩基10 %、土建5%、安装8%。招标控制价*K2*K*97%为D,低于D值的投标人电子投标报价始终不参加招标最低控制价C值的计算。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报价(低于D值的除外)的算术平均值为A1,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低于D值的除外)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1。设低于A1的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报价(低于D值的除外)的算术平均值为A2,若投标报价低于A1的投标人(低于D值的除外)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2。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2×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为90%。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2.2.3.3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计算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7人( 含7人)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7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2.2.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70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1分(该分值最低不得少于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2.3.5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10分)(1)因光盘数据不完整影响清标的,不参加偏离程度分析且不得基本分10分。 (2)与偏离程度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5%(含±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5%,每项扣0.01分(依清单子目数而定)。2.2.4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增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审内容,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1.6分以上,2分以内。项目负责人不到场,该项不得分。评委出题二-四道,供项目负责人书面回答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41页至第81页)。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1.1.2.3承包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1.1.2.6监理人: 1.1.2.7总监理工程师: 1.1.2.8发包人代表:姓名:职称: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9 专业分包人:/ 1.1.2.10 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供应商。1.1.2.11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1.1.3.3临时工程:承包人在发包人约定的临时占地中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或生活设施。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1.1.3.10永久占地: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1.1.3.11临时占地:由发包人指定的临时用地范围。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缺陷责任期自实际工程竣工日期计算。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1.1.6其他1.1.6.2材料:指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1.1.6.3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临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包人和(或)承包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分别与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签订聘用协议,就评审的争议范围、评审意见效力等必要事项做出约定。1.1.6.4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或)专用合同条款。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 技术标准和要求;(7) 图纸;(8)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5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1)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在监理人批准合同条款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或者合同条款10.2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修改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本项约定的图纸提供期限和数量,编制或者修改图纸供应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其中应当载明承包人对各区段最新版本图纸(包括合同条款第1.6.3项约定的图纸修改图)的最迟需求时间,监理人应当在收到图纸供应计划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图纸供应计划视为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最新的图纸供应计划对合同双方有合同约束力,作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主要依据。发包人或者监理人不按照图纸供应计划提供图纸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未按照本项目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图纸供应计划,致使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应图纸或者承包人未按照图纸供应计划组织施工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十天内提供全套施工图。(4)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目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工程量清单增减、施工图的修改但不限于。(2)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7天内。(3)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4套。(4)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出的文件后7天内给予答复。(5)其他约定:/。1.6.3图纸的修改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6.1(2)约定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供应计划,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1.7联络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1)联络来往信函的送达期限:合同约定了发出期限的,送达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发出期限后的24小时内;合同约定了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的,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即为送达期限。(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 。(3)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施工现场 。(5)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6)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按照合同条款第4.5.4项的约定,将授权代表其接收来往信函的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即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7)发包人 (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者接收地点发生变动,应当在实际变动前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发包人 (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当确保其各自指定的接收人在法定的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始终工作在指定的接收地点,指定接收人离开工作岗位而无法及时签收来往信函构成拒不签收。(8)发包人 (包括监理人)和承包人中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指定接收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挂号或者公证方式送达,由此所造成的直接的和间接的费用增加(包括被迫采用特殊送达方式所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签收一方承担。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最迟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11.1.1项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组织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合同工程总体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发包人还应按照合同进度计划中载明的阶段性设计交底时间组织和安排阶段工程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承包人可以书面方式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申请增加紧急的设计交底,发包人在认为确有必要且条件许可时,应当尽快组织这类设计交底。2.8其他义务(1)向承包人提交对等的支付担保。在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4.2条向发包人递交符合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应当按照金额和条件对等的原则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过承包人事先认可的格式向承包人递交一份支付担保。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实际支付竣工付款之日止。如果发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支付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付款支付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付款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支付担保应在发包人付清竣工付款之日后28天内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不承担发包人与支付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支付担保是本合同的附件。(2)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3)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4)批准和确认: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自监理人或者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收到承包人发出的相应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之日起,如果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予回复、批复、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同意、确认或者批准。(5)发包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力: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配合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核签增减工程量,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标准和分包单位的确认。不管通用合同条款第3.1.1项如何约定,监理人履行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力时,应当向承包人出示其行使该权力已经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文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3.3监理人员3.3.4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者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3.4.4除通用合同条款已有的专门约定外,承包人只能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发包人应当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指示。3.6监理人的宽恕监理人或者发包人就承包人对合同约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的某种违约行为的宽恕,不影响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的其它违约行为,也不意味发包人放弃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与上述违约有关的任何权利和赔偿要求。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3除专用合同条款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和第6.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1.8为他人提供方便(1)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办理跟交通、环卫、环保、城管相关手续及交纳相关费用。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周边地段临时纠纷,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临近建构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负责现场清洁,按标准化工地执行。交工前现场清理应达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以及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2)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为独立承包人以外的他人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者确定。4.1.10其他义务(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监理人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合理利润。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设计文件属于合同条款第1.6.2项约定的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6.2项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交,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的施工图设计无。(2)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下述义务:特别要求注重临近道路、学校、车辆、行人及学生安全,由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包含桩基工程。桩基工程如中标人不具有相应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须分包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分包合同须经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4.2履约担保4.2.1履约担保的格式和金额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过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向发包人递交一份履约担保。经过发包人事先书面认可的其他格式的履约担保,其担保条款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内容保持一致。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价的10%,其中工期保证金5%,质量保证金为5%;履约担保是本合同的附件。4.2.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4.2.3履约担保的退还履约担保应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4.2.4通知义务不管履约担保条款中如何约定,发包人根据担保条款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28天前,应通知承包人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违约性质或原因。相应地,不管专用合同条款2.8(1)目约定的支付担保条款中如何约定,承包人根据担保条款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28天前,也应通知发包人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违约性质或原因。但是,本项约定的通知不应理解为是在任何意义上寻求承包人或者发包人的同意。4.3分包4.3.2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见投标函附录。除通用合同条款第4.3款的约定外,分包还应遵循以下约定:(1)除投标函附录中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2)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包括从暂列金额开支的专业工程,达到依法应当招标的规模标准的,以及虽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但合同中约定采用分包方式或者招标方式实施的,应当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除项目审批部门有特别核准外,暂估价的专业工程的招标应当采用与施工总承包同样的招标方式。(3)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5)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4.3.5发包人约定的分包项目:/ 4.5承包人项目经理4.5.1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确定的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等细节资料应当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无 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但是,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包括从暂列金额开支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其中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以及虽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但合同中约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确定专项供应商。承包人负责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5.1.2承包人将由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每月25日前。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见合同附件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5.2.3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的范围:无,不承担。需要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和承担相关费用的临时占地:没有。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水、电、接驳,按发包人指定地点施工场地以外的临时道路。水、电接驳,按发包人指定地点,定量表记、接至施工现场管线(电缆)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由承包人承担。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6.4.1除为专用合同条款第4.1.8项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场外设施修建权由承包人办理,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2场内施工道路7.2.1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2.2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天内。承包人测设施工控制网的要求: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沉降观测点等。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7天内。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接到开工报告的7天内。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9.3治安保卫9.3.1承包人应当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责任人:承包人。9.4环境保护9.4.2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 7天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后应当在7天内给予批复。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7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并报送监理人。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按有关规定,施工进度计划中还应载明要求发包人组织设计人进行阶段性工程设计交底的时间。(2)监理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14天内。(3)承包人编制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按有关规定。承包人报送分阶段或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 接到开工报告后7天内。(4)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要求:按相关规定。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承包人报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期限:7天。(2)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3天内。(3)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3天内。11.开工和竣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除发包人原因延期开工外,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还包括:/等延误承包人关键线路工作的情况。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和标准: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布的条件为准。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在按合同约定确定的竣工日期(包括按合同延长的工期)后7天内,监理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3.4.1项的约定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发包人有权得到按本款约定的下列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但最终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本款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监理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本款约定的书面通知的,发包人丧失主张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权利。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该项违约,承包人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工程工期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 /。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12.4.3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第12.4.1款的约定,监理人发出复工通知后,监理人应和承包人一起对受到暂停施工影响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承包人负责修复在暂停施工期间发生在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上的任何损蚀、缺陷或损失,修复费用由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责任人承担。12.4.4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于暂停施工原因导致承包人在暂停施工前已经订购但被暂停运至施工现场的,发包人应按照承包人订购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订购款项。13.工程质量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2.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7天内。监理人审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7天内。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3天。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要求:每月25日前。监理人审查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接到报表后2天。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当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监理人可以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的其他地方包括:/。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3.5.1监理人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检查的期限:接到承包人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后1天内。13.7质量争议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除可按合同条款第24条办理外,监理人可提请合同双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经检测,质量确有缺陷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处理按工程保修书的约定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的工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应当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工程价款应按苏建价(2009)40号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6.2执行。(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以下方式确定其综合单价: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结算时应采用招投标时的中标人投标书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及相应费率进行计算,缺项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6.2执行。(4)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的模板、脚手架等措施项目的工程量应按苏建价(2009)40号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调整。(5)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6)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的,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报发包人确认。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6.2执行。(7)合同价款中的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后,若有余额,则余额归发包人,如出现差额,则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的价款中。(8)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参照09费用定额中的有关费用标准计算总承包服务费,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在竣工结算时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1)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 /。(3)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 。(4)收到变更指示后,如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变更报价书的,监理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以及如果监理人决定调整合同价款时,相应调整的具体金额。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4因工程量清单漏项(仅适用于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或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原措施项目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采用原措施项目费的组价方法变更;原措施项目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项目费变更,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措施项目的费用。15.4.5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发生增减按15.1款执行15.4.6因变更引起价格调整的其他处理方式:按15.1款执行。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无。15.8暂估价15.8.1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专项供应商或专业分包人的,应当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工作并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1)在任何招标工作启动前,承包人应当提前至少15天编制招标工作计划并通过监理人报请发包人审批,招标工作计划应当包括招标工作的时间安排、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拟采用的资格审查方法、主要招标过程文件的编制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或)标底以及招标控制价和(或)标底编制原则,发包人应当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工作计划后2天内给予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工作计划开展招标工作。(2)专业工程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分包人。15.8.3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者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其最终价格的估价人为:或者按照下列约定:/ 。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当施工期内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按照《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执行。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 方式确定。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下述约定范围内由承包人承担。风险内容及范围: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调整办法按苏建价2008[67]号文件执行,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承包人自行考虑,已包含在合同价中。16.2 超出约定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 (1)工程设计变更、招标人要求变动部分、现场签证。(2)调整办法:A承包人投标函中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执行(或参照)原有的综合单价;B承包人投标函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承包人按本工程工程定额预算价进行下浮[下浮率为承包人投标报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和甲供材料费及不可竞争费)相对于本工程工程定额预算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和甲供材料费及不可竞争费)的下浮比率];C经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工程量增减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增减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的调整办法同B;(3)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可按本工程工程定额预算价进行下浮[下浮率为承包人投标报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和甲供材料费及不可竞争费)相对于本工程工程定额预算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和甲供材料费及不可竞争费)的下浮比率]暂估价格的材料,竣工结算以发包人书面确认价格进行调整,暂估材料价格调整=(确认价格-暂估价格)×材料用量(按设计图纸计算含定额损耗的分析量),暂估材价格调整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专业工程暂估价,由承包人组织招标,发包人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结算时以该专业工程的中标价计取。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及方法:物价波动引起价格的调整。当施工期内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按照《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执行。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月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人工预算工资单价调整文件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苏建价〔2011〕812号已发布,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人工价格调整因素,签订合同后不得再执行该文件的调整规定。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2计量方法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17.1.3计量周期(1)本合同的计量周期为合同工期。(2)本合同执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单价子目计量。总价子目计量方法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1.5项总价子目的计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一支付分解报告(1)总价子目的价格调整方法:按15.1执行。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款支付的依据。(2)承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第17.1.3(1)目约定的每月计量截止日期后,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子目(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出具体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相关子目),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7.1.2项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给出具体工程量的措施项目的相关子目,按其总价构成、费用性质和实际发生比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5)除按照第15条约定的变更外,在竣工结算时总价子目的工程量不应当重新计量,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预付款预付办法: /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按规定。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按规定。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工程进度付款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付款方式:转帐汇款: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工程合同价的5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80%,满二年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总价5%。保修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付3%,余款2%在满五年后扣除因质量缺陷发生的维修费用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的支付申请必须经发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计 。17.3.5临时付款证书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包人和监理人无法对当期已完工程量和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其他款项达成一致的,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等文件后14天内,就承包人没有异议的金额准备一个临时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查。临时付款证书中应当说明承包人有异议部分的金额及其原因,经发包人签认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当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内,将临时付款证书中确定的应付金额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支付工程进度付款。对临时付款证书中列明的承包人有异议部分的金额,承包人应当按照监理人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支持性文件和(或)与监理人做进一步共同复核工作,经监理人进一步审核并认可的应付金额,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7.3.4项的约定纳入到下一期进度付款证书中。经过进一步努力,承包人仍有异议的,按合同条款第24条的约定办理。有异议款项中经监理人进一步审核后认可的或者经过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定的应付金额,其应付之日为引发异议的进度付款证书的应付之日,承包人有权得到按专用合同条款17.3.3(2)目约定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7.4质量保证金17.4.1质量保证金由监理人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进度付款证书确认的已实施工程的价款、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根据合同条款第23条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以及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返还、合同条款第16条约定的价格调整金额、此前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以及已经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总额的百分之五(5%)扣留,直至质量保证金累计扣留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为止。17.5竣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3份。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通过后四个月内。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按规定。承包人未按本项约定的期限和内容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或者未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7.5.1(2)目约定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单,经监理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交或者没有明确答复的,监理人和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确定的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和竣工付款金额视同是经承包人认可的工程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和竣工付款金额。不管通用合同条款17.5.2项如何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56天内办清竣工结算和竣工付款。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递交竣工资料及工程无质量缺陷时后。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按规定。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 4套。竣工验收资料的费用支付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8.3验收18.3.5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按照第18.2款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或按照本款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以两者中时间在后者为准)。18.5施工期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设备安装工程: /。18.7竣工清场18.7.1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负责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18.8施工队伍的撤离承包人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8.8款约定撤离施工场地(现场)时,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当办理永久工程和施工场地移交手续,移交手续以书面方式出具,并分别经过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的签认。但是,监理人和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17.5.1项约定的期限办清竣工结算和竣工付款的,本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发包人和监理人也无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撤离施工场地(现场)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可以继续在施工场地保留的人员和施工设备以及最终撤离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18.9中间验收本工程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如下: / 当工程进度达到本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时,承包人应当进行自检,并在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验收。书面通知应包括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当准备验收记录。只有监理人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在进入下个施工节点期限内进行修改后重新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限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期进行验收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人必须认同验收记录。经监理人验收后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验收标准,但验收24小时后监理人仍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3)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内容。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所附的格式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与本款上述约定内容一致。承包人在递交合同条款第18.2款约定的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将质量保修书一并报送监理人。20.保险20.1工程保险本工程按规定投保。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方负责,相关保险费用由承包方承担。20.5其他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的保险:按规定,保险费由承包方承担。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承包人和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责任分摊: /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通用合同条款第21.1.1项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台风、地震、战争。不可抗力的等级范围约定: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通用合同条款第21.3.1项约定的原则承担。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友好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请 /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工程项目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3争议评审24.3.4争议评审组邀请合同双方代表人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的期限: /。24.3.5争议评审组在调查会后作出争议评审意见的期限: /。25.其他 25.1承包人必须根据有关规范要求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试验单位对工程材料、设备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测、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如发现质量有问题时,应不予接受并及时退货。监理根据需要,可在事前、事中、事后对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检,不论在哪一个阶段查出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25.2承包人选用的检测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试验资质,并能出具符合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规范化试验资料,首次试验前,应把试验室的名称及资质证书等材料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案认可,否则,所出具的资料不予承认。25.3本工程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试验工作(试压块的制作、取样、登记编号、送检、试验资料收集、整理等),负责试验的人员姓名及资质证书等材料也需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案认可。25.4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的监理人所增加的额外工作报酬和附加工作报酬。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中扣下支付给监理人。25.5 考虑到本工程工期较紧,并且施工中可能会受到季节、气候的影响。本工程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必须认真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如地质条件较差、降低地下水对各周边建筑物的影响等等,承包人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写明应该采用的相应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今后不再计量。25.6本工程现场施工道路已形成,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需穿越或损坏,须按原标准恢复,并保证道路畅通,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请列入投标报价中。25.7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须交由县公管办保存至工程完工。25.8承包人必须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和材料供应商的货款。如有因拖欠施工人员工资和材料供应商的货款,而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及工地秩序的混乱等情形,发包人有权停止对承包人工程款的支付,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编号: 发包人(全称):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工程地点:海安镇三里闸村17组(人民西路北侧、隆田路西侧)工程内容:38、39、40、47-49号楼桩基、土建、安装;34、35、37、46号楼桩基、土建、安装;30-33号楼桩基、土建、安装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海发改投资(2011)571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涉及的所有内容。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 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暂列金额: 元(其中计日工金额 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职称:;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约地点: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附件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时间备注 附件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时间备注备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表所列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不考虑施工损耗,施工损耗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标价格中。 附件四:质量保修书格式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地面等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二、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3)装修工程为 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保修责任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 (1)施工单位在竣工交付后落实专人负责向业主交房,在保修期内承包人明确专人服务。施工单位在竣工交付的同时以公函形式明确人员、联系方法、通讯地址,在保修期内如有变化,承包人应以公函形式告知发包人,联系不上、保修函被退回的情况均视为已通知到承包人,发包人可按3.1条款的约定执行。(2)如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3)本工程保修、回访的考核及处理,执行海安开发区(城东镇)海开委(2010)44号文件(详见附件)。六、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附件五: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海安镇村民安置房及村镇建设服务所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三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一、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6.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1;8.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11.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13.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1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20.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2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2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2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2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29.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其他规范和标准;30.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31.现行的江苏省建筑、安装定额。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详见设计施工图纸。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08规范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按照规范有关要求采用统一格式,工程量清单编制应使用表格:工程量清单封面、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及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包括:封—1、表—01、表—08、表—10、表—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1)。 2.当同一标段(或合同段)的一份工程量清单中含有多个单项或单位工程且工程量清单是以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时,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同一单位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复,不强制要求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复。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其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应按08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并把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描述清楚。“08规范”附录中部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表述不够具体时,原则上可以参照规范附录中相似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对应的江苏省各专业计价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且应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4.“08规范”中要求在项目特征中列出品牌的清单项目,在列出品牌时,不能只列某一厂家的产品品牌,必须列出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要求的厂家品牌同档次产品供投标人选择。5.工程量清单项目有关情况的确定原则1)当个别实体项目招标人未提供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而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自主报价时,除施工合同另有约定外,该实体项目费用在竣工结算时应按投标时标准计取。2)招标人提供设计图纸的非实体项目,应作为分部分项项目性质对待。3)当清单项目部分特征内容要求投标人自行确定并自主报价时,除施工合同另有约定外,该部分项目特征费用应以投标书中的项目特征为依据进行竣工结算。6.关于暂列金额与计日工报价问题暂列金额或计日工作为今后有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费用,当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暂列金额或计日工进行报价,但投标人未填报暂列金额或计日工费用时,不能视作该费用已隐含在其它项目费用之中,应视同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7.砖基础、石砌体、现浇混凝土基础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中删除垫层有关内容、现浇混凝土垫层应按********6“垫层”工程量清单项目单列。非砼材料的基础垫层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定:“08规范”附录中项目编码为********6的垫层项目只适用于基础砼垫层,对于采用其他材料的基础垫层,按下表规定编制:表A.3.8垫层(编号:010308)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1垫层1.垫层材料种类、配合比2.垫层厚度m3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外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计算。1.垫层材料的拌制2.垫层铺设3.材料运输8.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造价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9.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表只要列明投标文件格式即可) (封面)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 期:年 月 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三、投标函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内竣工。(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指定的账户。(五)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10 %的现金支票作为履约担保,其中工期保证金5%,质量保证金为5%。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在定标后7日内,我方将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一、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表格:投标报价编制应使用表格:投标总价封面、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及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及措施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包括:封—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1、表—15—2)。2.投标总价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由投标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编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盖执业专用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外,投标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3.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2)投标报价的范围3)编制依据等。特别强调在封面的有关签署和盖章中应遵守和满足有关工程造价计价管理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这是工程造价文件是否生效的必备条件。未按投标报价的编制规定执行,其投标文件将按27.3的规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二、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由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数量较多,投标人可不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但需要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EXCEL文档或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三、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投 标 总 价招 标 人:工 程 名 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 标 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 年月日总说明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表—01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序号单 项 工 程 名 称金额(元)其 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序号单 位 工 程 名 称金额(元)其 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1.11.21.31.41.52措施项目2.1安全文明施工费3其他项目3.1暂列金额3.2专业工程暂估价3.3计日工3.4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招标报价合计=1+2+3+4+5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表—0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 额(元)综合 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本页小计合 计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综合人工工日小计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其它材料费——材料费小计——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3.未计价材料费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表—0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通用措施项目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1基本费1.2考评费1.3奖励费2夜间施工3冬雨季施工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5临时设施6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7赶工措施8工程按质论价专业工程措施项目9各专业工程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合 计注:本表适用于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通用措施项目1二次搬运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3施工排水4施工降水5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6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专业工程措施项目7各专业工程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具体组成由投标人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中列出。 2.本表中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和“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项目可以不进行费用组成分析,直接按金额报价。 3.专业工程中的“模板”和“脚手架”项目,除招标人另有要求的,一般应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费用组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项措施费用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综合人工工日小计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其它材料费——材料费小计——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主要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用。表—1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5合 计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索赔与现场签证2345678910合 计—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材料暂估价格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计注:1.此表前五栏与第七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填写“数量”、“合价”与“合计”栏,并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3.此表中的暂估价材料均为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工 程 名 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3计 日 工 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 价一人工1234人 工 小 计二材料123456材料小计三施 工 机 械1234施 工 机 械 小 计合计注: 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助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工 程 名 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5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1.1工程排污费1.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1.3社会保障费1.4住房公积金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合 计表—13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小计合计注:1.此表前五栏与第七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填写“数量”、“合价”与“合计”栏,并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单价计入。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表—15-1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工程名称: 标段: 第页 共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小计注:1.此表由投标人填写。2.此表中不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的暂估价格材料。 表—15-2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 别产 地制 造年 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H)备注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总部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项目工程师质量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计划管理 七、施工组织设计一、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要求: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投标文件总页数不得超过300页,否则扣0.5分。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2.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实行远程评标。招标人将编制好的施工组织设计目录保存在技术标标专用光盘中,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当使用专用《技术标标书制作软件》按目录要求编制技术标文件,并使用光盘中内置的检查工具进行格式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技术标中施工组织等数据文件保存在技术标标书专用光盘中。 八、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4)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九、资格审查材料(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编号: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日期: 年月日 致: (招标人名称)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标段号标段名称2.本申请书附有以下内容的正本文件的复印件:2.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2.2投标申请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3.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 5.如为联合体投标,随本申请,我们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详细情况,包括资金投入(及其他资源投入)和盈利(亏损)协议。我们还将说明各方在每个合同价中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财务方面以及合同履行方面的责任。6.我们确认如果我方中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6.1得到签署,从而使联合体各方共同地和分别地受到法律约束;6.2随同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将规定,如果我方被授予合同,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7.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7.1我单位本次报名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本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均无因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7.2我单位将对本次投标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地企业停止一年的投标,外地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投标并通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3如果我单位中标,将按有关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工程开工的相关手续。签名:签名:姓名:姓名:兹代表(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兹代表(联合体成员1)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盖章联合体成员1盖章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签名:签名:姓名:姓名:兹代表(联合体成员2)兹代表(联合体成员3)联合体成员2盖章联合体成员3盖章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签名:签名:姓名:姓名:兹代表(联合体成员4)兹代表(联合体成员5)联合体成员4盖章联合体成员5盖章签字日期:签字日期:投标申请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注:1.联合体的资格审查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本申请书第2条要求的条件。2.联合体各方应按本申请书第4 条的规定分别单独据表提供相关资料。3.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无须填写本申请书中第7条有关部分。4.联合体的主办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附表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件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主营范围1. 2. 3. 4. ……………………………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2.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附表2: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近三年工程营业额财务年度营业额(单位)备 注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注: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施工收入总额。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填写此表附表3:近二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序号工程名称监理(咨询)单位合同金额(万元)竣工质量标准竣工日期12345……注;1.对于已完工程,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定的承包合同及已签发的最终竣工证书。2.申请人应列出近二年所有已完工程情况(包括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3.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附上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不填“竣工质量标准”和“竣工日期”两栏。附表4:财 务 状 况 表一、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注:投标申请人请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三、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是信贷计划(投标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信贷来源信贷金额(单位)1234注: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预审的要求。每个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都要填写此表。附表5:联合体情况成员身份各方名称1.主办人2.成员3.成员4.成员5.成员6.成员…注:附表5后须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投标申请人认为该协议不能被接受,则该投标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附表6类似工程经验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1合同号合同名称工程地址2发包人名称3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如长度、高度、桩基工程、基层/底基层工程、土方、石方、地下挖方、砼浇注的年完成量等)5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联合体成员6合同总价7合同授予时间8完工时间9合同工期10其他要求:(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注:1.类似现场条件下的施工经验要求申请人填写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附表7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1.公司人员人员类别数量管理人员工人其他总数其中技术工人总数拟为本工程提供的人员总数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历数量人员类别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10年以上5年至10年5年以下管理人员(如下所列)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如下所列)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计划管理人员试验人员…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附表8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招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附表9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 :根据已收到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并按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并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否则,愿意放弃投标保证金;(二)、本单位没有组织和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否则,愿意放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海安镇隆田花苑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38、39、40、47-49号楼桩基、土建、安装标段施工招标34、35、37、46号楼桩基、土建、安装标段施工招标30-33号楼桩基、土建、安装标段施工招标资格后审资料原件核验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原件2.通过  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原件○复印件3. 工程 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原件○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原件○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证书(1) 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临时)证书 ○原件○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原件○复印件姓名性别建造师注册编号B证编号B证有效期至 年 月日6.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 ○原件○复印件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劳动合同期限保险缴至日期至 至至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复印件8.其他资料提交预审资料经办人签字:接受预审资料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 月日评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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