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及可视指挥调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常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及可视指挥调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常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及可视指挥调度系统工程

采购公告

常采公标[2007]47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公安局委托,现就常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及可视指挥调度系统工程施工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内容为常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及可视指挥调度系统。

招标内容包括配合设计单位深化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检测、竣工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和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工期暂定为2007年12月- 2008年1月(具体以招标人制定的进度计划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或等额外币,1美元=7.6元人民币)及以上;

2、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2005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2个以上地市级公安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4、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确定投标人的方式:

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如超过7家,以计分排名的方式(见附件)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计分排名,确定总分由高到低排列前7家单位为最终投标单位。

四、资格预审及投标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10月12日上午11:00的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资格预审时间:2007年10月12日下午1:30至4:30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预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投标人2005年以来符合投标条件工程项目的合同(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企业的资信等级证明、ISO9001-2000认证证书;

▲《报名申请书》二份;

▲其他相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和标前答疑: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自2007年10月15日至2007年11月6日为止的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出售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并在开标前7个工作日内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换取相关收取凭证。

保证金汇款开户名称: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汇款银行及帐号:工行营业部 ****************895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07年10月19日下午2:00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标前答疑会。

六、开标信息:

2007年11月7日上午9:30于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开标。

七、联系方式:

联系 人:薛峰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晋陵中路593号)

邮政编码:213003

网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附件:

常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及可视指挥调度系统工程招标资格预审计分排名细则

对本工程报名单位采用计分排名的办法择优选择确定,即对报名单位及报名项目经理的业绩和奖罚情况进行打分,经综合评定后确定前七名报名单位为投标单位,具体办法如下:

一、排名细则

(一)企业承建的工程业绩情况(本项限评五个工程)

(1)企业近三年(2005年1月1日至今)承建过公安视频会议系统工程,工程造价1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工程得1分。

(2)企业近三年(2005年1月1日至今)承建过公安视频会议系统工程,工程造价15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工程得2分。

(3)企业近三年(2005年1月1日至今)承建过公安视频会议系统工程,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工程得3分。

以上业绩材料须提供政府采购中心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时间、工程造价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所载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得分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项目经理承建工程情况(本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

(1)项目经理近三年(2005年1月1日至今)承建过视频会议系统工程,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工程得1分。

(2)项目经理近三年(2005年1月1日至今)承建过视频会议系统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工程得2分。

(3)项目经理近三年(2005年1月1日至今)承建过视频会议系统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每个工程得3分。

以上业绩材料须提供政府采购中心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时间、工程造价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所载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得分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资质情况

(1)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的,得3分;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得2分;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得1分;

若总分相同,则按项目经理业绩总分高低顺序优先排列,仍相同,则以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得分高低排序。

二、注意事项

1、报名预审材料必须按目录装订成册:

A、封面写明“常州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及可视指挥调度系统工程 投标报名预审材料”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B、目录,依次为: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等级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资信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企业ISO9001-2000证书复印件

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经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⑧投标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完整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奖励证书、证明文件)

⑨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完整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奖励证书、证明文件)

⑩报名申请书(该项材料不要装订入册)

2、招标人将对计分排名得分前七名投标单位所报业绩材料进行详细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通报当地主管部门建议对其进行处罚。

3、一旦中标,中标单位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且必须承诺项目经理常驻现场(项目经理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中标项目经理必须在确定中标结果后七天内向业主递交人民币2万元作为项目经理在整个施工期间常驻施工现场的保证金。


投标报名申请书

根据贵单位 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我单位基本情况:

1、资质情况:

2、企业业绩、信誉:

3、其他说明:

(1)我单位将对本次投标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企业自愿放弃本工程项目的投标,并做为本企业不良行为由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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