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节假日交通标志牌及限高装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重大节假日交通标志牌及限高装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节假日交通标志牌及限高装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节假日交通标志牌及限高装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内高路计发[2012]1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内蒙古高路公司按照交通运输部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要求,从2012年国庆节起,在重大节假日,对在公司所辖收费公路上行驶的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政策。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为了加快7座以下小客车通行速度,本项目通过在出入口设置限高门架形成专门的快速通道并增设交通诱导标志牌。
2.2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1月15日,交工日期:2013年2月5日。
2.3 标段划分: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节假日交通标志牌及限高装置工程施工划分为 3 个标段。各标段具体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工程数量
所辖分公司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
JT-1
标志牌18块
限高门架13套
兴安分公司
通辽分公司
标志牌、限高门架混凝土基础、制作及安装工程等。
JT-2
标志牌95块
限高门架74套
乌兰察布分公司
呼和浩特分公司
JT-3
标志牌60块
限高门架108套
包头分公司
鄂尔多斯分公司
巴彦淖尔分公司
乌海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标志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 2 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若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锦江国际大酒店28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119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JT-1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担保;JT-2、JT-3标段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3年1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电 话:****-*******
邮 编:01005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联 系 人:刘 敏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翔宇
网 站: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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