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道庆洲过江通道工程防船撞设施施工FC1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编号01)

福州市道庆洲过江通道工程防船撞设施施工FC1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编号01)

项目名称:福州市道庆洲过江通道工程防船撞设施施工FC1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编号01)

福州市道庆洲过江通道工程防船撞设施施工FC1标段

施工招标补遗书

(编号01)

招标编号:G****************004

各投标单位:

本补遗书作为福州市道庆洲过江通道工程防船撞设施施工FC1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报价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元(其中暂列金0元)。

二、答疑

(一)问:合同内第56页(招标文件63页),质保金为合同价3%,第57页(招标文件64页)缴纳质保金是否重复收取质量保证金?

答:否

(二)问:招标文件业绩仅认定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合同,但有些合同标题没有明确体现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合同字眼,但合同内容提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为总承包合同,是否可以认定该合同为专业分包合同,为有效业绩?

答: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已规定了承诺函格式,投标人应明确承诺投标人提供的防船撞设施业绩是属于施工总承包合同还是专业分包合同,非再次转包合同。若为再次转包合同,则按废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问:招标文件对业绩内容要求为‘防撞设施’,考虑防船撞施工合同名称并无通用范本,部分合同名称是以防撞设施材料进行定义的,比如‘防撞钢套箱复合材料施工合同’,为了避免现场评审出现文字歧义,恳请对‘防撞钢套箱复合材料施工业绩’进一步明确为有效业绩?

答:防船撞设施施工业绩的认定不以合同名称为判断依据,若合同中能够体现为桥梁防撞钢套箱,且其他条件也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则可认定为有效业绩。

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根据《福州市道庆洲过江通道工程防船撞设施施工FC1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电子版,请各投标人自行在福州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zztb.com:40080/hyebid/website/index.jsp#)本招标项目的“补充通知和答疑”栏目的附件中下载。

招 标 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道庆洲分公司

招标代理: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1.工程量清单

2.招标控制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船撞设施 通道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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