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电影制片厂早期建筑安防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电影制片厂早期建筑安防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长春电影制片厂早期建筑安防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长春电影制片厂早期建筑安防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2.0191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长春市文物局

标段(包)编号:A****************001002

建设单位: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电影制片厂早期建筑安防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现场状况:

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

总投资(万元):12.0191

年度投资(万元):12.0191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UPS电源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系统、机房装修等全部内容监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8月30日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项目经理级别: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文物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5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联系人:徐姗姗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1月05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长春电影制片厂早期建筑安防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73-2040GNJLFWGK4034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电影制片厂早期建筑安防工程监理已由长文物发【2017】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电影制片厂早期建筑安防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

2.3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5计划工期: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30日。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建设规模:长春电影制片厂早期建筑安防工程。

2.8本次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UPS电源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系统、机房装修等。

2.9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2017年至今)完成过类似文物安全防护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文物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无在建监理工程。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0年12月29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5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1118号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邮编:130022联系人:韩冬电话:****-********转8018、177*****01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联系方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邮编:130400地址: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1)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0、177*****355(肖经理)、****-********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防 制片 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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