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2019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攸县2019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攸县2019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攸财绩〔2020〕13号

攸县2019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湘民发〔2018〕10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民发〔2018〕16号)文件精神 ,由攸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攸县同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运营,项目通过引导专业社工参与基层服务,有效充实基层民政力量,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加快民政专业化进程,项目为期一年(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2019年4月下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程序,攸县同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00 (贰佰贰拾捌万参仟捌佰元整)承接运营项目后,迅速启动人员招聘工作,从全县100多名报名人员中,筛选出99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统一组织社工知识专题培训后,截止2019年5月9日,不到半个月时间,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17个,驻点社工各2名,在攸县民政局设立县级社会工作总站1个,派驻社工3名,全县共派驻社工站人员37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城乡社区建设、其他民政领域等民政业务,承接“城乡统筹·幸福攸县”创新社会治理系列“三社联动”和"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并注重社工服务的宣传推广。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17个,驻点社工各2名,在攸县民政局设立县级社会工作总站1个,派驻社工3名,全县共派驻社工站人员37名。

2、质量指标:人员配备年龄、学历等符合规定,加强社工培训,服务质量符合项目需求。

3、时效指标:社会组织在服务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各乡镇(街道)。

4、成本指标:项目资金使用控制在230万元以内,社工劳务费(含五险)不低于4.9元/年/人。

5、社会效益指标:引导专业社工参与基层服务,有效充实基层民政力量,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加快民政专业化进程。

6、满意度指标:提升民政服务的群众满意度,满意度不低于90%。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单位攸县民政局已于2020年6月向绩效评价组提供《攸县2019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加强和规范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管理,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攸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目标导向、依法评价;科学规范、分级实施;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2、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因素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0年7月,由攸县财政局牵头,委托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攸县分所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查询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再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并辅以问卷调查、工作座谈等方式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得出最终结果。先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征求评价对象意见,同时核实调整相关事项,再深入分析调查获取的各种信息,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9月18日,湖南省财政厅下达湘财预〔2018〕108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安排攸县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一般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561万元,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00万元,临时救助支出1331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0万元,其他民政事务管理230万元。2019年5月29日,攸县财政局以下达预算指标方式拨付攸县民政局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资金230万元,攸县民政局已收到攸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资金23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攸县民政局分五次向项目承接主体攸县同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拨付攸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的项目资金合计*******元,攸县同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收到项目资金*******元后用于项目运营各项开支,开支明细为:

(1)收入应缴税金61075.89元,其中:增值税55523.54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552.35元。

(2)项目直接支出*******.26元,其中:活动费18803.30元,交通费9768.31元,宣传费73675.00元,团建费26423.00元,投标费35707.00元,员工工资福利及社保*******.12元,培训费7964.63元,督导费30906.90元。

以上开支合计*******.15元,收支两抵余292943.85元系管理费用分摊及合理利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社工站的建设与运营,县民政局对承接机构建设社工站的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根据社工站人员、专业服务流程、志愿者、文书档案、服务场地等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与考核,按合同拨款于承接机构。项目承接主体资金使用基本合规,财务手续基本齐全,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合规。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后,实现了1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1个社工总站共37名社工全覆盖,阵地建设落实,制度到位。通过发布公告、报名、发通知、考核、录取、签订合同的流程,配备每个站点的工作人员。站点工作人员态度认真,得到乡镇工作人员的认可。能较灵活的运用社区在地资源对项目开展提供支持,与乡镇工作紧密结合,并取得一定效果。

2、社会工作服务站经过一年的运行,聚焦民政主责主业,以救助对象、留守儿童、老人等民政对象为服务对象,全年累计为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服务225641万人次;协助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退役军人、殡葬信息的复核排查建档工作,数据录入3万人(份);调查核对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对象2000人次;入户走访、调查留守儿童及困境老人5000余户。以探索“一乡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的项目化运作模式,因地制宜开展社工常态化专业服务518场。县级媒体报道16次、省级媒体报道1次,并在机构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00余篇。特别是社工派驻下去三个月时间,攸县注册志愿者人数从原来的1万多人飞跃至11万多,在去年7月攸县抗洪救灾、今年春节抗击新冠疫情期间,社工+志愿者的联动服务机制得到了居民的广泛认可。

3、督导培训支持力度大,机构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湘南学院建立了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与就业基地,与东莞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签订了督导合作协议。督导机构定期实地开展主题培训、个别督导和集体督导工作,同时通过线上互动方式为社工站建设运营提供督导、培训、风险监控评估等支持。2019年社工考试,符合报考的28名乡镇(街道)社工,有14人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了助理社工师证,社工考试通过率达50%。

4、制定合理规范的激励制度,从三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是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根据省厅的标准及县民政局、乡镇(街道)民政办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计划,要求社工制定月度计划,根据计划的完成情况来考核。二是上级部门考核,社工的工作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三是相关部门考核,社工重要的一个能力就是链接资源,乡镇民政办之外的部门就是需要他们去开发的资源。而且,机构制定了一套乡镇(街道)社工站薪酬体系,对于考取初级社工师证的补贴200元/月,中级补贴400元/月,同时还在学历、相关资格证件补贴、交通补贴等方面做了一定梯度区分和补贴。

5、材料整理规范。抽取部分社工站进行评估,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及与项目负责人沟通,社工服务站能够按照县民政局下发的相关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结合机构相关规定,将省厅下发的个案、小组、社区活动等套表将服务内容进行规范整理归档。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一年的服务中,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主要成效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即:顺、快、精、专。

1、工作程序上一个“顺”字。社工站的全面建设,为省、市、县(市区)各级民政部门向基层传达工作又多了一条途径,多条途径的传达,使工作进一步理顺。

2、服务效率上一个“快”字。社工站的社工都是年轻的知识分子,在信息化设备的使用上更加熟悉,工作精力上更加充沛,从而在基层的工作效率上更加迅速。

3、资源分配上一个“精”字。社工站的社工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更加详实的了解居民的情况和服务需求,在资源的分配上,给予民政更加精准的建议,使资源能够更加精准的投放。

4、服务理念上一个“专”字。社工作为一个职业,有专业的理念、价值观和工作方法。社工站的建设,使社工全面参与到民政工作中,社工的理念和工作方法越来越多地融入到民政工作中,民政工作由行政化向服务化转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攸县2019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组采用因素分析法对攸县2019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进行评价的评分分值为86分(详见附表),评分结果为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财务手续不齐或不符合要求

项目承接主体攸县同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支付项目的提供服务成本(项目直接支出)中,部分财务手续不齐或不符合要求,主要为:

(1)2019年9月25#凭证,支付东莞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社工督导费30000元,未附合同;

(2)2019年5月2#凭证,已支付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攸县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21162元,另支付咨询费3900元,未附咨询合同,未明确咨询费用具体性质及项目;

(3)2019年8月14#凭证,购攸县社工站夏季T恤服装费2250元(50件*45元/件),未附物资领取手续;

(4)2019年10月21#凭证,将属于其他项目的中秋节福利开支900元列入社工服务站项目;

(5)2019年12月31#凭证,支付2019年攸县社工站年终表彰款5600元,无领款签字手续;

(6)2020年4月20#凭证,支付广告宣传费49262元,未附发票、合同及结算单。

2、项目实施程序未到位

按照《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实行)》规定及《攸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合同》约定,项目实施单位攸县民政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程序未到位:(1)未每个季度向省、市民政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2)未每个季度对项目承接主体攸县同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供的该项目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项目承接主体攸县同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程序未到位:(1)未制订本项目计划书、工作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2)未向攸县民政局提交项目中期工作报告、项目总结报告。

3、未公开项目承接主体有关情况

按照《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实行)》规定,项目承接主体攸县同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项目承接主体未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4、有驻站社工不符合条件

按照《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实行)》规定,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项目承接主体攸县同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聘用的丫江桥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董晓晓,只有高中学历。

5、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五个统一”建设部分不符合要求

绩效评价组按照《攸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五个统一”建设方案》标准,对宁家坪、新市、江桥三个社工站“五个统一”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部分不符合要求:

(1)宁家坪社工站:服务站为非独立办公场地,未配备个案工作室(区)、小组工作室(区)等功能活动场地,无服务标语+成果展示墙,专业服务流程未上墙,社工未统一着装、未挂工作牌。

(2)新市社工站:未配备个案工作室(区)、小组工作室(区)等功能活动场地,社工未统一着装、未挂工作牌。

(3)江桥社工站:未配备个案工作室(区)、小组工作室(区)等功能活动场地,专业服务流程未上墙,社工未统一着装、未挂工作牌。

6、社工劳务费(含五险)低于标准

按《攸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合同》约定,项目承接主体攸县同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与社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加盖县人社局公章,同时应按时足额支付社工工资、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金费用,保障社工劳务费(含五险)不低于49000元/年/人。经核查,劳动合同未加盖县人社局公章,员工工资福利及社保*******.12元,37名社工人均劳务费(含五险)46663元,低于49000元。

7、尾款支付不符合合同约定

按《攸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合同》约定,攸县民政局在项目正式启动并运营满一年后,经第三方评估后根据年终评估结果等级支付尾款(合同价款的10%,228380元)。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不扣款,评估结果为良好的扣款5%,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扣款10%,扣款用于下一年度社工站项目经费。攸县民政局在社工站项目未经第三方评估的情况下,已将尾款支付给项目承接主体攸县同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尾款支付不符合合同约定。

(二)整改建议

1、对于财务手续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应完善补充相关手续。

2、对于项目实施程序未到位,应补充实施程序。

3、对于未公开项目承接主体相关情况,应予以公开。

4、对于不符合条件社工,应重新选聘。

5、对于“五个统一”建设不足的地方,应予以完善。

6、对于社工劳务费低于标准,应予以补足。

7、对于尾款支付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按合同约定委托第三方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扣款。

附件:攸县2019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攸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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