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教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营溪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前期报建手续已完备,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二、 工程名称:广州市白云区营溪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施工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
四、招标内容:扩建教学楼总建筑面积1922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总高度18.4米的房建工程施工。
五、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时间:2006年 3月29 日- 2006年 3月30日
上午9:00 - 11:30 下午2:00 - 4:00
八、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九、建设单位联系人:朱先生电话:********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先生电话:****************
十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
2、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相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登记备案证书;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相应资质的建造师,并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且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的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没有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论仲裁和诉讼(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布信息为准);
7、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明);
8、企业在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的业绩(类似工程指2003年以来完成过的叁级或以上资质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9、没有因腐败或违法行为而仍在处罚期内被建设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0、资格预审按照穗建法[2005]161号文的规定进行;
11、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十二、报名及资格预审应提交的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投标申请公函(原件);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
4、能证明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经原件核对的资料为准,递交的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招标单位只认可经原件核对的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的资料招标人将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可能导致该投标人资格预审不通过;如招标人核查发现有虚假填报的将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权利;提交的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附上目录装订成册。
十三、资格预审方式及正式投标单位的确定
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大于等于5家且不超过12家时,则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12家时,则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通过摇珠方式选择12名为正式投标人。
3、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5家时,则重新公告。
十四、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于开标前24小时书面通知投标单位。
十五、正式投标人请按照投标邀请函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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