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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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静宁县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攀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PH-2020-1201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谭小建 | 联系电话 | 181*****727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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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0-12-28 1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12-31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0-12-29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0-12-31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静宁县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001 | 001 | 服务类 | 200000.0 |
2 | 静宁县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002 | 002 | 服务类 | 70000.0 |
公告内容
静宁县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甘肃攀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静宁县成纪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静宁县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文件编号:GSPH-2020-1201
二、招标内容
第一包: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一家,承担静宁县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的结算审核服务。
第二包: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财务会计审计机构一家,承担静宁县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的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审计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一 |
2019年 |
1 |
静宁县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01 |
2 |
静宁县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02 |
3 |
静宁县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
二 |
2020年 |
1 |
静宁县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
2 |
静宁县葫芦河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
三、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第一包:200000.00元;第二包:70000.00元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企业声明函原件)。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第二包:财务审计机构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登记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0年12月28日18时00分至2020年12月31日18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31日18时00分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2.参与竞价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攀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静宁县城关镇东街静观茗苑12幢1层4号商铺),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静宁县成纪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静宁县成纪大道16号
邮 编:743400
联系人:温小霞
电 话:153*****653
代理机构:甘肃攀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静宁县城关镇东街静观茗苑12幢1层4号商铺
联系人:谭小建
电 话:181*****72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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