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海丰县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海丰县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海丰县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
品目
采购单位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8日18: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13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预算金额¥310.14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宇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农林路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海丰县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01 13 14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012-200001-0043

项目名称:海丰县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1,400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海丰县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并通过上级验收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双方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被委托人应同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期内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近段时间内(3个月或以上)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段时间内(3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8)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无涉外背景声明函,声明函应含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无涉外背景声明。涉外背景主要指企业是否外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外籍人士、是否有外国绿卡等,并对声明的内容负法律责任。(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者、重点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磋商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1229 日至2021 01 0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方式:接受登记并提交材料【须提供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备查,若能够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官网网址直接查询到的材料信息或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的材料信息,可不需提供原件】,经核查后符合要求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1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0113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0113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农林路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联河小区富城花园第二栋B型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宇丰

电话:****-*******

附件

160*****88931_370266.pdf" ignore="1">委托代理协议

160*****88947_502927.pdf" ignore="1">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公正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利用 安全 污染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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