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达溪河灌区等11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达溪河灌区等11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项目名称: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达溪河灌区等11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18〕339号)文件要求,科学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护范围,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管理与保护体系,现将划定的达溪河灌区、横渠灌区等11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 446—2019)
7.1款规定: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包括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土地征用线应符合SL290规定。水库库区保护范围包括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干、支流)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
9.1款规定:泵站工程管理范围包括上游连接段、清污机桥、进水池、泵房、出水池、下游连接段、泵房两侧联接建筑物等主体工程的覆盖范围,及主体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的一定范围。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一定距离。
10.1款规定:挖方渠道的管理范围从渠口线计起,填方渠道从设计渠堤外坡角线计起,傍山渠道从开挖线计起。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渠系上的跌水、陡坡、分水闸、泄水闸、涵洞、农桥、测水设施等建筑物,其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从基础边线向外按同级渠道标准确定。渠系上的渡槽、倒吸虹、输水涵洞等重要建筑物,从建筑上下投影外边线算起,其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同级渠道划界标准乘以1.5~3倍系数确定。
二、划定范围
1.达溪河灌区:位于灵台县县城西部,地处达溪河中游河谷川台区。渠首位于百里镇严家沟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4′7.07″,北纬35°2′1.054″;干渠长约13公里,建筑物91座,管理面积326.85亩,保护面积583.29亩。
2.横渠灌区:位于灵台县梁原乡境内,地处黑河中游北岸河谷川台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6°59′51.185″,北纬35°9′53.491″;干渠长约9.3公里,建筑物113座,管理面积378.7亩,保护面积709.96亩。
3.告王河灌区:位于灵台县达溪河下游河谷川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3′49.22″,北纬35°4′31.926″;干渠长约3.75公里,管理面积102.51亩,保护面积177.54亩。
4.涧河取水枢纽:位于灵台县县城西部,中台镇坷台村沿S202公路西北方向1公里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0′17.959″,北纬35°4′21.111″;属于涧河水系,管理面积156.6亩,保护面积320.63亩。
5.蒋家沟水库:位于灵台县上良镇黑河右岸一级支流蒋家沟上,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9′11.136″,北纬35°7′49.102″;管理面积107.44亩,保护面积201.69亩,坝址控制流域面积6.0km2,多年平均径流总量39.6万m2。
6.湫子沟水库:位于灵台县达溪河右岸蒲窝镇五星村西洼沟,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5′24.153″,北纬34°57′17.754″,管理面积266.64亩,保护面积404.33亩,坝址控制流域面积4km2,多年平均径流总量24.0万m2。
7.北庄水库:位于灵台县黑河右岸西屯镇北庄桥村的北庄沟,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8′38.314″,北纬35°7′47.253″,管理面积85.49亩,保护面积167.94亩,坝址以上主沟网道长约1.5km,控制流域面积1.5 km2,多年平均径流总量8.25万m2。
8.杜家沟提灌站:位于灵台县梁原镇杜家沟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5′27.297″,北纬35°12′5.928″,管理面积8.36亩,保护面积10.70亩;上良加压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7′10.948″,北纬35°8′10.407″,管理面积3.96亩,保护面积5.78亩;北沟加压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1′22.301″,北纬35°7′35.6″,管理面积1.75亩,保护面积3.02亩;什字加压泵站东经107°23′50.77″,北纬35°8′10.199″,管理面积1.54亩,保护面积2.68亩。
9.许家沟提灌站:位于灵台县境内达溪河中游北岸中台镇许家沟村,一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9′15″,北纬35°4′31.2″,管理面积9.94亩,保护面积15.86亩;二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9′8.367″,北纬35°4′20.702″,管理范围4.62亩,保护面积6.44亩;三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8′51.868″,北纬35°5′15.637″,管理面积1.53亩,保护面积2.67亩;姚李水厂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8′3.601″,北纬35°6′2.802″管理面积3.64亩,保护面积5.30亩。
10.龙王沟提灌站: 位于灵台县什字镇庙头村,一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3′54.839″,北纬35°9′31.289″,管理面积181.05亩,保护面积292.74亩;二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4′19.142″,北纬35°9′47.169″,管理面积1.16亩,保护面积2.14亩;三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5′41.511″,北纬35°8′33.24″,管理面积1.50亩,保护面积2.61亩。
11.蒋家沟提灌站:位于灵台县上良镇蒋家沟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9′11.136″,北纬35°7′49.102″,管理面积2.06亩,保护面积3.23亩。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灌区、水库、提灌站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种植,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蓄水、输水要求。在灌区、水库、提灌站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灌区、水库、提灌站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灌区、水库、提灌站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后期与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定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做适当调整。
附件:****************08694.docx" oldsrc="W****************08694.docx">达溪河灌区等11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示意图?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18〕339号)文件要求,科学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护范围,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管理与保护体系,现将划定的达溪河灌区、横渠灌区等11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DB62/T 446—2019)
7.1款规定: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包括水库土地征用线以内的库区,土地征用线应符合SL290规定。水库库区保护范围包括坝址以上,库区两岸(干、支流)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
9.1款规定:泵站工程管理范围包括上游连接段、清污机桥、进水池、泵房、出水池、下游连接段、泵房两侧联接建筑物等主体工程的覆盖范围,及主体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的一定范围。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一定距离。
10.1款规定:挖方渠道的管理范围从渠口线计起,填方渠道从设计渠堤外坡角线计起,傍山渠道从开挖线计起。保护范围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外延。渠系上的跌水、陡坡、分水闸、泄水闸、涵洞、农桥、测水设施等建筑物,其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从基础边线向外按同级渠道标准确定。渠系上的渡槽、倒吸虹、输水涵洞等重要建筑物,从建筑上下投影外边线算起,其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同级渠道划界标准乘以1.5~3倍系数确定。
二、划定范围
1.达溪河灌区:位于灵台县县城西部,地处达溪河中游河谷川台区。渠首位于百里镇严家沟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4′7.07″,北纬35°2′1.054″;干渠长约13公里,建筑物91座,管理面积326.85亩,保护面积583.29亩。
2.横渠灌区:位于灵台县梁原乡境内,地处黑河中游北岸河谷川台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6°59′51.185″,北纬35°9′53.491″;干渠长约9.3公里,建筑物113座,管理面积378.7亩,保护面积709.96亩。
3.告王河灌区:位于灵台县达溪河下游河谷川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3′49.22″,北纬35°4′31.926″;干渠长约3.75公里,管理面积102.51亩,保护面积177.54亩。
4.涧河取水枢纽:位于灵台县县城西部,中台镇坷台村沿S202公路西北方向1公里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0′17.959″,北纬35°4′21.111″;属于涧河水系,管理面积156.6亩,保护面积320.63亩。
5.蒋家沟水库:位于灵台县上良镇黑河右岸一级支流蒋家沟上,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9′11.136″,北纬35°7′49.102″;管理面积107.44亩,保护面积201.69亩,坝址控制流域面积6.0km2,多年平均径流总量39.6万m2。
6.湫子沟水库:位于灵台县达溪河右岸蒲窝镇五星村西洼沟,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5′24.153″,北纬34°57′17.754″,管理面积266.64亩,保护面积404.33亩,坝址控制流域面积4km2,多年平均径流总量24.0万m2。
7.北庄水库:位于灵台县黑河右岸西屯镇北庄桥村的北庄沟,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8′38.314″,北纬35°7′47.253″,管理面积85.49亩,保护面积167.94亩,坝址以上主沟网道长约1.5km,控制流域面积1.5 km2,多年平均径流总量8.25万m2。
8.杜家沟提灌站:位于灵台县梁原镇杜家沟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5′27.297″,北纬35°12′5.928″,管理面积8.36亩,保护面积10.70亩;上良加压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7′10.948″,北纬35°8′10.407″,管理面积3.96亩,保护面积5.78亩;北沟加压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1′22.301″,北纬35°7′35.6″,管理面积1.75亩,保护面积3.02亩;什字加压泵站东经107°23′50.77″,北纬35°8′10.199″,管理面积1.54亩,保护面积2.68亩。
9.许家沟提灌站:位于灵台县境内达溪河中游北岸中台镇许家沟村,一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9′15″,北纬35°4′31.2″,管理面积9.94亩,保护面积15.86亩;二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9′8.367″,北纬35°4′20.702″,管理范围4.62亩,保护面积6.44亩;三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8′51.868″,北纬35°5′15.637″,管理面积1.53亩,保护面积2.67亩;姚李水厂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8′3.601″,北纬35°6′2.802″管理面积3.64亩,保护面积5.30亩。
10.龙王沟提灌站: 位于灵台县什字镇庙头村,一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3′54.839″,北纬35°9′31.289″,管理面积181.05亩,保护面积292.74亩;二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4′19.142″,北纬35°9′47.169″,管理面积1.16亩,保护面积2.14亩;三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5′41.511″,北纬35°8′33.24″,管理面积1.50亩,保护面积2.61亩。
11.蒋家沟提灌站:位于灵台县上良镇蒋家沟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9′11.136″,北纬35°7′49.102″,管理面积2.06亩,保护面积3.23亩。
三、相关要求
依法划定的灌区、水库、提灌站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种植,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利用,应当符合蓄水、输水要求。在灌区、水库、提灌站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必须按照灌区、水库、提灌站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灌区、水库、提灌站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后期与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红线划定、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划定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做适当调整。
附件:****************08694.docx" oldsrc="W****************08694.docx">达溪河灌区等11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示意图?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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