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决定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决定

项目名称: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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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引导全市人民养成爱惜粮食、文明餐饮的良好习惯,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为我市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贡献法治力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自律、全民参与、社会协同的原则,建立健全褒奖节约、惩戒浪费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形成不敢浪费、不能浪费、不想浪费的长效机制,使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理念深入人心,重点要坚决制止“六大领域”餐饮浪费,充分展现“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的文明餐饮良好风尚。


二、坚决制止婚丧喜宴餐饮浪费。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提倡婚事宴席新办,推行节俭、简约、时尚的新式婚庆宴席模式;鼓励丧事宴席简办,简化仪式,简办酒席,文明追思;推行喜事宴席小办、少办或不办,对生育、满月、生日、升学、乔迁等喜事以祝贺或集体礼仪代替吃请,从而减少办酒项目,压缩办酒规模,力戒“舌尖剩宴”,守护乡风文明。


三、坚决制止餐馆消费餐饮浪费。禁止设置最低消费,餐饮经营者应当取消餐饮消费的门槛限制,不得强制消费者消费超出实际需要的餐饮。提供小份餐饮服务,推行半份菜、小份菜、拼盘菜、迷你版等菜品规格,明示相应的份量和价格,便于消费者按需选择。积极引导餐后打包,餐饮经营者应当主动提醒消费者打包剩餐,并提供便利服务。建立提醒提示制度,在餐馆显眼位置张贴摆放制止餐饮浪费的标识标牌,开展“绿色餐厅”创建,培育“绿色点餐专员”,倡导“N-1”点餐模式,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健康饮食。加强节约用餐激励,鼓励餐饮经营者通过打折、积分、停车优惠等方式对消费者节约用餐行为给予奖励。


四、坚决制止网络消费餐饮浪费。禁止诱导消费,不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不得诱导超前消费、炫耀性消费、病态消费。治理“吃播”乱象,美食类网络直播应当传播健康餐饮文化,禁止开展暴饮暴食、攀比摆阔等餐饮浪费的直播行为。加强计量提示,餐饮经营者在网络餐饮平台提供餐饮服务,应当在平台餐饮食品页面标注食品份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五、坚决制止旅游消费餐饮浪费。加强行业自律,旅游行业相关协会应当发动会员企业开展自我承诺,制定制止餐饮浪费服务规范,并将“光盘行动”等要求纳入文明餐桌、绿色餐饮、绿色商场等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经营责任,A级景区、星级饭店、民宿农家乐等经营主体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创新提供特色餐食、简约餐饮,引导游客科学用餐。倡导节俭就餐,游客应当把“够吃就好”作为一种习惯,结合个人的食量、口味和营养要求,按需适度点餐,少量多次取餐。


六、坚决制止单位食堂餐饮浪费。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企业食堂应当推行预约用餐,建立用餐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以人定量、以需备菜、科学配餐。改进供餐方式,推行提供小份餐饮,按量计价,减少损耗,特别是鼓励学校食堂优化供餐模式、科学营养配餐,减少因学生年龄、体质、生活习惯等差异造成的浪费。加强智慧管理,优化采购、库存、备餐等环节,减少中间环节食材损耗。加强提醒监督,在显眼位置张贴摆放节约用餐标识标牌,宣传餐桌文明知识,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巡查监督,及时劝阻浪费行为。


七、坚决制止公务活动餐饮浪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公务用餐管理,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用餐标准。改进公务用餐方式,应当按照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推行简餐或套餐,原则上实行自助餐。


八、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部署推进、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工作,推动全社会执行《餐饮节约行为导则》市级地方标准,建立节俭用餐提醒激励机制、铺张浪费评价惩戒机制、节俭消费倡导监督机制。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价指标体系,贯穿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弘扬文明节俭新风。各级商务部门应当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餐饮行业服务规范,指导餐饮经营者建立标准化服务体系,设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餐饮经营者制止餐饮浪费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制度;推行粮食适度加工,提高粮油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展对餐饮经营价格、计量、食品安全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地方标准,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加强消费教育。各级民政部门应当推进移风易俗活动,指导村(居)自治组织摒弃陈规陋习,制定制止婚丧喜宴餐饮浪费的具体规范,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加强行业自律,弘扬文明健康节俭餐饮的良好风尚。各级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应当把制止餐饮浪费纳入A级景区、星级饭店、民宿的质量等级评定,督促文旅企业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引导。各级教育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学校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并将勤俭节约纳入德育教育重要内容和相关评价体系。各级发展改革、经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互联网信息管理等相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治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等组织的作用,制定婚丧喜事操办规范,改变不良习俗,遏制大操大办,并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培育健康的乡风民俗。


餐饮行业相关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制定行业公约,推广先进做法,主动向会员和消费者宣传普及文明健康节俭的餐饮知识。


九、新闻媒体应当充分运用“声、屏、报、网、端、微、抖”等各类平台,加强文明健康节俭餐饮主题宣传,刊播公益广告,发掘正面典型,曝光反面现象,广泛传播文明健康节俭餐饮消费观,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全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开展文明健康节俭餐饮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礼堂等宣传活动,培育良好的餐饮文化。


十、鼓励所有家庭践行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把文明健康节俭餐饮融入日常生活各方面,引导家庭成员理性消费、节俭消费、健康消费,培育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家风。


十一、国家公职人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应当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文明健康节俭的餐饮消费方式,示范带动“光盘行动”,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在养成自身节约习惯的同时,带动家庭成员和引导全市人民形成文明健康节俭餐饮的良好风尚。


十二、市、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采取听取专项报告、开展视察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加强日常监督,推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项措施有效执行。


十三、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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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饮 大会 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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