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和1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和安装招标公告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和1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和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和1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和安装招标公告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和13号线一期工程

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和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和1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和安装已由四川省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344号)《关于成都轨道交通13 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3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9〕344号以及川发改基础〔2019〕3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

2.2项目规模:

2.2.1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线路全长约6.8km,起于骡马市站(不含),止于太平园(不含)站,共计5站。本次招标范围分别是人民公园站(含17号线人民公园站)、文翁石室站、武侯祠站、高升桥站和红牌楼站以及6个地铁区间。

2.2.2 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线路全长29.07km,起于七里沟站,止于龙华寺站,共设车站21座,本次招标范围包含13号线正线车站、区间、17号线小南街站以及同步实施物业通道等工程。

2.3招标范围: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和1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和安装,包括人防防护设备的制造、包装、保险、运输、装卸、预埋、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并承担供货、安装、验收、移交等工程承包范围内一切费用。

2.4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3月1日(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10号线三期工程:2024年3月31日(发包人有权调整和控制的机动工期为6个月)

13号线一期工程:2024年8月10日(发包人有权调整和控制的机动工期为6个月)。

2.5包件划分:

本次包件有2个。

包件1: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及1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及防淹门系统工程防护设备制造和安装1包件。范围:10号线三期全部土建工区范围、13号线一期土建1、2、3工区范围。

包件2: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及13号线一期工程人防及防淹门系统工程防护设备制造和安装2包件。范围:13号线一期土建4、5、6、7、8、工区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包件投标。

2.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包件中的2(具体数量)包件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1个包件,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2.7中标单位与《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和13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各工区对应土建承包单位(以下及技术册均简称:土建承包单位)分别签署合同执行,并负责合同履约。(中标后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土建承包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经营范围含有“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并列入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表的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安装工程项目(项目完成日期在2015 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质量保证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7年—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2019年)财务状态无亏损。(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没有处在四川省及中国中铁投标禁入期内。

3.1.6 人员要求

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

3.1.7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物资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12 月 29 日开始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年 1月 4 日 17 时 00 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http://www.crecgec.com/)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同时将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招标服务代理单位提供的账户:

开户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账号:****************0343

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汇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名称须完全一致(现场不接受现金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费用将在开标时向各投标人提供发票)。并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9@qq.com,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投标人才可以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完成响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

包件1:2000元/份;

包件2:2000元/份;

售后概不退还。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向投标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4.5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 1 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99号中铁产业园A5栋7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 工

电话:138*****085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联系人:冯春燕、周强

电话: 134*****200181*****496

电子邮件:********9@qq.com

单位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账号:****************0343

行号:********9047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代理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发票开票信息

(需盖财务章,word版与扫描版各发一份至指定邮箱)

发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1.发票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联系方式:

2.申请包件号:

3.其它说明:

投标人: (公章/投标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和安 制造 防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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