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邮区中心局员工食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邮区中心局员工食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邮区中心局员工食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授权,银川邮区中心局对[2020]YCZXJ********号,员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2020]YCZXJ********
二、项目名称:银川邮区中心局员工食堂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标段一:粮油类,全年预算36万元。
调料类(含物料),全年预算6万元。
标段二:牛羊肉类,全年预算36万元。
标段三:蔬菜类,全年预算30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信用记录。
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采购人随时查验)。
4.经营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全部内容的国内合法企业。
5.投标人需在银川市设有分支机构或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分支机构相关证明和房产证或长期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6.经营许可:投标企业须取得相应的有效许可证明。
7.供货经历(选报):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书以及至少具有2家单位或者200人以上规模企业的食堂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货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200人以上规模企业的食堂供货业绩需供货方提供承诺书、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提供类似商品的供货经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后相关服务工作不得转包。
9.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可开据增值税普通发票。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
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前往开标地点购买,售后不退。
八、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12-298:30 报名截止时间:2020-12-3117:00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1-1-7 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1-7 09:30,宁夏银川市灵武市临河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邮件处理中心 行政楼2楼会议室
十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邮区中心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灵武市临河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银川邮件处理中心
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959 ********853
电子邮箱:*******@QQ.com">*******@QQ.com
2020年12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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