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直管公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招标公告
2012年度直管公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招标公告
海丰县2012年度直管公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
(2012-12-25)
1.招标条件
海丰县2012年度直管公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海丰县海城镇、公平镇、可塘镇、梅陇镇、后门镇;
(2)规模:海城、公平、可塘、梅陇、后门房管所直管公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总造价*******.66元。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土建维修改造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2省外企业须进粤信息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带齐有效证件亲临建设单位签署经业主确认的投标申请人承诺书。
3.5 报名资料:
(1)企业介绍信;(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建造师本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申请人承诺书;(7)省外企业须提供进粤信息备案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须是A4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原件核查。资料封面应注明“海丰县2012年度直管公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3.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人委托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3.7 报名地点:海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 时至4时,(北京时间);办理本次投标事宜人员为法人或该项目建造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潜在投标人(≥5家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蓝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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