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中心区市政消火栓工程招标公告
县城中心区市政消火栓工程招标公告
东源县县城中心区市政消火栓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2-12-24)
东源县县城中心区市政消火栓工程项目经东发改字[2012]130号立项批准建设,已完成施工前期的工作,现决定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源县县城中心区市政消火栓工程。
2、工程规模:消火栓给水管铺设总长约2188米,新增消火栓59个等;总造价为*******.76元。(设一个标段)
3、工程地点:东源县城。
4、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6、资金筹措: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二、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工程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市政或机电专业技术职称。
5、报名企业必须在自身报名前(以银行汇款凭证时间为准)交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到招标人财务处开具收款收据,否则视为无效。
开户单位:东源县公用事业局
开户银行:工行河源分行东源支行
联 系 人:李生 联系电话:****-*******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6:00,
2、报名地点: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四、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专职安全员考核合格C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凭证和收款收据),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责任人。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8、《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注明:(1)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二份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2)报名资料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取消投标资格。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12年12月28日16:0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及确定正式投标人。(以是否满足招标公告规定内容为准)
2、各报名企业请于2012年12月28日16:30到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不再另行通知,未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即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东源县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邓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东源县方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
东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曾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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