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事宜公告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事宜公告
项目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事宜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及《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简章》要求,为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综合实训楼8楼西侧823室
三、资格审查范围
1、岗位01-05(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制冷与空调技术专业教师、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金融专业教师、电子商务专业教师)通过资格初审免笔试人员33人(名单已于7月2日在学院官网发布)。
2、岗位06-13(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教师、人工智能技术与服务专业教师、茶艺与茶叶营销专业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公共英语教师、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教师、产品设计专业老师、影视多媒体制作技术专业教师)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将于7月18日笔试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发布)。
3、资格审查信息反馈。岗位01-05请于7月17日前将是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qdzyjsxygkzp@163.com邮箱。岗位06-13待笔试成绩公布后,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时反馈至以上邮箱。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打印,手写签名)。
2、《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对在国外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以上证书及材料等均须在2020年6月28日之前取得。
5、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至2020年6月28日,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6、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均须在2020年6月28日之前取得。
7、党员证明材料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
8、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9、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确实有困难的,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作出承诺后,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我院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如有异议,可致电或现场咨询。
5、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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