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超长594258586155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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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标题超长5942585861550080


平原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山东省平原县前曹镇平尹公路北侧山东绿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平国用(2013)第079号、平国用(2014)第0050号)及办公楼、钢结构厂房、仓库、变压器、院墙等27项财产的公告

平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月28日10时至2021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平原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为位于山东省平原县前曹镇平尹公路北侧山东绿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平国用(2013)第079号、平国用(2014)第0050号)及办公楼、钢结构厂房、仓库、变压器、院墙等27项财产(详细见绿能评估明细表)。

山东绿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房产、设备及附属物鉴定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结构

总层数/所在层数

单位

数量

评估价值(元)

1

办公楼

框架结构

4/4

2832.62

*******.00

2

钢结构厂房

钢结构

1604.20

385010.00

3

地磅室

砖混

31.86

14720.00

4

地磅

SCS-100

1.00

21340.00

5

配电室

砖混

68.78

37550.00

6

变压器

200kva

1.00

26330.00

7

变压器

500kva

1.00

53660.00

8

变压器

1000kva

1.00

51800.00

9

栅栏院墙

m

298.49

33430.00

10

地面硬化

9306.06

781710.00

11

仓库

钢结构

6806.10

*******.00

12

彩钢房

11.85

2320.00

13

地面硬化

3971.35

333590.00

14

栅栏院墙

m

161.34

18070.00

15

杨树

18.00

180.00

16

钢结构厂棚

钢结构

1055.85

105590.00

17

钢结构厂房

钢结构

150.48

52670.00

18

西警卫室

砖混

22.30

12180.00

19

东警卫室

砖混

22.90

12500.00

20

厕所

砖混

36.24

18270.00

21

电动推拉门

m

12.83

1980.00

22

栅栏院墙

m

649.11

72700.00

23

砖墙

m

158.38

31040.00

24

混凝土地面

36311.38

*******.00

25

门碑

17.12

3120.00

26

土地使用权

平国用(2013)第079号

20000.00

*******.00

27

土地使用权

平国用(2014)第0050号

13333.00

*******.00

合计

********.00

注:其中包含无证土地上房产及附属物如下所示

山东绿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无证土地上的房产及附属物鉴定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结构/型号

单位

数量

评估价值(元)

备注

1

钢结构厂棚

钢结构

1055.85

105590.00

2

钢结构厂房

钢结构

150.48

52670.00

3

西警卫室

砖混

22.30

12180.00

4

东警卫室

砖混

22.90

12500.00

5

厕所

砖混

36.24

18270.00

6

电动推拉门

m

12.83

1980.00

7

栅栏院墙

m

649.11

72700.00

8

砖墙

m

158.38

31040.00

9

混凝土地面

36311.38

*******.00

10

门碑

17.12

3120.00

合计

*******.00

起拍价:*******元,保证金:90万元,增价幅度:90000元

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关法律办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月27日18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2月4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0)鲁1426执恢162号房产、土地及地上附属物拍卖余款”若未及时未划款,视为毁拍。

户名:平原县人民法院

账号:********172*****56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拍咨询电话:********26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平原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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