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车务段2021年铁路货物装卸业务招标5标段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宜宾车务段2021年铁路货物装卸业务招标5标段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宜宾车务段2021年铁路货物装卸业务招标5标段公告第二次

5标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DXNCF-2020-7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宜宾车务段2021年铁路货物装卸业务招标第二次已由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宾车务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宜宾车务段2021年铁路货物装卸。宜宾车务段管内昭通、宜宾北、水富等13个车站铁路货场、仓库、客运站台。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7个标段。当前为5标段第二次

5标段:卷子榜、武家岩、普洱渡、彝良、昭通站

服务范围:卷子榜站货5线、武家岩站货3线高站台、彝良站货5线散堆装货物装卸作业及搬运作业;昭通站客运站台行包装卸作业;彝良站5线、6线煤炭抑尘作业;普洱渡站货4线(门吊)集装箱(危货)装卸作业,预计全年工作量:整车(含批量)12万吨、集装箱3000箱。

2.4特别说明:

(1)招标人提供相应标段的铁路货场、站台、雨棚等条件。

(2)招标人提供装卸机械和工具:叉车、托盘、带脱轨器防护信号等(数量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其中叉车等设备中标人需承担租金。

(3)招标人负责机械设备、房屋设施大修。

(4)招标人提供铁路货物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有关规章、标准及文件要求。

(5)招标人对本项目工作量不作保证,工作量以作业范围内的实际工作量为准。

(6)招标人对提供住宿、机具等生产生活设施的能力不做保证,中标人应做好住宿、饮食、部分机具自行解决的准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装卸的企业。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正式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4)2018至2020年连续三年在铁路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从事铁路运输货物装卸业务,与铁路运输站段签订了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的企业(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且2018至2020年在铁路装卸作业中未发生责任铁路交通D类、人身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以铁路站段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为准)。

(5)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①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投标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③在信用中国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信息中,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系统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特别约定

4.1招标方提供条件

(1)必要的铁路货场、站台等条件。

(2)装卸专用及通用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机械(按规定收取中标方设备使用费)、脱轨器防护信号(灯)、托盘等(数量根据需要确定)。

(3)招标方提供装卸机械的设备、房屋等大修。

(4)其他双方书面约定应由招标方提供的基本条件。

(5)招标人提供铁路货物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有关规章、标准及文件要求。

4.2投标人需要满足的承诺的条款

(1)为保证各站点装卸作业质量,同一项目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成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应按标段序号顺序优先中标最靠前序号的标段;第2标段(指:该投标人按标段序号顺序的第2个标段)则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第3标段及以后的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其它标段的中标人时,则由该标段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2)投标人按照《安全生产法》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与铁路装卸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卫生健康、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

(3)投标单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与其他企业(含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发生经济纠纷;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者被逐;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诉的行为;企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投标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垫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须依法合规用工,并承担相应的劳动法律责任,具有与承包装卸业务相适应的管理及作业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人数要求如下:

标段号

安全管理人员

装卸工(含辅助人员)等

叉车司机

装载机司机

挖掘机司机

门吊司机

起重指挥

汽车吊

司机

正面吊司机

抑尘车司机

合计(人)

5

4

6


6


2

4



1

23

备注:投标方提供作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汇总表,提供与作业人员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身份证、非特种设备(装卸机械)作业人员提供上岗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提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原地方质量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其中标段5起重指挥人员和门吊司机需提供危货培训合格证、抑尘车司机需提供B照或B照以上的有效汽车驾驶执照。(以上资料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应自备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工索具、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生活设施等。

(6)按照铁路相关规章制度、作业标准、技术要求及招标方指定的作业方式开展装卸作业。

(7)组织和24小时不间断作业的要求时,招标人可派出支援人员单独作业或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招标人有权调整其作业范围或解除其承包的装卸作业合同。

(8)无条件服从铁路的安排,参与防洪、抢险、救灾、应急装卸车等临时、特殊任务。

(9)招标方不保证提供食宿等生产生活设施,中标单位应做好住宿、饮食自行解决的准备。

(10)用于装卸作业的生活、生产、设备生产燃料、设备维修(设备大修除外)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11)接受铁路对于装卸综合作业(指一装一卸)、单边作业(单装、卸火车或汽车)、辅助作业等的解释。中标方必须按《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约定的作业方式进行作业(特殊情况下中标方须接受招标方对本站装卸业务进行合理调整)。

(12)接受并遵守《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见附件)的所有条款约定。

(13)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相关人员、工索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到位,经招标方检查无误后,方能签订合同。未按规定时间到位或与投标书内容不符的,招标方有权解除中标方的中标资格,由推荐中标候选人中位次其后的依次替补。

(14)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应向招标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因中标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给招标方或第三者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招标方有权在上述保证金范围内扣除违约金、赔偿费用等,当违约金、赔偿费用等超过应缴纳的金额时中标方应在30日内补足。如中标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或及时弥补、未造成招标方及第三人损失的,招标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结算中标方费用时一并退还保证金。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2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在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持公司介绍信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账凭证复印件(注明招标编号+标书款)(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元/本,售后不退。(联系人:汤女士,电话:***-********,领取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昆仑大道55号北站综合楼8楼831室,邮箱:dxncq_bgs@126.com)

开户名: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银行账号:5100 1885 1360 5150 4453

5.2 本次投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及网上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宾车务段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前进路254号四层、五层

邮 编:644000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180*****907

8.2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站西桥西街305号1404室

邮编:610081

联 系 人:汤女士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卸 货物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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