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新华圣功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河西区新华圣功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新华圣功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新华圣功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市河西区新华圣功学校
行政区域河西区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9日14: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11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
预算金额¥11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
采购单位天津市河西区新华圣功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榆林路3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022-********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西区新华圣功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S-2020-TJHX-ZF1228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新华圣功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河西区新华圣功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早餐:餐标7元/人次;时间为每日早上7:00-8:30;午餐:老师餐标为16元/人次;时间为:每日中午11:30-12:30;学生餐标中学部为16元/人次,小学部为13元/人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的服务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不限于本项目)。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承包商的,一旦成交须协助采购人去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

方式:因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需网上报名。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A、网上获取文件办理流程:请各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tjjinyousen@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均简写即可),如有问题将电话联系贵单位,请务必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邮箱内邮件。B、文件费汇款凭证;(1)招标文件300元/本。 (2)以电汇(网银)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如同时购买多个项目的文件,请分别汇款,不可合并汇款)。(3)微信支付码付款,备注公司名称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

帐 号:***************

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河西区新华圣功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榆林路36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2号楼3层            

联系方式:李工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服务 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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