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所需大米面粉招标公告

民政局所需大米面粉招标公告

滦县民政局所需大米面粉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民政局所需大米面粉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4
采购人名称:滦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民政局(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滦县民政局所需大米80吨、面粉80吨。(具体数量配置详见“招标技术规范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滦县境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见现场勘察要求)。
现场勘察:必须进行现场勘查,具体事宜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
工期:2013年1月23日前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本身价格、税金、保管费、装卸费、运输费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按技术要求配置表中所列项目附详细的报价清单,并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具有粮食(大米和面粉)生产(销售)经营范围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供货能力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投标书中须附以下资质复印件):
(1)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
(2)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及账号;
(3)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厂规模、财务状况,生产能力,产品在国内外的销售业绩,使用情况,近2~3年的年营业额等;
(4)投标人其它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2月26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标书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标书)。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1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负责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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