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寨大桥旅游观光电梯、索道交通设施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矮寨大桥旅游观光电梯、索道交通设施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矮寨大桥旅游观光电梯、索道交通设施工程项目代建招标
1.招标条件
矮寨大桥旅游观光电梯、索道交通设施工程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吉发改字[2012]199号立项批准建设,招标方式按吉发改字[2012]215号文执行,采用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人为吉首市矮寨景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报吉首市政府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工程代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矮寨大桥旅游观光电梯、索道交通设施工程项目代建
建设地点: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矮寨镇
投资控制金额:14762.63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4762.63万元,银行贷款10000万元。
代建规模:索道建设:长度1350米;垂直观光电梯:安装高80米的4台;房建工 程:建设配套管理维护用房3110平方米,道路工程:长度1200米。
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代建周期:本项目的代建期限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 收移交使用单位之日止(其中包括:完成审计结算、资料备案等工作,共计24个月)。
代建范围:采用全过程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投资估算为投资控制目标,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可研、环评、用地、设计、报批等前期工作,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同时要求2013年5月1日前观光电梯工程实现试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代建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及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单位注册登记地址在湖南省以外的,必须有在湖南省内注册登记的分公司,且注册登记年限不少于五年;省外施工企业需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具有有效使用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委派的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工程设计甲级企业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工程监理甲级企业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工程咨询甲级企业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房地产开发一级企业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年龄在35-55岁以内,身体状况良好,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必须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负责人经验,从事过1项及以上单项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管理或施工或总承包或项目开发负责工作,三年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本单位购买了养老保险,必须长驻工地,一级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3.4 拟派工作组成员具体要求:项目管理班子应配备设计管理、施工管理、造价管理、安全管理、资料管理人员,所有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没有依法被责令停业;
3.7 近3年内承接的项目中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8 近3年内没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3.9 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所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完后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公布)方具有继续投标资格,方予参加本代建项目的投标文件开标及报价评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RMB¥:3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资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4小时前 ,(即2013 年 1 月 21 日 10︰00 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采用同城银行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下述帐户。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账 户 名 称: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吉首世纪大道分理处
保证金账号:18-***************
备注用途:矮寨大桥旅游观光电梯、索道交通设施工程项目代建投标保证金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26日~2012年12月30日(公休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购买地址:吉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办公二楼),逾期不予受理。
6.2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彩色复印件二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或单位:携带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使用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高级职称证书;
(2)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或单位:携带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证书;
(3)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或单位:携带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证书;
(4)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企业或单位:携带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职称证书;
(5)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或单位:携带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和有效使用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高级职称证书;
6.3 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代建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招标人不召开资审答疑会,采用电子答疑,投标人若对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前将有关质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以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8@qq.com">********8@qq.com 、********2@qq.com">********2@qq.com),招标人将统一电子发布答复,投标人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下载。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7.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 年 1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整(北 京时间);地点为吉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办公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
8、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地点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 1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为:2013年 1月 29日 10 时 00 分,地点:吉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办公楼)。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投标监督机构: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首市矮寨景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吉首市政府大楼B座635室
联 系 人: 田先生
电 话: 151*****19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51*****720
传 真: ****-*******
邮 箱: ********2@qq.com">********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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