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白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调查及技术报告编制项目
[交易公告]白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调查及技术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名称:[交易公告]白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调查及技术报告编制项目
【发稿时间 :2020-12-29】
白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调查及技术报告
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惠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白城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白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调查及技术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调查及技术报告编制项目。
2.2招标范围:依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和《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手册》,为白城市建立规范的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方法;计划以2017年为基准年,通过污染源调查,构建完整、准确、更新及时的、覆盖十大类污染源,九种主要污染物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科学描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和时空分布特征,为白城市局地大气污染控制和空气质量改善提供科学依据和排放数据基础:开发白城市2017年高分辨率网格化排放清单,为下一步白城市空气质量模拟和空气质量达标分析提供排放提供数据支撑。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2.4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
2.5服务周期:按合同约定。
2.6服务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项目团队: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相关职称中级及以上;拟投入项目团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并提供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具有近一年(2019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近三年(2017-2019年度)承担过类似项目(或调查类)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小企业)政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6日16时30分前(北京时间),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
时间:2021年1月21日上午9时00 分 ,
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六楼开标室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9: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中惠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主)。
户名:中惠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白城市经开区胜利西路258号
联系人:刘先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惠工程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630号(星宇建筑一楼102室)
联系人: 李春萍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白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0年12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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