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宇大街分隔带(光电南路—滨河街)绿化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彩宇大街分隔带(光电南路—滨河街)绿化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彩宇大街分隔带(光电南路—滨河街)绿化等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2-649.650.651.652.653.654.655.656.657.659.660.661.66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彩宇大街分隔带(光电南路—滨河街)绿化等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 ,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建设规模:

标段

名称

建设规模

一标段

彩宇大街分隔带(光电南路-滨河街)绿化工程

面积54428平方米

二标段

丙十七路绿化工程(彩宇大街-新城西街)

面积29038平方米

三标段

新城西街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福祉大路-永顺路)

面积4739平方米

四标段

永顺路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彩宇大街-新城大街)

面积3709平方米

五标段

柳莺路北侧绿地补植工程(擎天树街-梧桐街)

面积12073平方米

六标段

荷花垂柳园北侧绿地补植工程

面积4900平方米

七标段

净月大街补植工程(茅桥-净月潭公园西门)

面积4800平方米

八标段

飞虹路补植工程(新城大街-青桐街)

面积9271平方米

九标段

南环路花田补植工程(彩织街-彩霞街)

面积1680平方米

十标段

临河街与南四环路交界东北角绿化工程

面积39659平方米

十一标段

银阜路绿化工程(金河街-金鑫街)

面积17765平方米

十二标段

世光路商业街提升工程(彩织街-临河街、彩宇大街-102国道)

面积26978平方米

十三标段

金屏街铺装工程(净月大街-银锦路)

面积3445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2.3 招标范围:园林绿化、景观铺装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

一至十一标段:2013年1月19日至2015年5月30日,共计861日历天(包含养护期),乔灌木种植于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

十二标段:绿化部分:2013年1月19日至2015年5月30日,共计861日历天(包含养护期),乔灌木种植于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铺装部分: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7月10日,共计61日历天。

十三标段: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6月10日,共计31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二标段至十一标段、十三标段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各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十二标段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投标申请人需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同时参与以上标段中二个标段的投标,但是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5日至2012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1500元,二标段售价800元,三至六标段、十标段售价500元,七至九标段、十一标段、十三标段售价300元,十二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年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李银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张媛

电 话: ****-********

日期:2012年12月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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