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花园二期项目
温馨花园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温馨花园二期项目
本招标项目温馨花园二期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行政审批局以淮安区审批核字[2020]13号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名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6%5C%2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5C%22">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新材料产业园腾飞路东侧、腾飞办事处北侧、温馨花园一期东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50892㎡,总建筑面积约118607.3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034.08㎡,地下建筑面积约40573.27㎡。
2.1.3合同估算价:36230万元;
2.1.4工期要求:7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23年3月21日;(含设计工期)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包含:温馨花园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EPC)范围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建、安装、基坑支护、降水、大型土石方、消防以及室外道路管网、景观绿化、停车位、居配电、弱电、室外综合管线、三网合一、出入口大门、围墙等所有配套设施,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2.2.2施工(含采购)内容包含:温馨花园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EPC)范围内的桩基、土建、安装、基坑支护、降水、大型土石方、消防以及室外道路管网、景观绿化、停车位、居配电、弱电、室外综合管线、三网合一、出入口大门、围墙等所有配套设施,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
2.3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比例为3:3:1:2:1,即:
第一次付款,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按合同价款)的30%;
第二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按合同价款)的30%。
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并交付后第12个月内,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70%(如结算审计未结束,按合同价计算)。
第四次付款,工程竣工并交付后第24个月内,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90%。
第五次付款,工程竣工并交付后第36个月内,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的质量保证金,待相关保修期满后,按有关规定无息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 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为准),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时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准);
3.6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6年1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2016年1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③投标人2016年1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2016年1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项目负责人2016年11月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③项目负责人2016年11月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④项目负责人2016年11月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7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四方签字且公章齐全,四方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三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承包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以上所述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内容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如有不同以施工合同面积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由业绩工程的业主方提供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5C%22">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6日;(投标人必须在以上时间段下载招标文件,2021年1月6日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将不予认可)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答疑澄清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 月2日09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4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0%5C%22">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名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伟
联系电话: 159*****9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高翔
电话: 0517- ********
传真: 0517-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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