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河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如东县河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如东县河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有关供应商:
如东县河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按规定以询价方式采购以下项目,欢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如东县河口卫生所。
二、采购项目名称: 如东县河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②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能力。
③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生产或销售。
④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械生产许可证。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询价采购文件等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递交(电子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21年1月4日上午7时00分前,将本项目“附件六 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hekoujiwei@126.com(邮件格式:收件人为hekoujiwei@126.com;主题为:******公司+*****项目+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可将此邮件自行加密,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投标人发送了投标函电子档又无故缺席招标会满两次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河口镇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自行采购-镇区交易-变更公告”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工程资料费200元,开标时由代理单位收取,概不退还。
八、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4日上午9时30分。
九、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如东县河口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河口镇政府大楼东侧大会堂)。
十、采购单位:如东县河口卫生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尤来美 电话:159*****108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王普瑞 电话:18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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