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用户委托,就深圳市规划局光明分局厨房设备用具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完工期 |
厨房设备用具采购及安装 | 一 | 项 | 签定合同后10天内(日历日)完工 |
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专业从事厨房设备生产的厂商,注册资金在 200万以上(包含200万),非深圳公司需在深圳具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深圳市燃气炉具检测报告中确认为本年度合格的证明;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
④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书;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严禁分包及转包。
3、购买标书时间:2007年9月30日起至2007年10月19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5、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6、购买标书资料: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本年度深圳市燃气炉具检测报告、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书(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所有证件均应经过年检合格。
7、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在2007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恕不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07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国信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②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③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联 系 人: 董斌 蒙伦飞
E -mail:donglu1981@yahoo.com.cn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